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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召开各级人代会时,一些地方选举人大主席团采取对主席团成员名单草案进行整体一次性举手表决的方式。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悖于代表法的规定精神。地方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代会每次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第十五条规定,乡镇的人代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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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组织法》第13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但并未对乡镇人代会是否举行预备会议进行规定。从基层人大工作的实践看,乡镇人代会举行预备会议有着现实需要和法律依据。《地方组织法》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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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乡镇人代会应该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这是因为: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精神的具体体现。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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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主人》1997,(3)
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有些乡镇考虑到更换乡镇人大主席团牌子的问题:将"人大主席团"更换为"人民代表大会"。其依据是1995年2月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镇每届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由"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认为对这些规定的理解应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三年中的每次例会都要选举产生一个主席团,负责主持本次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会议。其存续期限为一个年度(若按每年开一次会计),即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一个主席团,到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的主席团后而自行消失;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的主席团,到下一届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时不复存在。这样,主席团并非管一届的常设机构,牌子的名称自然不能有"主席团"三字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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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前,难免有一些经人代会会议选举产生的乡镇人大及乡镇政府的负责人调至外乡镇工作.对这类对象调离该不该履行免职程序,目前存有几种不同看法:一是有的认为,因为是换届前调离,反正没多长时间要重新选举,无须履行免职程序,再履行程序是多此一举;二是有的认为,他们系选举产生的对象,免职程序还是要履行,但不必兴师动众,只要个人写出辞呈交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接受同意即可;三是有的认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先接受个人辞呈,然后提交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备案或通过;四是有的认为,选举是件严肃的大事,经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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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主席团是常设机构吗?□孟基常有不少基层人大工作的同志,都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不是常设机构?是选一个主席团呢,还是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各选一个主席团?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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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但乡镇人代会是否需要举行预备会议,没有明确规定。有人认为,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即无需举行预备会议。但也有人认为,乡镇人代会举行预备会议有客观现实的需要,应举行预备会议。乡镇人代会是否需要举行预备会议?请看本期争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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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部分乡镇人大在举行会议的时候 ,将乡镇长选举为主席团成员。笔者认为 ,这种做法欠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乡镇国家权力机关 ,它具有选举权、监督权和决定权 ,有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的工作。乡镇长担任主席团成员不利于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对于乡镇长能否担任大会主席团成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答复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是否应当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请示时明确指出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要接受和答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质询 ,不参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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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换届后的首次人代会上,投票选举结束后,一般的程序是,先由大会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主席团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后,再由总监票人向全体代表报告每个侯选人的得票情况;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主席团的意见,以得票多少为序宣读当选的候选人名单。至于以大会主席团名义发出的选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公告,一般都是随同其它会议文件一起发给代表和列席人员,省去了选举公告在大会上正式公布这个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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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意义重大。但由于种种原因 ,一些乡镇人代会的质量不能令人满意 ,存在应付、会议程序不规范等不正常现象 ,这势必影响乡镇人代会会议效果 ,影响乡镇人大作为一级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 :1.越俎代庖召集会议。地方组织法规定 ,召开乡镇人代会时 ,选举主席团 ,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代会。这明确规定了乡镇人代会由主席团“集体”召集和主持。但一些乡镇 ,不是由主席团而是由党政几套班子以会议形式讨论召集会议的决议、会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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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虽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乡镇人代会是否举行预备会议,但从各地实践来看,召开乡镇人代会预备会议不仅需要,而且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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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乡镇人代会违法选举时有发生。乡镇人大是否依法办事 ,直接影响到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权建设 ,必须高度重视。现对 1 998年以来湖南省怀化市少数乡镇人代会违法选举情况作些剖析 ,以期基层人大选举不断走上法治的轨道。 [案例枚举 ]案例之一 ,选票数多于代表数。1 998年 3月 ,溆浦县江口镇召开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选举了张某为镇长 ,周某为副镇长。该镇的这次选举实到代表 5 4人 ,而每项选举发出和收回选票均为 5 5张 ,并且主持这次选举的党群副书记 ,又不是大会主席团成员。 1 0月 1 0日 ,沅陵县竹园乡召开了十届人大三次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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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乡镇在召开人代会会议时,参照县级人代会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议程安排,安排听取人大主席个人工作报告有其合理性,安排听取人大工作报告或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做法则既缺乏法律依据,也无现实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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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在设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明确其职责等许多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规范,给乡镇人大带来了勃勃生机。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发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对地方组织法的适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几个问题,地方组织法只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作了明确规定,而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则没有规定或者规定得不明确,执行中不好操作,对此,很有必要进行研究和探讨。一、关于举行预备会议问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是否举行预备会议,这是目前没有引起理论研究重视而在实践中又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地方组织法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这里对县级以上规定得非常具体明确。然而,县级以下是否举行预备会议?地方组织法没有规定。地方组织法第15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这里虽然规定了要选举主席团,但究竟是在预备会议还是在正式会议上选举主席团?规定得不具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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