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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司法领域,民意是社会公众对某些案件大体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尽管目前缺乏较为准确、便于评估民意的方法,但民意仍对司法裁判产生了许多重要影响,并不时地使之处于尴尬地位.囿于司法者与民众的思维方式、司法裁判与民意评判的形成方式以及司法裁判与民意的本质特性方面存在差异,司法裁判与民意之间必然有诸多纠结.因此,司法裁判要改变尴尬现状,实现与民意的共赢,就必须以司法独立为基本前提,在法律的框架内尊重民意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畅通民意参与渠道.  相似文献   

2.
司法公信力的本质在于公众自发地信服与认可司法过程和结果。过度放大司法公开、公众参与的作用容易逾越法治的形式,在实质上以情理代替法理。司法走向专业化、精英化、职业化是提升司法质量与效率的必然,过分强调"融情于法"存在异化为"迎合民意"的危险,会加剧司法公信力的式微。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与指导性案例制度分别对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起到倒逼和激励作用,但可能加剧防卫型司法现象。舆论狂欢的反面往往是以法官为代表的官方话语的集体性失语。司法公信力的形塑应当从对民意的迎合走向对民意的弥合,在个案中由法官通过裁判文书的法律说理与逻辑推演,使正义被看见。  相似文献   

3.
《人民政坛》2013,(11):45-45
李立丰在《当代法学》2013年第5期载文《民意的司法拟制——论我国刑事审判中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认为,民意的表达过程是民意的一种拟制过程,存在失真可能。我国刑事司法民意表达可分为三类:一是有权直接表达,即刑事实体法、程序法等;二是技术性拟制,如法官在适用刑法具体规定中对“社会一般人”这个概念的技术性适用;三是组织性拟制,体现为人民陪审员制度。  相似文献   

4.
一、民意沟通与司法公开的关系民意是司法公开的根基。主要体现在:其一,民意是司法公开的导向。笔者认为,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应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民意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导向,通过分析评估民意,以民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确定司法公开的标准、要求和载体,有重点、有针对性、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摆脱在司法公开工作中的权力本位意识,大力增强人民本位意识,约束法院少数人员在司法公  相似文献   

5.
司法民主是司法权属于人民的体现,是民众通过有效途径参与司法和有效地监督司法以及独立的司法机关通过体现民主精神的程序所进行的适度反映民意的审判活动。列宁认为,司法民主是基于苏维埃国家的民主制政体的要求,政治民主是司法民主的基础;司法具有人民性,要使法院的人民性质得以保持,就必须通过人民陪审制和法官选举制保证民众参与司法活动;司法具有社会性,应当做到司法公开以及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6.
王华梅 《天津人大》2010,(12):48-48
近年来,民意、舆论对一些重大案件的影响,民意与司法在一些个案中的对立和冲突,使司法与民意的关系成为一个热点话题。在当今社会转型、矛盾凸显、利益多元、信息传递迅速的新格局下,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如何正确对待民意,处理好司法与民意的关系,是适应社会司法需求,增强法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能力,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公民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中存在着无序化及非理性化、缺乏制度和程序保障、体制外参与等严重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情形。必须强化制度化建设,通过规范公民的参与形式、规范媒体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及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使公民与司法在制度框架内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保证公民参与在规范化的境况下进行。  相似文献   

8.
今年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开始实施。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优良传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单项立法的形式确立并规范这项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符合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这项制度的核心是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司法活动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宪法权利,又使司法活动因人民群众的参与而更加透明,有利于提高司法裁判的质量,有利于督促法官秉公执法,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对这…  相似文献   

