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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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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炳和 《知识产权》1999,9(1):31-32
一、我国法律对专有出版权的规定 我国法律对专有出版权的规定主要表现在著作权法第四章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的相关条款中,其中最主要的是著作权法第30条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9条。 著作权法第30条是关于专有出版权的集中规定,共有两款,第一款的内容为: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这一款规定首先确认了出版者对由著作权人交付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同时规定了出版者享有专有…  相似文献   

2.
一、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认定原则我国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专有出版权” ,“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他人不得出版该图书。”关于专有出版权的内容 ,国家版权局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9条中也予以明确的说明 ,“图书出版者依照著作权法第30条的规定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地区内 ,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 ,受法律保护。”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 ,出版社所享有此项权利是有严格限制的 ,第一 ,出版社…  相似文献   

3.
专有出版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 对专有出版权的初步质疑 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在第 三十条规定:图书出 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针对该条规定,学术界随即展开了争论。学者对该规定的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相似文献   

4.
<正> 图书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出版者根据与著作权人签订的出版合同,对某一作品享有的独家出版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的专有出版权  相似文献   

5.
"假冒他人署名"究竟作何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杨 《知识产权》2002,12(2):42-43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列举了八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定情形,其中第八种情形规定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这里的“制作”和“出售”属于普通的事实行为,一般不会产生歧义。“作品”的含义虽然比较复杂,但《著作权法》第三条已对它作出明确界定,即包括以文  相似文献   

6.
一、专有出版权的概念及其法律属性 专有出版权是图书出版者根据出版合同而享有的,由著作权人转让或许可使用的,在合同有效期和约定地区内以图书形式出版其交付的某一作品的专有权。日本学者称之为“受让出版权”,认为它是出版者根据合同由著作权所有者暂时转让而得以使用的出版权。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犯罪行为方式的完善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了4种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方式,而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则规定了8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民刑保护的对象是著作权的法定专有权及其法益。《著作权法》与《刑法》对专有出版权的保护以及对“冒名”的规制是在法定专有权之外提供保护;《刑法》在“复制发行”“作品类型”“规避技术措施”等三个方面脱离《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罪;对《刑法》上“复制发行”的解释背离《著作权法》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应通过《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罪采空白罪状的立法模式以及删除《著作权法》有关保护专有出版权与“冒名”的规定两个方面化解著作权民刑保护之间的法域冲突。  相似文献   

9.
论著作权法上的出版者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版者权是我国著作权法上规定的一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其性质属于邻接权。它不同于出版权或专有出版权 ,出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 ,专有出版权是一项合同权利 ;也不同于制版权 ,后者是针对无著作权或著作权期满的作品而言 ,不是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出版者权是出版者在出版作品过程中对其自身所投入的创造性劳动产生的邻接著作的权利 ,其内容不含装帧设计 ,仅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使用,损害著作权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由于我国《著作权法》未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明确的规定,因而对这一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但一般认为,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上的根据。即行为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既没有著作权人的授权,又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范围。(2)使用人使用的作品,必须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使用人使用的是《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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