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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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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按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2.
《人民调解》2012,(3):4-8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按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司法部副...  相似文献   

3.
2010年12月9日,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会议召开。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卢恩光宣读了中编办《关于司法部基层司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的批复》,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郝赤勇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成立,是司法部机关的一件大事,是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一  相似文献   

4.
2010年12月9日,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会议召开。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卢恩光宣读了中编办《关于司法部堆层司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的批复》,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郝赤勇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成立,是司法部机关的一件大事,是全同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件大事,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历史性标志,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2009年4月2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编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立法调研组,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社区矫正立法调研座谈片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6.
6月2日至5日,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先后到江苏省苏州、无锡、镇江、扬州、南京等地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心及部分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研,对江苏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希望江苏省按照"争当全国排头兵"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好的经验。  相似文献   

7.
《中国司法》2010,(10):13-15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为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日前,记者专访了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  相似文献   

8.
十八大报告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是顺应时代潮流、体现人民愿望、推动事业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件。  相似文献   

9.
施琦 《犯罪研究》2013,(2):7-14
特殊人群,目前学者们尚无一致的定义。本文仅就刑满释放与解教人员这一特殊人群的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予以论述。在我国,随着犯罪问题严峻发展,重新犯罪日益凸显。就刑满释放与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而言,除个人原因之外,在客观原因中,包括家庭、社会等不良环境影响,以及社会歧视等等,更为主要的是:社会管理弱化与社会帮教缺失。因此,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落实刑满释放与解教人员的社区矫正、安置与帮教工作,铲除犯罪滋生的土壤,则成为预防他(她)们重新犯罪的重要对策。  相似文献   

10.
《中国律师》2006,(6):13-1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有关负责人。问《:办法》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它的背景是什么?答: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出台《办法》,是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缓解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请律师打官司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完善律师收费制度,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直接关系到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对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律师业的健康发…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写入刑法的重大意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行刑社会化的发展,社区矫正在世界各国被普遍采用。我国此次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正式写入刑法,使得"社区矫正"一词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刑法条文的规定中。这是对社区矫正在我国试行七年以来积极意义的重要肯定,也是对我国刑罚轻缓化、行刑社会化发展的进一步考验。结合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已经成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基本趋势。对法学学生以志愿者身份融入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模式、法学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效用、法学应用性培养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机制进行探索,既有利于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发展,又有利于法学教育专业优势、人才优势的发挥,真正实现学用结合。  相似文献   

13.
郭华 《中国司法》2012,(3):88-91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从实践中的探索与试点发展而来的,而作为规范意义上的社区矫正源于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司发[2003]12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上升为法律术语,明确规定对管制、缓刑、假释罪犯实行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14.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对管制、缓刑和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制度首次在我国刑事基本法中得以确立,  相似文献   

15.
结合《刑法修正案(八)》谈我国社区矫正的本土化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20世纪行刑社会化思潮的兴起,监狱行刑的缺陷日趋显现。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将犯罪人置于社区进行社会化改造的措施,有效地缓解了监狱压力,降低了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体现了刑罚人道,掀起了世界各国社区矫正立法和司法的热潮。  相似文献   

16.
关于《刑法修正案(八)》对社区矫正影响的调研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对于改革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它将对司法行政系统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带来怎样的思想撞击?  相似文献   

17.
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中,首次提出了“实行社区矫正”,这是我国社区矫正立法方面的一个重要进展。首先,在法律中出现“社区矫正”的字样,将逐步消除人们对“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依据不足”的认识;其次,通过社区矫正立法,对社区矫正执行部门进行科学合理的权力划分,将促进刑事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刑事法律制度。第三,通过国家立法途径,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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