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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法治与社会》2010,(3):M0002-M0002
1月25日至29日,陕西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相似文献   

2.
武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表决,依法作出了《关于建设中等城市打造“文化武安”的决议》。决议全文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布后,随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些有心人纷纷向知情人打听决议出台前前后后的故事。  相似文献   

3.
1月25日至29日,陕西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相似文献   

4.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7部法律。这次会议通过的修宪决议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  相似文献   

5.
满票     
3月16日.石台县大演乡三楼会议室座无虚席。这里正在召开乡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与会的47名人大代表即将表决《大演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决议》(草案)。  相似文献   

6.
辉煌的足迹     
30年前的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7部法律.  相似文献   

7.
《中国司法》2011,(5):1-1
最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相似文献   

8.
一、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会议决议,应当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未经依法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会议决议,而是由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虚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会议决议的,即使该股东实际享有公司绝大多数的股份及相应的表决权,其个人决策亦不能代替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申请确认虚构的股东会议及其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规定,是针对实际召开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作出的会议决议作出的规定.即在此情况下股东必须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逾期则不予支持。而对于上述虚构的股东会议及其决议,只要其他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股东权利被侵犯后,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即应依法受理,不受修订后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六十日期限的规定限制。  相似文献   

9.
卢成府 《江淮法治》2009,(17):34-36
2009年6月2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港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有关港口建设、发展、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它依据《港口法》对港口建设发展提出的原则要求,针对加快我省港口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了港口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全面规范了我省港口规划、建设、管理、监督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中国律师》创刊号“律师专访”《凛凛刚直气耿耿护法心——记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工律师》,转引新华社报道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代表发言通稿,在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议时,王工等代表分别站起来即席发言。连续发言四次,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空前。通过电视直播立时传遍世界。“内容涉及我国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审判和检察。执行主席对他的某些发言专访给予肯定。”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在《中国律师走进议政殿堂》中说:王工等四位律师(河…  相似文献   

11.
本文通过分析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自其成立以来通过的表决,特别是有关人权内容问题有争议的表决,将瑞士、欧洲国家和中国的表决情况进行比较,着重对瑞士的表决态度进行研究,并结合《反对诋毁宗教决议》之例,得出:瑞士在国别决议和主题决议上并未有官方称赞的重大影响;瑞士官方的人权观点不清且与实际矛盾;在对待《反对诋毁宗教决议》以及相关问题上,瑞士官方和一些人权组织在国内和国际所表达的态度不一致;瑞士官方一方面自喻其在该理事会的身份及其贡献,另一方面却对该理事会通过的,但其投票反对的、能表达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意见的人权决议视而不见。作者最后建议瑞士重新定位人权观念。  相似文献   

12.
八面来风     
2月4日下午,广东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来自全省的700多名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一系列决议进行表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从举手表决到无记名投票表决只是表决方式改进的一小步,  相似文献   

13.
“出席37人。赞成3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当会议主持人的话音刚落.全场立刻响起一片经久不息的掌声.与会人员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这是2013年8月底池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关于批准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议”时的情景,也是160万池州人民追寻“生态梦”历程中的一次生动实践。  相似文献   

14.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4):5-21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已批准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今年2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四五”普法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中宣部、司法部提交的“五五”普法规划。3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4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相似文献   

15.
“下面,开始表决《关于市政府将亳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请按表决器进行表决。”主持会议的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学信的话音刚落,会议室的屏幕上立即显示出表决情况:“2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16.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表决规范的法理根据源于董事会的性质、职能和公司自治权。董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这有助于促使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决议的商讨。为避免出席会议的董事太少而导致由极少数董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这一不合理情况的发生,公司法需要对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予以规定。公司法应当通过对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和赞同决议的董事过半数之规定,为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规则设定最低标准,并以此为公司自治预留必要的空间。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12条对董事会决议的规范有明显的缺憾,应当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17.
陈钦廉 《江淮法治》2012,(23):33-34
日前.淮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决议》和《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决议》。决议一出,随即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两项决议必将对淮北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和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知情者纷纷说。  相似文献   

18.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召集程序瑕疵并不必然导致决议无效或可撤销。股东会决议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特别是对程序上存在的瑕疵请求撤销的,应当加以慎重对待和限制,维护股东会决议的安定性。  相似文献   

19.
新事评点     
《江淮法治》2014,(23):5-5
◆广东省:对法规草案重要条款单独表决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日前作出决定,对法规案中个别重要条款可单独表决。在明确单独表决的提起程序上,《决定》规定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书面提出对法规草案中个别重要条款进行单独表决的建议,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该条款进行单独表决.重要条款单独表决通过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再对法规草案进行表决。  相似文献   

20.
袁震 《河北法学》2023,(2):2-27
《土地管理法》第63条第1款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该款用途范围应解释为包括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经依法登记”应首先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也可以是所有权人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形式有出让、出租和入股(作价出资)、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化等;入市合同为应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状况的描述、公法强制性内容与交易核心条款的书面合同。《土地管理法》第63条第2款农民集体成员集体决议的表决主体应为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成员(成员代表)或者为集体成员(成员代表);表决行为与决议行为均是法律行为,决议于赞成票达到法定的2/3以上多数时成立。集体决议中包含的交易核心要素内容构成农民集体成员集体对外进行意思表示的基础,决定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合同的成立与效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合同可自由缔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目的的合同,在该项合同的履行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会通过登记方式为受让人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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