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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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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兴良 《北方法学》2009,3(4):35-44
洗钱罪是一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此类性质的案件逐渐增多,加大对该罪的规制日益重要。我国对洗钱罪的立法规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严密的过程。洗钱罪在行为、客体和罪责方面有一系列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处理也面临很多困难。通过汪照洗钱案的审理可以发现,目前洗钱罪的明知问题、与上游犯罪的关系问题以及该罪与赃物犯罪的区分问题还存在争议,从理论上进一步明晰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不利于打击日益严峻的洗钱犯罪,本文从上游犯罪行为人能构成本罪,扩大洗钱罪的对象范围,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应该包括过失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3.
洗钱行为是FATF定义的一个宽泛的概念.而洗钱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本文通过时比洗钱行为和洗钱罪在主体、主观方面、行为对象和行为方式上的不同,一方面有助于明确当前我国洗钱罪的定罪标准,另一方面有助于对比我国洗钱罪的规定与国际通行标准之阃的差距,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确认定洗钱罪的关键必须要澄清洗钱罪与非罪的界限,一罪与数罪的界限,与其他赃物、包庇罪的界限;在处罚方面,我国刑法第191条对洗钱罪的处罚设置了两个法定刑,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洗钱罪的处罚尽量做到有罪必罚,罚当其罪,即又打又罚,打罚相结合,重在预防的特点。同时,对立法技术上两点问题笔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预防洗钱的措施和洗钱犯罪的认定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必然会对我国洗钱罪的修订产生重要影响。上游犯罪的范围是洗钱罪犯罪构成的重要方面。从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义务、借鉴其他国际条约和我国反洗钱法律的规定以及洗钱罪主观方面的认定等角度出发。我国刑法中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应扩大至一切能产生犯罪所得及收益的犯罪,并且应扩展至域外犯罪和本犯实施的犯罪,从而实际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指导性要求和实质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6.
洗钱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鉴于洗钱罪司法认定中面临诸多疑难,本文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的角度出发,针对如何把握洗钱罪的客体和上游犯罪范围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7.
再论洗钱罪     
马荣春 《河北法学》2003,21(3):76-79
目前,探讨洗钱罪的文章已经很多,但对洗钱罪至少还有三个问题需作进一步探讨:一是洗钱罪 的定义;二是洗钱罪的直接客体;三是洗钱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8.
洗钱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鉴于洗钱罪司法认定中面临诸多疑难,本文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的角度出发,针对如何把握洗钱罪的客体和上游犯罪范围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规定内容为特定洗钱罪和以第三百一十二条所规定内容为普通洗钱罪以及包括第三百四十九条与毒品犯罪相关的洗钱活动在内的规定,涵盖了主要洗钱活动,在洗钱行为刑罚化方面基本能够满足国际标准的要求.本文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规定的特定洗钱罪为研究对象,着重考证其立法过程,剖析其立法原因,力图在清晰梳理其发展演变路径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我国特定洗钱罪刑事立法的特点.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刑法国际化潮流的影响下,我国的洗钱罪立法日益显露出诸多局限与不足.为适应反洗钱犯罪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我国<刑法>中洗钱罪的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笔者建议,今后刑事立法的修改应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对洗钱罪客观行为方式进行重构,同时亦应将实施上游犯罪同时进行洗钱者纳入洗钱犯罪主体范围之中.  相似文献   

11.
张明楷 《法学》2022,(5):69-83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洗钱罪并存的立法例之下,如何解释洗钱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处理洗钱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取决于如何确定洗钱罪的保护法益。主张洗钱罪的保护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的观点,以及主张洗钱罪的保护法益仅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者仅为金融管理秩序的观点,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应当认为,洗钱罪的保护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与上游犯罪的保护法益(双重法益而非选择性法益);作为洗钱罪保护法益的金融管理秩序包括两个层面:阻挡层的保护法益是金融系统不能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合法化的管理秩序,背后层的保护法益是国民对金融系统的信赖及国家金融安全;将上游犯罪的保护法益作为洗钱罪的次要保护法益,既表明设立洗钱罪同时为了预防特定上游犯罪,也能说明自洗钱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2.
试论洗钱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党忠民 《法学杂志》2003,24(2):36-38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洗钱罪的规定 ,结合打击洗钱犯罪的需要 ,借鉴联合国和有关国家的立法经验 ,我国刑法规定的洗钱罪应将贪污贿赂罪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实施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本人对犯罪所得赃款、赃物进行清洗的 ,应定洗钱罪 ;在对犯罪收益没收上 ,采取混合没收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相似文献   

