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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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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怡欣 《法制与社会》2013,(14):292-293
死刑废除运动是进入20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一项十分引入注目的问题,本文结合世界废除死刑运动的背景,通过研究我国目前死刑制度的现状,归结出我国难以废除死刑的根本性原因,并从立法上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若干问题——刑事司法国际准则角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刑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古老的刑种,从20世纪下半叶以后,一些国家废除了死刑,一些国际公约也鼓励或者直接禁止死刑。目前世界上各国可以根据自己国家的情况决定保留或废除死刑。〔1〕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可能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总的趋势是逐步减少直到废除死刑。控制死刑可以  相似文献   

3.
王峰 《法制与社会》2013,(13):290-291
死刑是一种最古老、最久远的刑罚,处于刑罚金字塔的顶端。18世纪,近代资产阶级刑法学鼻祖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公开反对死刑,主张严格适用并逐渐废止,拉开了反死刑的序幕。而这一举动也引发了几百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存废之争。近年来,随着世界人权运动以及民主法治的发展,大多数国家对于死刑采取的是逐步缩小适用范围,最终废除的政策。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也折射出这一理念:对死刑加以限制直至废除。废除死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特别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目前我国还不适宜立即废除死刑,但应严格限制死刑。如何走适合中国的废除死刑道路,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政府高度重视的司法课题。本文旨在分析当下死刑适用状况,探寻限制死刑适用的对策,推动废除死刑的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抛砖引玉,从而使法治成为国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4.
安珏 《法制与社会》2011,(20):296-296
在20世纪80年代,国际人权运动对死刑的态度产生了骤然巨变,废除死刑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有人主张废除,有人主张保留,也有人主张限制。在本文看来,死刑应当废除,从法的精神出发,就不应当设置死刑。本文将在下面具体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对一些国家废而又复的现象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死刑废而又并不必然说明死刑应该保留。  相似文献   

5.
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争议较大。我国现阶段仍然保留死刑,并是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本文从国际和我国的现状出发,并根据我国和外国死刑制度的沿革,对存废两方的观点进行了深入评析,提出废除死刑在世界范围内是大势所趋,而我国正处于死刑废止的过渡期,应对现行刑罚体系进行重构,并通过对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等刑种进行改革和完善,达到限制和减少死刑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6.
在世界范围内死刑的存废问题已被争议了长达200多年,目前我国对于死刑采取的是保留基础上严格限用的折中政策,这就要求我国要以死刑立法与死刑司法为立足点严格限用死刑。纵观世界,直到未来的某一天,死刑终将被彻底废除。  相似文献   

7.
再论死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再论死刑●马荣春从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首次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以来,世界范围的死刑存废之争已达两个多世纪之久,各国的死刑立法也越来越深地受到了影响。随着世界范围的废除死刑思潮的再度兴起和废除死刑立法趋势的新发展,有人在我国刑法修订之前和修订过程中...  相似文献   

8.
通过考察联合国国际公约和区际人权公约,我们欣然发现,全球范围适用死刑在继续萎缩,且受到国际法限制,国际死刑无疑正朝着废除的方向发展。特别是欧洲人权公约及其议定书在世界废除死刑运动中起到关键作用,为世界死刑的限制和废止作出独特贡献。我国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个经济类犯罪的死刑,表明我国也逐渐加入到限制死刑的国际行列之中。但鉴于我国现阶段的特殊国情,死刑废止尚无法一步到位,只能够是依照国内法治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推进。  相似文献   

9.
死刑,又称生命刑,在刑罚体系中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是以剥夺犯罪人生命为手段的刑罚方法。死刑作为人类最古老的一种刑罚,历来都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被认为具有最大威慑力的刑罚方法,其存在也被认为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直到1764年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废除死刑的论述,人们从尊重生命权和天赋人权的角度,对废除死刑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引起了人们对死刑利弊的激烈争论,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对死刑存废之争。本文通过回顾我国死刑的历史,结合目前司法现实,特别是我国死刑核准制度的变迁,探讨死刑制度在我国的历史及现实状况。  相似文献   

10.
论新刑法对死刑制度的修改及完善辛科死刑,也称生命刑,它是刑罚中最为严厉的一种。自从意大利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存废之争已达两个多世纪了,各国的刑事立法也越来越深地受到了影响。随...  相似文献   

