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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实的案例反映了现实中一个常见的现象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作出两个以上不同决定时,其中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起诉,其他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此推而广之,行政机关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本文将行政机关分为具有民事主体身份的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主体身份的行政机关两种情况,阐释了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原因,并对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具体情态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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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实的案例反映了现实中一个常见的现象: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作出两个以上不同决定时,其中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起诉,其他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此推而广之,行政机关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本文将行政机关分为具有民事主体身份的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主体身份的行政机关两种情况,阐释了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原因,并对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具体情态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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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中以行政机关为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主要有教育经费核拨、使用不当,向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非法收取费用,在招生中和国家考试中徇私舞弊,以及其他行政机关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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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之发生行政争议,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作被告,而且只能由行政机关作被告,这是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突出特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发生行政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那么,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就是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执行公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我国,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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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西方国家,在传统的行政机关之外存在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组织,如公法人或公共机构甚至私法组织。在中国,有一些非行政机关或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由法律、法规授权或由行政机关委托,也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能。对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组织进行比较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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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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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92,(2)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被告虽同属行政机关,但它们彼此仍有差别.对后一种情况中的复议机关的法律地位如何理解,学者们有不同的认识.我们主张,经复议机关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以复议机关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理由如下: 一、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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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查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理论行政
调查是指行政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参与下,采取一系列调查措施,就其认为必要的事项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认定处理行政事件所依据的事实。它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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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9,(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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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福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4):10-14+36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 其中行政立法之外的其他抽象行为在实践中大量存在, 但对其规范和制约又相对较少。进一步加强对这一类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步骤。本文从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监督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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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的行政争议,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是在加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创设的一项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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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常常在两种意义上被使用。一种意义上的“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对各种纠纷进行的调解。这种意义的行政调解,其实质是纠纷调解于行政机关,而不问是何种纠纷。另一种意义的“行政调解”是有权机关对行政纠纷进行的调解,即调解行政纠纷,而不问该有权机关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这两种意义上的“行政调解”名称一样,含义明显不同。 第一种意义上的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作为调解者调解纠纷。从理论上讲,行政机关调解的纠纷可以是任何纠纷。在这些纠纷当中,当然也包括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由于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本身的特点,双方当事人可以让度或放弃自己的权利,因而,这种意义上的行政调解是有存在余地的。当然这里所说的任何纠纷,绝不仅仅是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还应包括行政纠纷等所有其他种类的纠纷。行政纠纷是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因行政机关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与之发生的争议(有时也包括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因行政职权行为发生的争议)。其实质是作为非国家机关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持有异议。这种异议的焦点在于行政机关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因而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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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正式建立,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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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行政法规与行政管理法规是不是一回事,它们在含义、范围和内容等方面有什么不同,三者关系如何?本文试谈一点看法。一、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极其广泛,大体可分为这样几种:(1)国家行政机关之间;(2)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3)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业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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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拥有审判权。换句话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控告行政机关。它是解决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处理行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