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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作为一项预防性的法律制度,我国在建国初期即已建立。1996年,我国颁布了《公证法》,取代了1982年的《公证暂行条例》。《公证法》构筑了我国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了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进行虚假公证行为的民事、行政制裁体系。与此相对,虚假公证的刑事制裁规范仍是目前缺失的一环,而西安“宝马”彩票案等虚假公证有关案件的发生,更凸显了深入思索此类行为人罪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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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公证法典。它总结了过去我国公证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多年来公证改革发展建设的宝贵经验.吸纳了国内外最新法制观念和法学理论成果.结合我国公证制度的特点和规律.确立了我围公证制度的基本架构.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公证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深刻总结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成败得失.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于推动公证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实现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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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公证这一法律制度的法律地位.尤其是确立了公证的法律效力。所有的公证书都具有认定事实的证据效力:可以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公证具有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效力。公证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公证制度的社会功能——公证是在为公证书使用者解除后顾之忧。换句话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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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的今天,我们期待已久的《公证法》颁布了。这部法律指明了我国公证工作发展的方向,奠定了中国特色公证制度的基石。我有幸参加这次座谈会,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贯彻《公证法》的情况,感到很高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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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这是我国公证立法中第一次以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了公证告知制度。公证告知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公证程序制度,其价值就是为公证当事人实现《公证法》上的实体权利提供有力的程序依据和制度保障,体现现代公证制度的公平正义精神;同时,告知制度为公证申请人设定了一项具体的程序性权利:知情权,这对于公证当事人具有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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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是调整公证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公证当事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开展公证行为,应当遵守《公证法》的规定。关于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公证法》用一个章节四个条文规定了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公证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法律责任。其中,《公证法》第44条专门就公证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扰乱公证秩序应当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从立法的角度予以了明确的规范。然而,从法律实践的角度上看,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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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需要随经济和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完善。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公证法》(草案),这将是中国内地第一部公证法律。回顾和检讨现有公证制度的发展历程,对于完善中国内地特色公证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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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正式施行。《公证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证工作的法律。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依法推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