11.
蔡强 《行政与法》2006,3(5):127-128,F0003
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一直都有很大的争议。本文拟从不同于传统的另外一个角度重新审视死刑以及刑事权力的运作机制,试图通过分析刑事权力的运作,进而得出死刑是存是废的结论。  相似文献   

12.
13.
死刑复核程序是为了保障死刑案件质量而设置的特别审判程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最大化发挥死刑复核程序的公正司法、防错纠错、保障人权的功能,贯彻落实"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的死刑政策,死刑复核程序应当着力加以完善:第一,厘定死刑复核程序的审判性质,选择在现有框架内实现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改革的路径,而不必进行三审制转变;第二,加快将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至死刑复核程序,充分保障死刑被告人的辩护权;第三,坚持死刑案件在基本事实的证明上达到"唯一性"结论;第四,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改判范围,实现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14.
China is a nation that carries out the death penalty with a broad scope in its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 The present study described and analyzed the legal concept and practice of the death penalty in China in a comparative context. It presented an overview of the Chinese legal trad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the legal development of the death penalty since the Chinese Communists took power, and the current practice of the death penalty in China. It represented an attempt to offer a research-based understanding of the capital punishment in a nation that was experiencing significant change and transformation since the early 1980s.  相似文献   

15.
禁止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自20世纪初以来,中国即开始了确立这一原则的努力,但直到1997年刑法典才实现了与这一原则的"无缝衔接"。考察未成年人不判死刑原则在中国确立的历程,至少有三点启示:第一,尽管艰难,但彻底废除死刑在中国仍具有实现的可能性;第二,从犯罪主体(强调其社会弱势群体特征)的角度废除死刑要比从罪行性质的角度入手,更具可行性,也更为平等和较少带来负面影响;第三,青年,尤其是年轻青年与未成年人有着诸多类似之处,可以而且应当首先将未成年人不判死刑规则延伸于这一群体,这也是避免误判不满18岁未成年人死刑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Recent theorists have argued that the use of the death penalty has been shaped by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throughout history. However, empirical research has primarily examined this relationship in the last third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In order to expand the temporal scope used to examine capital punishment practices, this study examines whether four post-Furman perspectives are able to account for the use of death sentences at the state level from 1930 to 2010. This study also examines whether the movement from the pre- to the post-Furman time period moderat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tical factors and use of death sentences. The findings indicate that the size of religious fundamentalist populations, jurisdictional welfare expenditures, and surpluses in the labor force are significant predictors of death sentences across both eras. These results suggest that the predictive power of recent political theories is not restrained to the jurisdictional use of death sentences in the last third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侵权法上,死亡赔偿制度系以赔偿死者近亲属的损害为核心,而对受害人生命的丧失则未提供任何救济措施。这不仅使死亡赔偿金的性质难以界定,同时也无法解决死者近亲属缺位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问题。我国应当把"生命的丧失"本身纳入侵权法的救济范围,加害人应对此承担惩罚性死亡赔偿金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郭菁菁 《行政与法》2005,3(7):81-83
废除死刑已成为国际趋势,而从中国现阶段国情来看,限制死刑更具有现实意义。所以本文从死刑适用条件以及死缓制度两个方面,探讨了如何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并对在此基础上引发的死缓与死刑在立法上不衔接问题作了一定的阐述。  相似文献   

19.
杨俊 《法学杂志》2012,33(4):162-167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因为与以往历次《刑法》修正案相比,本次《刑法》修改可以说是幅度和力度最大的一次。《刑法修正案(八)》的亮点之一就是削减了死刑罪名,由于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因其严厉性、残酷性、非人道性和不可纠正性而长期为人所诟病,死刑之存废也是学界一直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问题,然而,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对死刑依然保持现状或轻言完全废除都不可取,更重要的应当是在刑事立法和司法适用上对死刑进行有步骤地、渐进式地改革。从此意义上说,《刑法修正案(八)》充分表明我国已进入对死刑的实质性改革阶段。  相似文献   

20.
论死刑的替代措施——以我国刑法立法为基点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在一定时期内不可能全面废除死刑,但由于我国已经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因而应当将死刑罪名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我国现行刑法对68种犯罪规定了死刑,主张废除其中的56种犯罪的死刑,保留其中12种犯罪的死刑。在废除56种犯罪的死刑后,除传授犯罪方法罪、组织卖淫罪这两个罪的死刑规定明显不合理,不属于废除死刑后采取替代措施的外,对其他54种废除死刑的犯罪均应以25年不得假释或者减刑后服刑期不得少于25年的无期徒刑作为其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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