13.
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我国洗钱罪的立法趋势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彭凤莲 《法学评论》2006,24(1):104-109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洗钱罪的主观罪过与客观行为、上游犯罪的范围、上游犯罪的发生地都作了明确规定。我国刑法关于洗钱罪的规范,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差异较大。总体说来,我国洗钱罪与国际反洗钱刑法规范的发展趋同与非趋同的局面会继续并存。但由于公约是最低共同规则,所以对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求缔约国必须规定而我国刑法尚未规定的的内容,应予以吸纳补充。  相似文献   

14.
洗钱活动的日益猖獗,要求刑法必须及时作出调整并加以有效应对:针对实践中不断出现复杂的洗钱行为,我国相关刑事法律也在逐渐完善之中。对于洗钱罪上游犯罪、洗钱行为方式、洗钱罪主观方面等争议较大的问题,理论上的研究显得颇有必要。  相似文献   

15.
我国洗钱罪立法完善之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 ,我国洗钱罪立法受到新的挑战。但审视我国目前的洗钱罪立法 ,存在较大局限性。笔者建议 ,应扩大我国洗钱罪对象 ,改进我国洗钱罪的行为方式 ,将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 ,并制定一部综合的《反洗钱法》 ,以加强国际反洗钱刑事司法合作。  相似文献   

16.
针对严重的洗钱活动,我国已在刑罚方面做出相应的立法反应,可是我国极低的洗钱判决数量与严峻的洗钱态势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因此,需要审视我国洗钱罪的法定刑设置.调整洗钱罪在我国刑法分则中的体例之设想,虽然可以在立法技术上降低洗钱罪的法定最高刑,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之间的立法旨趣和逻辑联系.目前更为现实和可行的法律对策是审视刑罚与遏制洗钱的互动关系,充分发挥刑罚遏制洗钱的作用,同时严密反洗钱的刑事法网.  相似文献   

17.
洗钱罪若干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日益猖獗的洗钱犯罪,我国刑法第191条和《刑法修正案》(三)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将其作为重点打击的锋芒所向。但是,关于“洗钱罪”的诸多问题,比如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犯罪对象、明知的内容和程度等等,在我国理论界均争议较大,可谓众说纷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有关洗钱罪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有必要加以厘清。一、“上游犯罪”范围的界定准确把握洗钱罪,首先应把“上游犯罪”的范围界定清楚。综观各国关于洗钱罪的立法,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的界定,大致有四种做法:一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限制为毒品犯罪。如1994…  相似文献   

18.
针对严重的洗钱活动,我国已在刑罚方面做出相应的立法反应,可是我国极低的洗钱判决数量与严峻的洗钱态势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因此,需要审视我国洗钱罪的法定刑设置。调整洗钱罪在我国刑法分则中的体例之设想,虽然可以在立法技术上降低洗钱罪的法定最高刑,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之问的立法旨趣和逻辑联系。目前更为现实和可行的法律对策是审视刑罚与遏制洗钱的互动关系,充分发挥刑罚遏制洗钱的作用,同时严密反洗钱的刑事法网。  相似文献   

19.
洗钱罪是由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行为滋生而形成的独立的犯罪。洗钱罪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犯罪,但它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派生物,因此,学者们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称为上游犯罪,洗钱罪称为下游犯罪。关于“上游犯罪”的范围的界定,各国立法及国际公约规定不一,我国学者的观点也不一致,鉴于此,笔者谈一点个人的认识。   一、各国立法及国际公约对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界定   ‘综观各国立法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对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界定主要有四…  相似文献   

20.
何荣功 《法学评论》2023,(3):129-137
近年我国日益重视对洗钱犯罪的惩治。洗钱罪的成立并不限于上游犯罪结束,但应在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产生后,上游犯罪实行行为组成部分的“提供资金帐户”等行为,系上游犯罪实行行为本身,不应再评价为洗钱罪。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系特别法与一般法关系,洗钱罪中“洗白”的含义逐步被淡化,洗钱罪已演变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等七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行为人取得特定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后自己投资房产、汽车、股票或者转移至境外的,应认定自洗钱,符合刑法规定的,成立洗钱罪;自洗钱行为人将特定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单纯的藏匿或者日常消费的,不宜认定为洗钱罪。我国未来应更加重视对重大洗钱案件的查处,确保本罪的精准有效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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