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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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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立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十点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建国 《政府法制》2005,(11):28-29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的要求,是今后财政改革与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的重大实践任务与理论课题。笔者认为: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根本之道,在于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也就是用法律来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利益格局,用法律来规范上下级政府财政资金的纵向转移和同级政府之间的横向转移,用法律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公平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运行全过程,为繁荣城乡经济、协调区域发展、推进“三个文明”等创造公共服…  相似文献   

2.
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是保证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正常运作的需要,也是实现地区间财政能力、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的需要。目前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包括:政府间事权、财权不分;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规范、不完善;计算方法不科学;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德国转移支付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规范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着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偏小,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缺乏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机制,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被挪用、截留等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优化与重构,需要做到: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使之成为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均衡地区教育投入;借鉴国外经验,完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专项的计算方法;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所产生的原因,现存的问题及其所存在的社会必要性做一个简要地分析,并结合国外的实践经验和教训,选择适当的转移支付方式,希望对规范和完善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间的财务差距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李振利 《法制与社会》2013,(16):151-152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法律监督是我国现如今面临的重点困难课题之一,它既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其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但它体系复杂、涉及面广,难以捋出清晰的头绪。本文从财政转移支付法律监督的问题、主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法律责任四个方面来探究建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监督机制,以期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献计献策。  相似文献   

6.
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或者上下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不对称,便会产生纵向财政不均等,进而影响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的实现。因此,中央政府需将一部分结构性剩余财政用于转移支付,以弥补地方政府财政的结构性赤字。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众多,转移支付法制制度亦在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着诸多缺陷。财政法治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容之一,必然要求财政转移支付法治化。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法治的基本原则,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体系,规制财政转移支付行为。  相似文献   

7.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政府实现其宏观调控职能的需要,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手段。目前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与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相距甚远,加以规范和完善应当做到: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以法律形式明确划分政府间事权和财权,明确转移支付目标,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建立更为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  相似文献   

8.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探讨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刘剑文 《法学杂志》2005,26(5):31-35
财政转移支付是现代国家政府间财政运作的主要形式之一,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包括分级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宏观调控理论以及分权与制衡理论。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存在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清,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不规范,缺乏合理的标准,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权威性等问题。完善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当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合理选择财政转移支付拨款决策模式,合理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形式,建立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判定标准。  相似文献   

9.
转移支付是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规范和监督转移支付对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而目前我国有关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散见于不同时期的部门规章中,缺乏统一、全面、权威性较高的财政转移支付法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在制度方面和法律层次方面均存在问题,有必要从立法上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肇始于1994年分税制和1995年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改革,至今已届10年。纵观我国当前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可谓有得有失。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税体制的平稳运行;但另一方面,财政管理体制不可避免地带有过渡性,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弊端,与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转移支付制度有较大差距。  相似文献   

11.
财政转移支付是推进地区之间基本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标定位应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坐标基准,可通过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加以推进。在具体目标基准定位上,应立足我国实际,适宜采取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纵横交错的均等化支付转移模式。在具体的实践中,本文尝试从中央对地方以及省以下地方两个层面,提出切实推进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构的若干政策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伊文嘉 《河北法学》2011,29(2):156-162
作为政府间转移资金以平衡地区经济的重要方式,财政转移支付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任何越轨行为的发生,都将严重损害国家与转移地区利益。行政规制措施的缺乏,使得刑法承载了过重的期盼功能。理性认识刑法在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干预空间与干预尺度、明确干预立场并以刑事政策为导向、以刑事司法为保障,建构完善的刑事干预体系,是刑法作为底线法保障经济领域安全的应然之举。  相似文献   

13.
洪亮 《江淮法治》2008,(13):54-55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笔者认为,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是落实这一精神的最好体现。  相似文献   

14.
基本医疗服务作为拟制公共产品,其供给义务应当由国家来承担。但从目前来看,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失衡现象突出,这与不完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密切相关,因而构建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迫在眉睫。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项目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支出、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和基本药物保障支出。对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规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合理确定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转移支付的支出方向及预算规模;(2)规范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转移支付的程序;(3)构建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5.
《中国监察》2011,(7):41-43
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不仅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需要,而且  相似文献   

16.
转移支付制度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短缺的一剂良药,但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存在着诸多问题,转移支付制度法律上的缺陷也是导致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约束的主要原因。笔者在分析了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17.
论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关系的法律调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道庆 《现代法学》2007,29(6):56-68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重要构成内容,它有效协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表现出再分配性、无偿性、赠与性、间接调控性等多重特点。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形式、数额和附加条件,都是财政转移支付法调控的重点。我国正在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应针对财政转移支付法调控的重点和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确立转移支付的目标,规范转移支付的形式,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的计算确定方法和附加条件的设定。  相似文献   

18.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及其对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分享有何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有关政府间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制度,主要目标是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均等化目标意味着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公平分享,也有助于区域经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在许多方面背离均等化目标,不利改革发展成果的公平分享。  相似文献   

19.
横向转移支付作为一种重要的调节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减少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促进各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解决由于市场失灵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目前在我国属于缺失的状态.贵州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主要来自于中央纵向的转移支付以及省内部各市州之间的转移支付,缺乏区域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本文旨在通过借鉴德国横向转移支付法律模式以及参考我国对口支援政策的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可以使贵州乃至全国的生态保护具有更多途径选择、生态补偿具有科学性以及实用性,最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民的经济利益得到合法保障.  相似文献   

20.
为便于落实财政转移支付规范目标,我国将其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并分别予以功能定位。然而,受诸多因素影响,两类转移支付功能发挥产生混同与偏差,导致转移支付整体功能受限,转移支付结构调整陷入困境。对此,以结构视角分析,虽便于理解和说明,但需要注意到结构主义自身容易带有的对主体、环境及转移支付整体结构平衡的忽视这些局限,谨防将结构调整简化为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份量、减少专项转移支付份额到预设的比例。现有体制环境下,基于转移支付人权保障属性,有必要对转移支付结构进行人权维度再定位,为其整体功能圆满实现提供新的纠偏视角与规范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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