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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是解决动产抵押公示方式的最佳选择,也是民法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对这一问题也做了规定,但从整个登记制度来看,仍有诸多缺陷与不完善之处,我国应尽快完善有关立法,建立一套统一的动产抵押登记的规则,以期对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完善有所推动。  相似文献   

2.
浮动抵押制度由于充分实现了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利益平衡而被不少国家继受,我国《物权法》中也创设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但在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实践中,其却面临被闲置的尴尬境地,原因在于抵押当事人利益失衡,抵押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很好保护。为了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者浮动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物权法》中扩大浮动抵押财产至一切动产;允许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设定限制抵押财产处分的条款;建立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及健全农业保险和农业风险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3.
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担保物权内容之一,因其设定程序较为简便,不转移抵押物占有,有利于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融资的有益模式.但因其固有的特点与不足,在实践过程中运用并不充分,未能有效发挥应有价值,因此有必要对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4.
动产动态融资担保具有的担保物流动性与债务人处分自由性的功能优势催生了企业对于流动性动产的担保偏好。以效率价值为主导的浮动抵押制度因蕴含着难以受偿的巨大风险而无法直接满足借贷双方的融资需求。实践中商业银行借助物流开发的创新性担保模式—动态质押,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在传统静态担保与浮动担保之间实现了动静平衡,是安全价值与效率价值合理配置的产物,无论在制度构造上抑或是实践适用上都呈现逐步取代浮动抵押制度的趋势。动态质押制度因具有强大的功能性优势而为实践所需要,但由于尚未被法律认可,仍面临适法性缺失的司法困境。在动产动态融资担保制度的路径选择上,废除现行浮动抵押制度,确立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动态质押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最优选择。  相似文献   

5.
动产抵押兼顾了物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为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动产抵押在我国确立的时间较短,该制度在理论上与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应从抵押的范围、立法模式、登记部门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动产浮动抵押刍议——价值、难点及其制度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创设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力图最大限度地促进融资、发展经济,但现有的概括性务文给这一制度的施行带来了诸多疑惑。文章在分析动产浮动抵押内蕴价值的基础上对其相关难点问题加以探讨,并从宏观、微观两面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动产抵押制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而产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动产抵押制度较为完备。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尚不完善 ,存在缺陷 ,应从转变观念、明确规定动产抵押制度、增加抵押种类和确认合理的公示方式等方面对这一制度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动产抵押一反传统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在我国的"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下,产生了登记对抗力与占有公信力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也由此产生了对动产抵押制度存在的正当性的怀疑,笔者在分析了相关可能的动产抵押公示方式后,认为解决动产抵押公示制度根本缺陷的途径是将动产抵押的标的限定在"准不动产"范围内。对于"准不动产"外动产,可以让与担保设定担保。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的实施对公证抵押登记制度产生重要影响。文章依据现行法律就我国公证抵押登记制度,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动产抵押登记等进行了法理分析,并对完善我国公证抵押登记制度提出了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0.
动产浮动抵押担保物权登记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颁布<动产担保交易法>与<物权法>相配合,即做到民事抵押登记由<物权法>调整,商事抵押登记由<动产担保交易法>调整.在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主义条件下,既要注意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保护善意第三人及抵押人的合法权益.只有三者合法权益兼顾保护,并建立起较为合理的优先权顺位规则的条件下,才能使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1条对于抵押物转让的规定是对传统抵押权理论的实质性改变,采取了抵押物转让受抵押权人意志限制、否定抵押权的追及效力的做法。然而,这种制度设计存在着以下缺陷:否认抵押权的追及效力,直接影响了抵押权制度功能的发挥;未对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进行区分对待;受让人代位清偿的制度存在缺陷。为此,首先应当从原则上取消对抵押物转让的限制,废除抵押权人同意的限制规定,承认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其次,考虑到动产抵押的特殊性,法律应做出特殊的规定以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最后,还应确立代价清偿、涤除权制度为善意受让人提供全面、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动产让与担保是我国目前制定物权法面临的一大难题 ,本文在比较了一般动产担保公示方法的基础上 ,分析了我国物权法草案中设计的动产让与担保的公示方法 ,提出了解决和完善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13.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抵押权制度。这一法制创新既不会引起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缺陷,当然就更不会因所谓的缺陷而被让与担保制度替代。相反,《物权法》关于动产抵押权的规定为我们进一步创新担保物权体系,并最终制定一部“统一动产担保法”开辟了视野。  相似文献   

14.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学理基础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涉及到很多法律关系。预售商品房抵押在实践中早已客观存在?,但相关立法却显得较为滞后。预售商品房抵押的设立突破了传统民法中的抵押权设立方式,其法律特征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抵押,抵押的标的是期待权,从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学理问题进行探讨确有必要。预售商品房抵押依理论具有可操作性,今后我国若能在立法上对其作出较完善的规定,将会对我国房地产法学理论及实践带来有益的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15.
汽车按揭是继房产按揭之后 ,我国信贷消费市场的又一生力军 ,引起了整个社会的极大关注。但对于汽车按揭的法律定位却少有人涉足 ,法律性质十分模糊 ,本文将首先剖析汽车按揭的法律性质 ,然后分析实践中的按揭表现形式 ,并就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离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 ,旨在从法律上对汽车按揭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6.
动产抵押权公示方式的选择对动产抵押权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占有公示方式、登记公示方式、各国动产抵押权立法实践、与善意取得制度协调等不同视角分别考察动产抵押权的公示方式的选择有助于得出正确的结论;动产抵押权的公示方式的最佳选择是登记与占有公示方式的结合;占有的功能在于使抵押权在交易过程中呈现出可识别的特征,满足动产交易要求;登记的功能应当是确定抵押权是否具有对抗一般债务人与其他抵押权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在不影响抵押权以及其他担保物权法定目的实现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当事人就法律未明文禁止的相关事项做出的特别约定,一般均应认定为有效,其中包括当事人有关移转抵押物占有的约定,以及债务到期后抵押权存续期间的约定;在抵押人为第三人时,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主要具备债权效力,且不得适用善意取得;"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新增从物"的各种主张,完全不能成立;在"先押后租"的情形,如无正当理由,抵押权人不得否定租赁权的效力;在共同抵押人均为第三人时,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权人有权自由选择先后或者同时行使全部抵押权,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无权向其他抵押人追偿。  相似文献   

18.
动产抵押系英美法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大陆法系国家引入此项制度,必将与传统的物权法体系产生冲突。由于动产抵押缺乏公示性,第三人若善意取得该动产,其所有权必将与该动产的抵押权产生冲突。因此,立法的目的就应在于两者之间如何取得平衡。  相似文献   

19.
在中国经济体系中房地产市场占有着相当大的部分,随着近几年来房价的一路走高,犯罪分子也将触角伸向了房地产市场这块巨大的蛋糕。要深入剖析房地产公司利用"假按揭"这种手法骗取银行贷款案件发生的原因、产生的危害后果、犯罪过程以及相关的侦防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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