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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行政规划往往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应对行政规划的制定、实施进行必要的规制。我国在行政规划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弊端,主要是规划制定机关未设立相关机制让公众参与到行政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行政规划成为制定机关的一家之意。法律对行政规划的规制主要体现在实体法规制与程序法规制两方面,只有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制的相结合,行政规划才更具有科学性与民主性,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规划变更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下中国的行政规划似乎是在一个法治的“真空”内运行,规划的变更表现得尤为明显,完全不顾及行政行为的信赖保护,也不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利益相关人予以补偿。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背离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也极大地损害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尊重。因此,有必要对行政规划变更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反思,从而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行政规划的变更予以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3.
不良行政是行政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但行政机关只是将其作为内部行为对待而忽视了相对人的权利保障.行政机关采取的对不良行政进行规制的措施只是治标之举.界定行政行为的良否应当从程序与结果两方面进行认定.要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行政,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监督国家行政活动的运行.应当从法律上对不良行政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4.
吴建依  徐鹏 《行政与法》2004,(11):79-80
随着程序权利观念的不断深入,世界各国对行政程序越来越重视,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上的权利,已成为现代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法学理论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研究颇多,但由于程序性权利内容广泛并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所以笔者认为明确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设定原则最为关键。文章从行政相对人的性质、地位着手,提出了信息交流畅通原则、操作简易性原则、事前保护为主和事后保护为辅的原则、保护基本权利的原则等设定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应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在城乡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变更不仅在程序法上需符合程序性要件,而且在实体法上可能介入和影响到规划区内人民的财产权。因此,我国应当从权利保障与救济的角度来分别认识不同性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而影响到行政相对人权利的领域,我国应该允许利害关系人对之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资救济;在将来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阶段,我国也不应该排除以规范审查诉讼来提供规划变更后的权利救济模式。  相似文献   

6.
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行政备案凭借信息规制和行为规制功能日益得到广泛应用。以备案阶段与审查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备案划分为预防型备案、告知型备案、后设型备案3类。当前,行政备案规制创新面临法律属性异化、设定标准缺失、备案程序匮乏以及法律责任归属混乱等法治化困境。行政备案不是行政事实行为,而是未型式化的行政行为。行政备案的法治化应当从4个层面展开:其一,行政备案的核心逻辑为“公法上的积极作为义务”,其不禁止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而是为了信息规制、过程监督而获取监管信息;其二,行政备案的设定须遵循依法设定原则、辅助性原则和行政效能原则;其三,行政备案的程序应当兼顾保障参与者的程序权利与备案程序完备性;其四,行政备案的法律责任设置应当按照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与责任类型展开。  相似文献   

7.
朱辉 《法制与社会》2010,(28):255-256
现场笔录是我国行政诉讼中独有的证据种类,因为行政程序立法规制的失衡,这种证据形式也极易被滥用从而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非常有必要在行政立法中对现场笔录进行分类规范,重点规制,以更好地发挥其证据功能。  相似文献   

8.
行政规划初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规划作为一种新类型的行政活动,它是一种面向未来的行政设计。根据行政规划的内容、法律效力和隶属关系,可以划分出具有不同类型的行政规划。将行政规划作若干类型化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不同的法律救济程序,有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相对人行为及其效力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行政相对人行为及其效力是行政法学尚无研究的一个问题。文章从法属性、行政法的部门法属性、行为主体以及与行政行为的关联属性等几个本质层次进行分析 ,将行政相对人行为与公民一方的其他行为区分开来 ,对行政相对人行为作出了界定并概述了实体行为和程序行为各自的内容 ;在此基础上 ,文章进而分析总结了行政相对人行为对产生、变更和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特有效力 ,对行政行为的主导性以及对行政主体的法律约束力等效力内容。  相似文献   

