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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法院拥有变更指控罪名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公诉变更制度是现代公诉制度的重要内容,它对于矫正起诉指控中的错漏,发现实体真相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刑事诉讼中法院无权变更指控罪名的观点进行批驳,提出法院拥有变更指控罪名权的理由,并对法院行使变更指控罪名权的程序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语境下,如果检察机关与被告人已就犯罪事实、指控罪名等方面达成一致,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予以确认,那么庭审阶段的法院不可自行选择变更指控罪名,否则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计的初衷相背离,会带来后续庭审的程序适用、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等程序问题。基于以控辩双方的平等协商来寻求司法效率和公正的平衡的考量,可行的做法是:从变更指控罪名的具体类型为出发点,完善法院变更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指控罪名的程序设定;以被告人权益为落脚点,提出支持律师在法院变更罪名情况下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的思路,以保障刑事诉讼程序控辩对抗之基本格局;允许值班律师辩护人化,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至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以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配套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对被告人权益保障所带来的冲击问题。  相似文献   

3.
法院在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不一致时,可改变指控罪名,按照自己审理认定的罪名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司法实践中,应通过立法明文规定法院享有变更罪名权,并对其变更程序、时间限制、管理分工作出细化。  相似文献   

4.
法院是拥有最终定罪权的唯一机关,其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变更也是应有之义,但径行的变更则触动了"不告不理"的基本诉讼理念。我国法院的变更指控立法和实践恰恰暴露了这一问题,要解决这一弊病可仿效大陆法系的程序性限制模式,设置我国的"间接变更罪名程序",并辅之以"公诉事实同一"的前提性原则,构建出符合我国司法环境的法院变更指控制度。  相似文献   

5.
从罪名的含义 ,从法院拥有审判权、定罪权及法院在审判程序中的中心地位 ,以及诉审分离原则、辩论原则和辩护原则的施行 ,阐明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合理性及其受制于正当程序的有限性。  相似文献   

6.
作为刑事诉讼客体的案件由两大要素构成 :一为被告人 ,二为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对案件所作的仅是初步的法律评价 ,案件最终的法律评价是由法院来作的。在检察机关起诉的被告人及犯罪事实范围内 ,在不妨碍被告人辩护权行使的前提下 ,法院可以变更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  相似文献   

7.
比较法视野中的公诉变更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诉变更制度是现代公诉制度的重要内容,它对于矫正公诉机关的起诉指控、保证法院的公正审判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对公诉变更制度作明确规定,并在现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立法,进一步完善公诉变更制度。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中,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可能发现对被告人应适用的罪名和刑罚与检察院的起诉判断有所出入,此时法院可否变更起诉罪名及刑罚,适用另一罪名和相应刑罚?台湾刑诉法采行变更起诉法条制度,承认法院有权变更起诉所引之法条,但须于案件事实同一性之前提下始得为之,并应践行一整套法定的"变更起诉法条程序"。大陆地区刑诉法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仅肯定法官变更起诉罪名权,但并无任何启动条件与实施程序之限制,相关理论研究亦存在不足,应借鉴台湾立法及理论之研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从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法院的定罪判决并未涉及到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也不是判决检察院起诉的罪名能否成立,而完全是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来判决被告人的罪名,这样一来,就可能会产生法院判决认定的罪名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检察院起诉的抢夺罪,而法院最后判决的却是抢劫罪,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我们经…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都对刑事判决的种类进行了规定。但是文本自身存在模糊和冲突,致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相关规定的认识并不统一。对于变更罪名、证据不足情况下的刑事判决以及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判决应否成为第三种刑事判决等问题的思考都不仅仅对于实务界有重要意义,而且关乎无罪推定原理之维。  相似文献   

11.
刑事简易程序是以被告人部分权利的牺牲为代价的,这就决定了简易程序就像一把双刃剑,在保障了被告人一部分权利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其另一部分的权利。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保护存在诸多问题,结合相关国际条约及其他国家的立法规定,应从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建立公诉人出庭制度等方面加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具有真实性、自愿性.口供可划分为庭外供述和庭上供述,就审判阶段而言,庭外供述必须转化为庭上供述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共同犯罪中,同案被告人口供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即使同案被告人口供一致,仍需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相似文献   

13.
办案警官出庭作证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与我国的证据立法并不抵触。随着控辩式庭审方式的确立,法庭对控方的证据要求越来越高,加之当事人法制意识的逐步树立和增强,警官出庭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警官出庭还可以促进对被告人的平等保护,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树立法律的权威。构建警官出庭作证制度要通过转变思想观念、完善有关法律、严格限制警官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和明确司法程序启动机制等方面来实现。  相似文献   

14.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目前条件下,逐步建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有其理论基础、立法基础和现实基础。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保证司法公正;有利于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势必会成为一种趋势。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诉讼中,警察的主要任务是收集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警察不出庭作证,不仅剥夺了被告人的质询权,而且影响法庭的正确裁判,容易造成冤假错案。为了维护程序正义,保证被告人的质询权,发现案件真实,警察应当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6.
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整个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最复杂、最关键的阶段.各国基于自身利益的维护,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逐渐形成了以务约和互惠为条件的承认制度.美国于2009年8月在中美间没有条约与互惠关系的情况下承认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湖北三联公司诉美国罗宾逊公司产品质量侵权案所做的判决,确认了我国判决在美国的效力.在国际合作日益密切的趋势下,如何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推动国家间司法领域的合作,切实维护国家及当事人的利益,美国的做法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17.
出庭实务包括出庭前的准备和出席法庭。出庭讯问被告人时,需要注意相关性规则、反对诱导规则、反对复合性规则、不得假设规则,也要讲究运用策略。法庭辩论时要遵循观点明确同一原则、整体原则、以立为主原则,也要掌握技巧,如辩论主动、善于抓住对方弱点、分化被告人、解脱纠缠、补救失误等。  相似文献   

1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 ,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断扩大。然而 ,以离婚逃避债务则屡见不鲜。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债务清偿问题时应注意征询债权人的意见 ;在判决由夫妻一方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时 ,应判决另一方负连带清偿责任 ;当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 ,法院应将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  相似文献   

19.
香港民事侵权分为侵犯和非故意干扰两类,对民事侵权的救济可以是法外的,也可以是经过法庭裁定的。在民事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提出免责理由为其辩护以达到免除责任的目的。可以对香港地区民事侵权的含义、种类、救济手段以及答辩等法律规定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   

20.
对于庭审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相关证据展示、交换和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拟通过休庭方式在庭下进行,庭上再进行确认或裁定;对于当庭非法证据排除调查不至于造成庭审过分延误的,也可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侦查人员作为“程序上的被告”出庭说明情况,虽不具备证人身份,但依然可以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依法辅助公诉人履行控诉职责的职务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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