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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司法文明的演进,非监禁刑罚逐步取代监禁刑罚成为新的国际行刑趋势。当今世界各国都在进行非监禁刑制度的革新,社区矫正制度是其中发展最快的一个领域。社区服务作为社会矫正的主要形式,能够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有利于促使罪犯顺利地回归社会,并且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国外社区服务刑述评及借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周国强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12(2):116-121
伴随着各国探寻监禁刑替代措施的历程,社区服务刑在国外异军突起,并有扩大适用的趋势。社区服务刑在减少监禁刑适用、促进罪犯社会化和降低行刑成本等方面发挥着异乎寻常的作用。我国目前尚未将社区服务引入刑罚体系中,因此,深入研究国外刑法中的社区服务刑,借鉴其中的合理内核,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刑罚制度和罪犯处遇制度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3.
高汝成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4):27-34
社区矫正行刑理念是整个非监禁刑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是推动中国特色社区矫正行刑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引擎。构建我国社区矫正现代行刑理念体系,其中应涵盖人文关怀理念、恢复性司法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行刑社会化的理念。 相似文献
4.
人文关怀视野下我国缓刑制度完善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高健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3):25-29
由严酷走向缓和 ,由野蛮走向文明 ,是刑罚发展的历史规律。随着人文精神的深入 ,矫正理论的崛起 ,刑罚个别化、社会化的影响越来越广泛。体现人文关怀的缓刑、减刑、假释、社区服务等刑种、行刑方式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本文在肯定我国现行缓刑制度体现人文关怀价值积极性的同时 ,针对我国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弊端 ,从人文关怀角度 ,对刑法的缓刑制度予以评析 ,对完善缓刑制度进行探讨 ,以期推动立法者更深入地对缓刑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蒋赛静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5):90-93,98
社区服务刑作为非监禁刑的一种重要形式,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和刑罚轻缓化的特征,有助于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避免短期监禁刑的弊端。在我国,社区服务刑可以平衡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的轻重程度、完善我国的刑罚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落实以及降低行刑成本、实现行刑的经济性。在刑法中将社区服务刑规定为一种附加刑,并限定其适用的条件、执行程序和执行的内容,对完善我国刑罚体系不失为一个有益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对行刑时效制度法典化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燕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7(4):58-60
我国尚未将行刑时效制度纳入刑法中。司法实践中,该制度的缺位导致的“漏刑”、“补刑”案件已非鲜见,其理论上的不合理性也不断被揭露出来。在此种情形下,急需实现行刑时效制度的法典化。 相似文献
7.
王利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2(2):54-57
行刑社会化是行刑制度的发展方向 ,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应以社会为背景 ,准确定位。将具体工作分为非监禁行刑与监禁行刑两种形式。在国家司法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分设两个系统 ,建立组织机构 ,实施管理 ,独立运行 ,构筑科学的刑罚执行管理机制。社区行刑系统面临着组织设计、权属界定、工作程序、管理方法、运行机制等诸多问题。监禁行刑应在现有基础上侧重考虑围绕着降低监禁人格展开相应的工作。 相似文献
8.
邢文杰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3(2):73-76
社区服务作为一种极富教育矫正功能的刑罚措施,在引入我国刑罚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到我国刑罚结构的具体情况和刑事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并借鉴国外已有立法经验,不宜设置独立的社区服务刑种。应在刑罚暂缓执行的框架下构建我国的社区服务制度,即将社区服务与缓刑、假释制度相结合,使社区服务成为缓刑、假释的一种附加义务。 相似文献
9.
储槐植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4)
这个报告题目是会议定的,非常大。我觉得它比较难讲,难在两点:第一,题目太大。它涉及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及刑事司法体制等一系列领域的重要问题,这些方面的问题,确实比较多,也众说纷纭。比如现在对法院和公安机关的行刑权问题,就有人提出了质疑。行刑权,是一种司法权。现在法院有行刑权,公安机关也有行刑权,这就涉及到行刑权的性质和权力的合理配制问题。再比如,现在正在热烈讨论的司法改革问题。改革的核心是什么,当然是为了追求司法公正。那么,司法公正怎么样达到,恐怕比较一致的说法,是要司法独立。而司法独 相似文献
10.
吴向阳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2):62-66
在行刑社会化的背景下,青少年司法出现了一系列理念和制度的转变,刑罚越来越趋向宽缓,非犯罪化、犯罪非刑罚化、刑罚非监禁化成为当今潮流。我国保护处分种类的变革与改进是必要的,并应当完善司法实践中的程序性原则,对青少年采取前科消灭与司法转处的制度。 相似文献
11.
赵颖丽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23(1):20-22
社会服务令是西方国家以责令轻罪犯为社会提供一定时间量无偿劳动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行刑方法西方法律制度下的轻罪在我国多表现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当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种类中并不包括社会服务令,究竟社会服务令能不能被我国所借鉴,成为治安管理处罚的一个新罚种,以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孔祥鑫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82-86
我国刑法执行领域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刑罚执行场所的秩序。应重新审视被誉为普通法系公正灵魂的正当程序理论,找到正当程序理论与刑罚执行工作的契合点,使程序本身的价值在刑罚执行领域得到体现。 相似文献
13.
论执行军事命令之阻却违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朱国平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1,14(2):55-59
执行军事命令阻却违法是罪刑本质和目的的内在要求,执行军事命令阻却违法并不妨碍其消极价值的法律责任的实现.执行军事命令阻却违法的必要性;"纽伦堡规则"并不彻底否定执行军事命令行为的阻却违法性质;能够阻却违法的执行军事命令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4.
李宜兴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4):52-55
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国之一,其社区矫正发展日趋成熟,其中不乏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存在惩罚性缺失、形式大于内容的发展现状,通过对德国社区矫正中惩罚措施的借鉴,有利于改善这一现状,进而构建起适合我国社区矫正的特色惩罚机制,即审判时、刑罚执行中的双层惩罚机制。 相似文献
15.
连春亮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19(4):107-113
恢复性行刑的最终目的是恢复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包括对罪犯的再社会化,对罪犯社会谋生技能的训练或修复,对罪犯健全人格的修复和教育,对罪犯社会道德与良知的恢复等。恢复性行刑所涉及的主体包括国家、社会、服刑罪犯、受害人以及社区公众。为此,恢复性行刑的价值集中体现在:尊重、和谐、安全、健康和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16.
刘世恩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1):5-9
刑罚执行工作是监狱工作的核心.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以刑罚执行为其职能.通过刑罚执行,实现对罪犯的惩罚与改造,最终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面对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刑罚执行现行机构设置、减刑比例、保外就医中存在的问题等影响刑罚执行工作作用的发挥,需要进行"大处(科)室制"、减刑规范化、罪犯疾病医疗社会化等项改... 相似文献
17.
陈和华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1):21-25
我国的司法行政部门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监禁刑执行的主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领导和管理社区矫正无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无执法主体资格。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是以社区矫正官为中心,广泛动员其他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既保证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以及刑事司法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又解决了社区矫正地域相对分散、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困难。 相似文献
18.
赵云龙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4):124-126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总体发展水平较低,表现为相关立法不够完善,社区矫正刑罚的适用率偏低,执行机制不健全等。文章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社区服务刑罪犯提出了适用社区矫正的方法,并提出社区矫正量刑改革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19.
陈文茜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6,(5):24-27
证据问题为法律程序之灵魂。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应明确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应将非法证据的排除提前到行政程序阶段。治安管理处罚程序中,要排除的非法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瑕疵证据的排除应慎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