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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泛珠三角合作区域存在两种社会制度的特殊性,在一定的区域空间探索两种体制相互融合的制度创新应上升为国家战略。而横琴由于其独特的空间地理位置和现实条件是实行国家两种不同体制对接、融合的首选试验区域。因此,横琴的开发应成为国家战略的一步棋,要通过大胆的制度创新,突破目前的行政体制架构和两种不同意识形态造成的制度鸿沟限制,使横琴岛成为“一国两制”背景下区域经济合作制度创新的试验场。  相似文献   

2.
《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将横琴建设成为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进行制度创新,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创新。构建横琴"粤澳法制融合区"的设想能对其经济、行政与社会管理领域的创新提供确定与保护作用,实现国家赋予横琴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3.
横琴岛开发走向深入,采取"分线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随着粤澳民众交往的频繁与加深必将带来法律冲突。横琴涉澳民事争议困境之解决非实体法本身所能,不妨从程序选择的角度来寻求突破。多元程序解决跨区争议已是共识,而2012年刚生效的《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却忽略了传统调解模式,应以横琴为试点,创新我国民间合作型调解机制。  相似文献   

4.
横琴新区祉会治理模式创新的原则构想必须符合《横琴开发总体规划》,符合横琴社会发展实际。要以政府管理创新引领横琴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并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等维度进行横琴新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策略设计。横琴新区要借鉴港澳优势制度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出适合自身实际的社会治理模式,充分体现区域治理的互补性和包容性,以引领中国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示范性。  相似文献   

5.
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正式下发,据《批复》显示,国家在珠海横琴发展规划中,从通关制度、口岸管理、税收等多方面给予"特殊待遇",以全面推动横琴建设成为中国内地开放度最高、体制活力最强、创新空间最广的区域  相似文献   

6.
广东毗邻港澳,可以学习和借鉴港澳先进的体制,选一些区域对行政和社会体制进行先行先试改革,意义非常重大,珠海市横琴新区是最适宜先行先试的区域。要建设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就必须赋予横琴新区“社会管理特区”的职能,使横琴新区在“试”和“闯”的过程中,稳步创新。横琴新区应实行两级制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社会福利提供主体应多元化,并探索以“资产为本”的福利提供方式。珠澳两地政府可以在“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下,通过政府合作、司法合作和社会事业统筹三种方式促进两种社会管理体制的对接和融合。  相似文献   

7.
2015年3月珠海横琴新区被国家列入"一带一路"战略,正式进入自贸时代.为实现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的未来愿景,亟需大批具有高素质、技能型的高职人才提供智力支持.为此,依据横琴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协同办学、创新办学机制等方面提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新途径,发挥高职院校为发展区域经济服务的职能,促进横琴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  相似文献   

8.
论珠澳联合开发横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珠海和澳门在横琴开发中具有各自的优势,可以选择珠澳股份制开发、澳门主导开发、珠澳同城化开发等联合开发横琴模式。珠澳联合开发横琴的战略突破口是:把横琴建设成为珠三角优质生活圈的典范、世界休闲中心、高端服务业的集聚区。横琴开发中要更好地发挥澳门作为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平台的作用,澳门拥有"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澳门对珠海乃至珠三角西岸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珠澳联合开发横琴的制度创新路径是:构建一种适合珠澳两地发展的制度框架,协调与统一两地的通关、边检制度,实现分线管理的通关新模式。  相似文献   

9.
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职业资格和职业继续教育等法律制度。对于"双元制",我国应改革现行线性发展模式,借鉴"双元制"直接贯通教育和市场的制度设计,并修改现行职业教育法。在职业资格方面,我国可以德国为师构建职业资格法律体系,并理顺运行机制。在职业继续教育方面,我国应借鉴德国多层次的职业继续教育立法,填补立法"断层",还要借鉴德国立法中的社会参与机制、质量监控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以职业继续教育为突破口建立起终身化教育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0.
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立法应在立法观念、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创新,这是"先行先试"的应有之义,是平潭特殊角色的内在需求,是地方涉台立法的发展需要。这种创新在现行的政治与法律制度下,主要通过对政治制度的正确解读,对现有法律规定的充分诠释和对政策与法律关系的妥善处理来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11.
中国民间组织的法律困境与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民间组织发展迅速,在治理国家的多元力量中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但现行法律制度已经滞后于民间组织发展,并成为制约民间组织发展的突出因素。为此,需要通过法律制度创新,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充足的法律资源。民间组织的立法,应该确立规范与促进相结合、监管与发展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着重解决政府扶持与民间组织的独立、政府监管与民间组织自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横琴新区发展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制度创新,基本特征应是对外高度开放、经济高度自由、行政自主管理、开发市场运作.为此,横琴新区必须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特殊区位优势及通过制度创新、发展模式创新所带来的综合优势,实施更加特殊的对外开放政策,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吸引港澳以及全球高端产业资本与人才,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相似文献   

