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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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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我国《立法法》第八条、第九条关于“法律保留”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保留”理论经历了漫长的变迁过程。我国《立法法》有关“法律保留”制度的规定发展了法律保留理论 ,但也存在诸多缺失 :无法防止立法懈怠 ,无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来自行政立法的侵害 ,“绝对保留”事项逻辑上无法自恰。矫正这些缺失的路径是彻底地贯彻“法律保留”理论。  相似文献   

2.
现代行政的服务型特质已使政府的身份从传统管理者向服务者的方向转变,行政给付成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能。当代社会法律保留不再是侵害行政领域的"专利",其已在给付行政领域发挥重要影响。中国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这将促使法律保留原则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特别是给付行政领域的进一步适用,筑牢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法制基础。  相似文献   

3.
现代行政的服务型特质已使政府的身份从传统管理者向服务者的方向转变,行政给付成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能。当代社会法律保留不再是侵害行政领域的"专利",其已在给付行政领域发挥重要影响。中国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这将促使法律保留原则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特别是给付行政规范领域进一步适用,筑牢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法制基础。  相似文献   

4.
我国八二宪法确立了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权。自此之后,行政机关的立法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不仅数量远远多于法律,而且立法事项还深入到诸多法律保留领域,已经威胁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最高立法权。究其根本原因,是《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与宪法相冲突,造成了两者立法权限的混乱。只有取消《立法法》第五十六条关于职权立法的规定,并加强对授权立法的监督,才是厘清两者立法权限的根本之径。  相似文献   

5.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享有自治权,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此称为自治立法权。根据《刑法》第九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对刑法的变通或者补充权,此称为变通权。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此称为法律保留原则。上述规定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一是自治立法权和变通权之间的关系,二是变通权是否违背《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二者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自治立法权的法源根据是宪法,而变通权的法源根据首先在于法律(还可能包括行政法规),其次在于宪法。在法律的层次内,二者可以是统一的,在行政法规的层次内,二者是分离的。变通权的规定并不违反法律保留原则,原因是根据宪法规定,自治立法权中包含了变通权,此种变通权在法律的授权内具有独立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随着政府职能的重心由秩序行政向给付行政的转移,给付行政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越来越深。我国行政给付制度无论在观念上、概念上还是法律制度上都存在很大的缺陷。借鉴国外的行政给付制度,结合我国的实际,我国的行政给付制度应当包括行政救助、行政保障、行政供给和行政资助。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282个设区的市随着《立法法》的修改先后获得了立法权,但地方立法权规定中"等"字的法律含义存在巨大的争议。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结合《立法法》的释义、解读以及地方立法实践,对比《立法法》和其他法律中"等"的用法,地方立法权规定中"等"字应为"等外等"。但从法律的整体制度设计来看,地方立法权规定中的"等"字仍有其相应边界:以不涉及"法律保留"为法律边界,以"本地适用"为区域边界,以"地方职权"为内容边界,以"尊重立法引导"为裁量边界。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给付拒绝的强制执行方式,然而对居民生活之外可否适用给付拒绝则存在争议。根据行政给付的法理探讨,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低效及给付拒绝的滥用以及对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例的参考,体现了将对居民生活之外的给付拒绝纳入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行政强制法》应明确规定给付拒绝的内容,并采用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机关执行的模式,同时严格限制给付拒绝的适用条件并细化程序。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一般给付判决以保护行政相对人公法上的请求权为主要目的,该请求权的内容以财产或金钱的给付为主,并逐步扩宽到信息行为、对生存的照顾和基础设施的给付、因公法合同而提起的诉求等等.它不同于履行判决,后者以支持行政相对人请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为内容,两者在功能上具有相互排斥、相互补充的特点.一般给付判决尚未被法律规范所承认,这是我国行政诉讼判决体系的一种缺失.  相似文献   

10.
与给付行政不同的是,行政给付行为是一种单方的、授益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正当法律程序可从中请程序、告知程序、听讧程序、简单程序、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给付不能的救济等环节展开和完善,其给付程序的立法体例宜在未来之《社会救助法》中统一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一切权力都容易被滥用。要防止滥用权力 ,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制度设计 ,决定了人大对司法机关监督的必然性。关键的问题在于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应当坚持合法原则 ,并有利于保证司法独立 ,维护司法公正。要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 ,切实提高人大对司法机关监督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2.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人大监督则是防止司法腐败的有效途径,二者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价值显著却又存在冲突。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只有寻找到一条平衡的路径,才能实现司法价值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3.
法律的保留构成了法治主义的中心,法律保留强调行政作用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才能执行。法律保留原则发轫于传统行政作用的侵益性,并滥觞于消极行政范围的适用。然而,在积极行政崛起的背景下,传统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与积极行政产生抵牾与冲突,通过组织法依据、实体法依据和遵循程序法行政的阐释,可以寻找破解二者冲突与困境的路径。  相似文献   

14.
“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共十五大提出了"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九届全国人大又提出了"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与"形成"是两个不同阶段的立法规划目标;法治国家实现的时间表与中国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相衔接;现存的社会关系是法律体系设计的根据;我国应当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法律保留原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理念。关于法律保留原则范围的确立标准,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理论,从我国现实来看,我国法律保留原则范围确立的标准采取重要性理论更合适些。在我国,法律保留原则已得到运用与体现,但也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检讨和修正,以更好地发挥法律保留原则在行政实践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当前,在人大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过程中均存在不少问题,应采取多项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质量,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要针对不同情形依法选取多样化的方式处理。  相似文献   

17.
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要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司法公正;坚持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办案质量;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注重法律监督效力;坚持检察工作全局和局部的有机统一,注重整体合力。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建立整体侦查工作机制,强化队伍管理和领导责任。  相似文献   

18.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与以往的农村改革和建设一样,依然存在农民失语的现象,因此改变目前的政策制订规则成为均等化建设的关键。按照公共选择理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适合公共服务建设的官员考核体系以及培养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是提高农民参与均等化政策制订的话语能力以及建立合理的话语机制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 ,是消除司法腐败现象的有效途径。必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内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审判权的监督 ,坚持公开审判程序 ,落实公开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20.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在一例经济纠纷判决书中的一段表述引起了一场风波。她在表述中写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从而被指涉嫌越权"司法审查",受到了被撤销审判长职务并免去助理审判员的"严肃处理"。李慧娟事件所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法官的命运问题,更折射出整个法治建设的诸多瑕疵,这些瑕疵正成为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障碍。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背景下的这一事件应该引起我们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反思与检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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