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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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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总书记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以德治国”方略,就必须从“以德治县”、“以德治乡”抓起。深化认识是抓好“以德治县”的必要前提。首先要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社会主义的法治是在德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的德治是对法治的补充和完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任何一个国家或个人,都离不开道德的约束。一个缺乏德行的人,极容易撞破法律的大门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少数党员干部正是抱着只要不犯法的初衷,从贪图享受、作风腐败等道德失范而一步步滑向犯…  相似文献   

2.
德治和法治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概念,从本质上看它们不能并列。能够跟“法治”并列的概念是“人治”。在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并提的时候,首先让人误解的是法治,因为它混淆了”以“和”依“的本质区别,等于把法治又降低到了“以法治国”的水平。同时,“以德治国”也进一步暴露出我们对道德的本质和功能的错误理解。治国的根本原则只能是一个。如果在法治之外再提德治,那么这种德治就只能意味着人治,等于承认和鼓励法外执法。所以我们今后不宜再提以德治国,而要提“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加强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3.
姜剑萍 《求实》2003,(Z1):59-60
德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关系,由于道德和法律分属不同的社会规范,因此,两者的功能是互补的。纵观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是单靠道德或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从计划经济转化市场经济的我国,就更需要注重威信并行、德法相济。过去,我们虽然强调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但没有上升到以德治国方略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手软、一手硬”的状况。现在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仍有一些人提出“是以德治国,还是以法治国”,将德治与法治二者对立起来,实际上这都是没有辩证理解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历史时期,摆正德治与法治二者位置,进一步强化德治与法治的作用,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下的德治与法治功能互补、相辅相成、不可分离  相似文献   

4.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不是新问题 ,古今中外都有人论述过。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同 ,回答也各异。在古代中国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以“礼”“法”关系的形式表现的 ,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则表现为宗教与世俗法的关系形式。学者们有的主张法治 ,有的主张德治 ;有的主张德主法辅 (我国古代法即刑法 ,可以表述为德主刑辅 ) ,有的主张法主德辅 ,还有的认为德与法无主辅之分 ,两者相辅相成。本文拟从对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的分析入手 ,就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以及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大方略过程…  相似文献   

5.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 ,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提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的重要思想 ,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产生极大反响。这一重要思想包含着丰富而博大的内涵 ,本文仅就这一重要思想提出的科学依据和理论创新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一、法律与道德、法治和德治辩证关系的正确反映和科学运用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二者范畴不同 ,作用的领域和方式也有区别 ,但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 ,“二者缺一不可 ,…  相似文献   

6.
《党的建设》2015,(4):20-21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往今来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既彼此区别又不可分割,都是国家治理、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贯彻和落实好这一重要原则,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7.
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自古以来,人们就认识到治理社会、安邦治国既要有“法治”,又要有“德治”。法律和道德各有所长。法律是硬要求,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道德是软约束,具有感召力和引导力。两者之间相互支持,取长补短,才有利于国家的治理、社会的安定。  德治强调以道德教化作为重要治国手段,通过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道德的内在约束力,达到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德治具有法治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一个…  相似文献   

8.
一、克服“讲德治 ,生怕削弱‘法治’的认识” ,坚持“德治”与“法治”的统一江泽民同志指出 :“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 ,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二者缺一不可 ,不可偏废。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 ,既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以法治国。又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以德治国。”可见 ,德和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二者辩证地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德治”和“法治”有区别又有联系 ,二者各有其特性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  相似文献   

9.
“法治”作为当今世界各国公认的一种最佳治国方式,在法律与道德两者的关系问题上,并非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的平行关系,而是一个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统一体。实现“法治”实际上也就达到人们所向往的“德治”。 所谓“法治”,即一个社会以法律进行的统治,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它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要求,就是“法律必须具有一定的道德性”。 一、“法律必须具有一定的道德性”,是古今众多法治思想家们的一个共同认识 最早主张法治的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经典性地指出:法治有两个最基本的要求或原则:  相似文献   