13.
当今世界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并存,两者虽有矛盾,但在法律领域则意味着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程度的融合,全球法治化与法律全球化的趋势俨然存在.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实因素交替作用下形成的"中国法治的民间化障碍"正成为对抗"法治全球化"的巨大阻力.调和这种矛盾的最佳选择是运用"和"的哲学思维和方法论构建强调"和谐"的现代化法治社会,这既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价值理念在当代的回归,也是融合异种文化后的创新,为中国的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方向和途径.  相似文献   

14.
流域水系具有整体性和连贯性等特点,但我国现行分割的行政区域管辖和部门管理体制,容易导致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碎片化”,这与流域整体性治理的要求相背离。分析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流域综合管理法律制度发现,以流域为单元的综合管理是新时代流域保护和治理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我国现有立法尚未全面对流域综合管理法律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基于域外流域综合管理经验,完善流域法律规范、改革流域管理体制至关重要。因此,未来应进一步健全流域综合管理法律体系、深化流域管理机构改革、建立跨区域的磋商合作制度、健全流域公众参与制度,以推动流域综合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满足社会住房需求,首次于我国创设居住权制度,并对居住权进行了法律上的定义.然而,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不系统性和现行法律不完善性,导致无法对我国居住权制度下"使用"一词的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和限制.当前不仅需要明晰"使用"与"收益"的界限,还应明确使用房屋的主体范围以及居住权人使用时应履行的义务.据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对历史悠久的罗马法的居住权制度和人役权体系加以分析与归纳,以对我国居住权制度进行合理解释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点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实现了重大创新,农业、农村、农民等各方面的发展取得巨大成效。当前,新常态新变化呼唤着以使用权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法治建设先行是改革和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关键,实行"三权分置"是顺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创新应坚持集体所有制。"两权"抵押贷款有利于积极盘活土地资产、激活和创新农村金融,应重视健全规范以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的法律。  相似文献   

17.
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通号中心工会分会积极探索基层工会工作的新路子,以活力在基层、根基在基层为宗旨,通过优化区域工建管理平台、搭建区域教育学习平台和完善工建组织参与平台,构建了"区域统筹"的组织体系;通过提供专业化、安全化、技能化服务模块,构建了"条块结合"的多元业务;通过推进工区标准化管理、强化作业精细化管理及持续现场监督检查管理,构建了"无缝链接"的运行制度。按照"一核多元、共治机制"的新思路,着力构建以通号中心分会为纽带、服务中心职工群众为重点、各工会小组共同参与的"区块链"工会创新模式。  相似文献   

18.
区域协调发展与区域政策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协调发展作为综合性公共政策议程,被赋予有关经济与社会聚合、区域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新的意涵,由此也导致区域政策经历着不断的创新过程。我国要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还应在区域政策创新、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相关法律体系、加强跨区域合作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相似文献   

19.
当前我国缓刑撤销制度的规定,仍然存在撤销条件过宽且僵化,以及撤销后果配置单一、严苛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缓刑撤销标准"的厘清,应坚持以判断被缓刑人"对法律态度持有的态度"为标准,并应根据被缓刑人对法律持有的合作态度、轻视态度和不合作态度之区别,设置绝对撤销缓刑与可以撤销缓刑的双轨通道,并对其分别配置区别化的多元处遇措施。  相似文献   

20.
税收兼具财政收入与社会宏观调控二重功能,个人所得税也是如此.在现阶段,社会宏观调控功能应在个人所得税制中居于优位;但是,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与这一价值目标的背离.重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就是社会宏观调控功能由"抑制"状态到"回复"状态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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