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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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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龚向田 《湖湘论坛》2020,33(5):105-113
行政立法听证中相对人抗辩的有效性在于兼顾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实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故而有助于实现人性立法、和谐立法及科学立法。当前,我国行政立法听证中相对人抗辩有效性的法制保障还存在诸多不足,阻滞了相对人抗辩有效性价值与功能的最大发挥。行政立法听证中相对人抗辩有效性法制保障的完善与发展涉及立法听证前相对人抗辩资格的认定、立法听证中抗辩意见的表达以及立法听证后抗辩意见的回应等重要问题。为了充分保障相对人在行政立法听证中抗辩的有效性,我国立法应立足于国情并借鉴他国的有益经验制定统一的、包括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在内的行政程序法典。  相似文献   

2.
一、行政程序中告知的基本内容告知的内容也是行政程序中行政主体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在行政程序中,行政主体掌握着行政活动的各种信息,始终处于主动的、优越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行政程序如何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主体的意志。要保证行政相对人有效地参与行政活动,行政主体必须将有关行政事项和行政决定告知行政相对人,为行政相对人有效地参与行政活动提供条件。行政程序中的告知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告知拟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为了提高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程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充分地行使程  相似文献   

3.
行政允诺的性质及其司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往往作出允诺为自身设定义务,从而达到指引或激励相对人为一定行为的目的。该种行为在性质上具有独立性和双重性,体现为行政主体的公法义务。作出允诺行为本身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当相对人出现时,该行为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且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除应对行政主体"诺而不践"行为进行审查外,还应对允诺行为自身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4.
行政相对人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件或行为与行政主体形成利害关系,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取得参与行政法律关系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相对人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相对人和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受益性行政相对人和受限性行政相对人;普通行政相对人和特定行政相对人等类型。行政相对人有如下特点:第一,除部分受益性行政相对人不受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外,其他的行政相对人特别是受限性行政相对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都依赖于行政行为的作出;第三,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的管理对象;第四,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具有阶段性。  相似文献   

5.
在目前我国的行政立法以及行政执法活动中,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被撤销后,行政主体可以不受限制地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个制度忽视程序独立价值、原告利益和利益平衡原则等,导致某些重要的行政程序形同虚设,并且使得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导致行政腐败行为的发生。这种无限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制度和理论  相似文献   

6.
行政补偿的性质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者对行政补偿的性质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多数学者赞成责任说。责任说与法定义务说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法定义务说应成为通说。在界定行政补偿的性质时,应全面考虑行政补偿发生的情形、全面分析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正确理解法定义务的含义、准确界定行政补偿的范围以及考虑行政补偿的内容是否属于法定等因素。行政补偿的性质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遭受法定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时,应当依法予以补偿的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7.
梁雷鸣  石西津 《前沿》2005,(6):120-122
《行政许可法》首次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引入了信赖保护原则。本文作者认为信赖保护原则乃是适用于包括行政合同在内的所有行政行为法律制度的一项普遍原则;行政合同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确定性形成合理信赖,且这种信赖值得保护时,行政主体不得变更、撤销或废止该行政合同,如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行政机关的承诺(或合同)违法而确需变更、撤销或废止,必须对行政合同相对人造成的损害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因此,行政合同领域同样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治原则之下,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诚实守信,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废止行政行为,否则应赔偿或补偿相对人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在行政法领域,信赖保护原则已广泛应用于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指导等各个领域。为实现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法治化,必须在准确界定信赖保护原则法制地位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现行的行政程序、行政补偿、行政赔偿以及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9.
行政程序是指由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间、顺序所构成的行为过程。现代社会,行政程序法制化是世界各国民主法治发展的标志和必然趋势。为了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防止行政主体滥用权力、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一套法定的、科学的程序规则。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违反法定程序,也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从广义上讲,行政程序违法的主体既包括行政主体,又包括行政相对人。现代行政法治一方面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则,另一方面也要求行政相对人无论是在享有法定权利,还是在…  相似文献   