10.
长期定型化交易中,格式条款使用人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作单方变更有其必要性和实践意义。我国《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未对其制度化,故有必要从原理及规范上予以解释与补充。格式条款的单方变更之正当化基础可依据格式条款使用人预先保留单方变更权内容的"变更条款",亦可基于法政策的考量。之于前者,"变更条款"应受到格式条款的一般效力规制且符合相对人的可期待性,以实现对相对人信赖的保护。之于后者,应参考情势变更原则之于司法实践的类型化适用确立"变更必要性"明确的适用范围。为使格式条款的单方变更产生拘束相对人之效力,应构建相对人的利益保护机制。实体规范上该变更应符合"相对人的一般利益"或达到"合理性"要求。程序规范上,格式条款使用人应履行通知义务及相对人享有脱离变更后合同的解约权等救济措施,从而实现相对人知情权、选择权及对等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行政合同单方变更权是行政合同的内在需要,为世界许多国家行政立法所肯认。我国没有统一行政合同法,导致了行政合同实践的混乱和无序。因此,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必须对行政合同单方变更权予以法律规制,促使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12.
由于缺乏实体条件限制和程序条件规制,我国法院变更罪名制度违反了不告不理与控审分离原则,被告人辩护权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大陆法系国家基于公诉事实同一性理论所设定的变更模式,虽然对实体条件设定的范围较为宽泛,但程序限制严格,对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起着充分的保障和保护作用。公诉事实同一性理论在我国拥有可以运行的理论基础和现实环境,应以自然事实同一为基础设定实体条件,为我国法院变更罪名提供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主体合同优先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国家行政权力代表者的行政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行政合同中享有优先权,包括合同标的确定权、相对人选择权、监督合同履行权、单方变更(解除)合同权和行政制裁权。对合同优先权必须采取法律控制,其途径主要通过程序控权:一是严格规范行政主体优先权行使的行政程序;二是健全合同相对人行政诉讼的司法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4.
本文立意:我国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 ,往往忽略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法院在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 ,应依据以公正、保护公民权益为价值核心的行政程序目标模式 ,强化对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 一、对开始程序进行审查1 审查行政启动程序。行政程序的开始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行政主体依职权作出 ,一种是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出。因此 ,对于两种方式审查的立足点应有所不同 :1 )对于行政主体依职权作出行政程序 ,为了便于相对人参与 ,行政主体应当通知相对人 ,除非通知有可能泄露有关机密或通知可能对行政执法产生严重…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复议中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即使由复议机关作出撤销或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仍不能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就产生了行政赔偿问题。例如被申请人下令拆除某行政相对人的建筑物 ,并且在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之前已经拆除完毕 ,而经过复议机关的审理确认该决定是违法的 ,即使撤销或改变这一决定 ,但侵害事实已经发生 ,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然不能恢复。因此 ,就有必要在复议程序中连带解决有关赔偿问题 ,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利就必须有救济”、“有救济而必须有实效”。我国《行政复议法…  相似文献   

16.
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是行政相对人实现其程序权利的逻辑起点,是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本文界定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权内涵;分析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参与权的理论基础;说明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参与权的内容,提出了进一步实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权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7.
禁止不利变更是指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为其利益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法院变更原行政行为时 ,判决不得较原行政行为对其客观上更加不利 ;禁止不利变更应适用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 ,这需要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5条第 1款 ;禁止不利变更的合理性基础不是“权利保护说” ,而是实现程序正义所要求的诉辩平衡理论。  相似文献   

18.
信赖保护原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为或承诺都应当予以信守,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废止,如果维持原来的行政行为或承诺将严重损坏公共利益,行政主体可以撤销、变更或废止原行为或承诺,但要对行政相对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加以赔偿或补偿。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先在德国行政法中得以确立,该原则有着丰富的内涵和价值。  相似文献   

19.
陈志华 《证据科学》2002,9(2):72-76
2002年4月14日,在经过了近十年的修订之后,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的目光中,<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终于被公之于众,并将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涉及医患双方尤其 是患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法规的名称改变了,由原来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变为目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是,引起人们注意的不仅仅是其名称的变更,而更重要的是其内容的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20.
行政规划法治化是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行政规划进行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同时,应对行政规划与法治主义的一系列问题加以探讨,包括行政规划的宪政基础、行政规划的行政法调整、行政规划的裁量及其界限.行政规划在宪政上拥有相应的依据和渊源,宪政也为行政规划进行了有效的安排.行政法确立了行政规划法律关系,并在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等方面对行政规划进行调整.行政规划的裁量虽然必要,但应有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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