9.
司法过程公众参与是指在司法民主化改革取向制度背景下,在互联网政治技术结构基础之上,社会公众(其组成结构不只是与案件相关的利害人,而是与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普通公众、新闻媒体和职业法律人)对具有"结构性诉讼(structural litigationg)"特点案件的判意表达过程.中共十六大以来,司法意识形态变迁以及一系列司法民主化政法策略的制定,为司法过程公众参与提供了制度结构基础.互联网政治(Internet Politics)的出现为司法过程公众参与构建了技术结构基础.司法过程公众有序参与、表达、沟通、学习、妥协的制度化建构,是司法民主化改革取向题中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10.
看了《民主与法制》杂志2011年第23期的《“民意”“上意”与“法意”》一文,我觉得,无论李昌奎“死缓”的最后判决如何,人们看到的是在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下去审视它的审判历程,并期待着见证刑事司法的再一次公正。但从历史上看,死刑的废除无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刑罚现象演进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完成了一次重要的修改,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的庭前会议制度,这不仅是对我国过往司法实践的回应,也是实现刑诉法修改后相关制度衔接的要求.庭前会议体现了程序参与的精神,对保障庭审的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也有积极意义.由于法律规定的较为原则,笔者从程序启动与参与主体、处理事项、程序效果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司法完善的措施,以利于真正发挥庭前会议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的司法原则,在推进依法治国、体现司法民主的理念下,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的关注。沾益恢复县制以来.在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上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和经验。  相似文献   

13.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全面到来,公众参与司法的形式更加多元化,参与模式与程度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公众理性参与司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公众理性参与司法的紧迫性在于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转型背景下司法的公信力遭遇挑战、以及新媒体为公民提供了便捷的网络诉说平台。新时代背景下合力构建公众理性参与司法的进路就是建立有效的司法网络回应机制,规范网络公众司法参与行为以及保持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4.
看了《民主与法制》杂志2011年第23期的《民意上意与法意》一文,我觉得,无论李昌奎死缓的最后判决如何,人们看到的是在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下去审视它的审判历程,并期待着见证刑事司法的再一次公正。但从历史上看,死刑的废除无疑是人类  相似文献   

15.
卢志刚 《理论月刊》2012,(2):98-102
当前刑事司法回应民意方面存在很多的缺陷与不足,其原因既有司法理念层面的问题,也有司法制度层面的问题,还有司法体制层面的问题。刑事司法回应民意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明确指导原则,加强和完善民意反馈机制、民意缓冲机制、民意协调机制、民意保障机制等四项机制,使民意与刑事司法在沟通与协调中获得互相理解和支持,减少社会的震动,降低社会成本,才能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刑事司法和民意的和谐。  相似文献   

16.
经由一系列全民高度关切的个案而引发的法院审判与民意诉求之间的角逐和较量,成为转型时期司法所必须直面的难题。其核心的法理学问题在于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公信力,如何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中与大众的法律表达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专业论者主张民意并不能代替法官在案件中的专业主义判断,民意论者主张司法判决应该吸纳民众的见解;回应论者主张在法院独立审判的基础上回应一定时期内的民意。基于司法在宪法体制中的功能设计和当今中国民意表达的现实问题,中国应该以"回应型"司法哲学处理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关系,这将会促成司法之殇与民意之难现实困境的法理破解。  相似文献   

17.
民主与司法是两种不同的权力和政治过程,不能以一种事物的属性来改造另一种事物,否则就会对事物造成破坏,因此让一种事物他化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而宪法是民主的产物和最高体现,所以权力的合宪化就是权力民主化的最高体现,司法权的民主化也只能表现为合宪化而不是受宪法外权威的操纵和支配,因为那只会使司法权异化并根本上破坏权力的民主性质。因此,司法权对这些因素应当进行抵制而不是迎合,司法合宪化才是民主的真谛。  相似文献   

18.
基于公民平等的司法保护请求权而产生的司法救助制度,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导致国家建立制度的初衷与实现当事人裁判请求权的理念出现脱节,有待于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李红兰 《云南人大》2009,(12):32-3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双柏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从而加大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20.
日本司法制度引以为傲的“精密司法”因其与民众生活脱节而衍生民众对司法审判不信赖。为此,日本于2004年5月重启陪审制度,并于2009年5月21日正式施行《关于裁判员参与刑事审判的法律》。从日本裁判员制度实践十年的经验来看,裁判员资格及其权利责任设置的人性化,对庭前程序中争点整理的重视,确保证人证言在庭审程序中的审查,以及评议中裁判员的实质参与等,使裁判员制度在日本绝大多数民众心中落地生根并获得肯定,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日本实施裁判员制度的初衷——打破民众对司法不信赖的僵局。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实践对改革进程中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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