10.
虽然自动化行政的发展与应用为提高行政效率、便利相对人提供了动力,但围绕自动化行政的相关法律标准以及问责机制却仍不完备。规制体系的漏洞使行政行为能够借助技术手段规避在主体资格、适用条件、行政程序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对相对人的基本权益构成潜在威胁。应当基于现有行政诉讼法体系以及行政法基本原则,从审查要素出发,扩大主体审查范围、规范自动化行政应用场域,从而完善自动化行政合法性的审查模式,保证自动化行政在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合法性,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林莉红  肖志雄 《求索》2014,(10):106-110
行政程序的道德基础是行政程序运行中起决定作用的伦理道德思想以及道德原则规范,行政程序的道德基础是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基础。行政程序道德基础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和人格尊严,为满足行政程序道德基础的要求,行政程序应当具有透明性、稳定性、可预期性等特点,行政程序的规则既应当注重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也应当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为行政行为时,也应当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在行政程序中进行价值判断时,应当尽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在我国行政程序外部控制机制相对完善的情况下,行政程序的控制应实现由外部控制向注重行政程序道德基础建设的转变。  相似文献   

12.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行政形式行政相对人就行政主体的不作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被告重新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按照《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的行...  相似文献   

13.
对现代警务行政程序机制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主要体现为按照一定的方式、步骤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判断一项法律程序是否合法、理性可采用十个方面的标准。根据警务行为在不同的行政预期下的不同职能,警务行为的行政运行机制应有两种模式:在履行管理职能时,程序规则必须与实体规则保持双螺旋型的对称结构;在履行服务职能时,应遵循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对话框架的灵活调整模式。  相似文献   

14.
吴国干 《湖湘论坛》2008,21(5):124-125
从"博弈论"的视角来考察,行政指导的广泛运用是政府与相对人之间为逃避"囚徒困境"的一种理性选择的结果,它体现了行政主体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一致性。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信息交流的畅通有助于行政指导效能的实现。完备行政指导的程序及法律责任规范,对确保行政指导的实效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一种十分常见的行政行为。行政法学界多数的看法是,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依笔者所见,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无论是基于对特定法律事实、法律地位、法律关系的认知与判断,从而对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决定,或是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有确认活动的过程穿插其中。实践中,行政确认行为往往是作出其他行政行  相似文献   

16.
罗显成 《湖湘论坛》2003,16(3):79-80
一、具体行政行为法定依据之缘由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注 :《行政处罚法》第 3条使用这一术语 )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渊源上的根据 ,是与其事实根据相对称的概念。它是指行政主体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既包括行政主体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件依据 ,也包括不具有立法权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律所作的其它规范文件依据。笔者认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适用依据确定为法定依据更为妥当。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依据 ?有一种观点认为 ,只有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作不利行政行为时需要法定依据 ,而作受益行政行为时不需要法…  相似文献   

17.
《公安研究》2010,(9):9-9
赫然、亓晓鹏在《当代法学》2010年第2期撰文认为,行政义务是行政责任的逻辑前提,行政义务的价值色彩显示出行政责任的独特意义,行政义务还深刻影响着行政责任的归责原理,行政法制史的变迁以行政义务为主线。行政责任理论基础在于行政主体义务本位。行政主体义务本位影响行政违法的解释,利于通过形式法治实现实质法治,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从行政义务出发,行政主体可以灵活选择诸多行政行为方式,从而使行政责任的实现方式也更为丰富。  相似文献   

18.
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的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一种行政行为方式,它与行政作为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意义。然而在法学界的理论研究以及实务界的审判实践中,对该问题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通过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界定、形式、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探讨,力图在界定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涵义的基础上,厘清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深层次认识,最终拓宽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9.
一、税务行政合同的价值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带有行政性质的合同。它是行政主体之间,或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某些目标而依法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税务行政合同是行政合同的一种,是指税务行政主体之间、税务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为保证国家税务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而依法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相似文献   

20.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复议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的对象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政行为。目前,抽象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违法、越权;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不遵守必要的制定程序规则。为此,有必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这是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抽象行政行为自身特点的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是可行的,符合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七年多的行政复议实践及国外行政复议制度经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建议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范围、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管辖等作出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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