10.
正确认识和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今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于“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论述中,对法治与德治关系问题作了精辟概括。这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完善和创新,也从治国的高度揭示了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把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起来。 道德与法律本身具有内在的联系。从法律方面来说,法律以道德为精神基础,是道德的最基本体现。法律本身应当合乎道德。它反映社会的道德要求。法律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奋斗目标,代表了正确的前进方向。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必须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二者缺一不可,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得尤其迫切。二者的结合使“法治”与“德治”均具有新的内涵,表现出鲜明的特点。最终形成体制化、扩展化、积极化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开放的、积极向上的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相似文献   

12.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德治都是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引导社会秩序的重要机制,二者相辅相成,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隔离、排斥。法治必须建立在道德基础上、追寻善的价值目标,离开道德的法治是"折翼天使"。法治与道德分属不同领域,但二者如影随形、彼此吸纳。这就决定着法治精神具有道德的特质。法治精神中有为人们普遍认同的价值  相似文献   

13.
简单地说德治就是依靠道德的治理,是与法治相辅相成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从法律的实施角度来看,德治作为法治的重要补充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德治的实施先决条件就是社会具有一定的道德水平、公民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这就赋予了道德教化以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坚持法治为基、德治为本的双重维度。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与保障,依法治国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德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旨向,以德治国必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加强和重视道德教育改革。德治与法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双重机制,须坚持德法并举,促进德治与法治在立法、执法、司法中的结合,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梁文辉 《党史文苑》2006,(10):55-56
简单地说德治就是依靠道德的治理,是与法治相辅相成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从法律的实施角度来看,德治作为法治的重要补充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德治的实施先决条件就是社会具有一定的道德水平、公民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这就赋予了道德教化以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求是》2014,(24)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升华。我们要准确把握这一基本原则,深刻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内在联系,始终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着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17.
第一,全面、充分、深入地认识领会江泽民同志所提出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避免认识上的任何片面性。“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之间的紧密结合,应当成为我们治国的一个基本方略。由于法律重在惩罚已经违法犯罪的人,而道德则是重在教育那些尚未违法犯罪的人,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使他们不去犯罪,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刑罚是治标的,而道德建设才是治本的。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才能使法制建设和法治得到有力的保证,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8.
本文认为 ,全面地理解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要注意区分两个层次的概念关系。一是法治与人治的关系 ;二是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当前 ,执政党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实现这种国家形态的手段 ,是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的。其必然性从根本上说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其必要性 ,表现在法律与道德具有同一性。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时 ,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或根本方式的地位 ,因为一是就哲学根据而言 ,这是由矛盾双方的主次地位不平衡所决定的 ;二是就实践根据而言 ,德治也不能居于治国的根本方式地位 ;三是就现实的法治对德治的作用而言 ,历行法治为推行德治提供了方向性保证、制度规范和秩序保障 ;四是就维护社会稳定而言 ,现实德治的功用威慑力远不及法治功用的威慑力。  相似文献   

19.
陈卫东撰文认为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提出,明确反映了我们党“法治”与“德治”并行的基本治国方略。 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它们都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社会调整系统、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调整系统中二者的联系极为紧密。法律包含了立法者关于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的价值判断,它不可能脱离道德,而社会主义法律以保护人民权益、为人民谋取最大利益为基本原则,更必须包含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精神,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恰恰是决定法律的面貌和内容的最接近的基础,法之所以为法,而不是“任意的立法”,不是“纯粹的法律”,就在于此。 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中,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这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社会调整功能,力求使社会秩序达到最佳的协调  相似文献   

20.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不管法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调整的范围有多广阔,总有鞭长莫及的地方。从这种角度来说,凡是法所不及的地方,皆是德治的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离开道德,不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健康发展,而且整个社会也难以稳定。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又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略。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与道德的相互关系究竟如何呢?一、道德与法律的联系1.法律与社会基本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法律与社会基本道德都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意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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