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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62 毫秒
1.
宪法司法化起源于美国,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宪法司法适用问题是其重要内涵之一,宪法司法适用是指当穷尽所有法律法规之后仍然不能保障公民合法权利情况下,宪法可以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作为法官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且这种依据应该符合宪政精神。应该破除传统宪政观念,改变我国宪法与司法处于严重脱节的状态,推动宪法进入诉讼领域,稳妥谨慎的推进宪法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我国宪法至今未被司法机关适用 ,这已成为法学界普遍关注的话题。究其原因 ,不仅是受长期以来形成的宪法章程化纲领化政治化的影响 ,还受苏联宪法理论和宪政模式的影响 ,同时与我国宪法理论研究滞后 ,以及司法机关长期形成的司法惯例有密切联系。时至今日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以及司法机关审理案件都要求宪法应当被司法机关适用 ,可见司法机关适用宪法已刻不容缓。笔者建议在我国现有的宪法监督体制和诉讼体制下 ,建立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3.
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规范由法院适用的过程,它是宪法法律性、宪法至上及违宪审查的价值目标的根本要求,对宪法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宪法司法化的总体思路应当是:赋予法院违宪(合宪)审查权和宪法的具体司法适用权,建立以违宪(合宪)审查和人权保障为核心的宪法审判制度,使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得到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4.
齐玉苓案"批复"发布时引起了学者们对宪法的法律适用的理论和实践的广泛讨论,特别是"宪法司法化"的讨论,而如今"批复"的废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人们对"宪法司法化"前途的信心,但是,关于宪法的法律适用的讨论还是甚嚣尘上,尤其在行政诉讼领域,有些学者认为凭借着宪法与行政法的密切关系,宪法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可以为我国的违宪审查开辟一条道路。笔者对此问题也跃跃欲试,尝试从对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部门的活动的考察,主张宪法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不能成为审判依据,但是也不是无所作为,除了可以成为援引性规范,加强判决论证的说服力之外,也可以成为启动对法律合宪性审查的"源头"!  相似文献   

5.
成都某区法院受理身高限制报名案 ,首次启动宪法直接维权机制 ,向宪法规范的可操作性发起了冲击。本文讨论了宪法司法究竟是什么 ,我国宪政体制下的宪法司法适用空间有多大 ,我国的宪法司法实践是否应保持一份理性的成熟与现实的审视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宪法是一个国家具有可操作性的最高法律准则,宪法的司法化过程是当代世界各国宪政的总体趋势和发展方向.美国宪法的司法化过程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斗争过程,并成为当今被公认为西方政治与法律制度史的里程碑式的文件.美国宪法司法化的这一过程及形成原因对我国的宪政建设具有借鉴的意义.使宪法从"书本上的法"变成"活的法律",实现司法的独立与超然,使司法机关直接适用宪法的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宪法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的司法适用对于树立宪法权威、促进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和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国 ,宪法的司法适用需要人们改变对宪法的一些错误认识 ,尤其是人民法院应该冲破思想观念上的束缚 ,积极地适用宪法来进行审判活动。同时 ,在不根本突破现行的政治法律体制的前提下 ,努力为宪法的司法适用创造条件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宪法解释权、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等。本文还就宪法司法适用的范围和条件作了分析 ,以使宪法的司法适用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宪法司法化一直存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司法化是从宪法走向宪政的必由之路。没有司法化,宪法只停留在纯粹的理论层面,就不能成为完全意义的法,国家就不可能实现宪政。从当前各国的宪政实践看,宪法司法化的观念也逐步被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这些国家都建立了诉讼的机构和程序,对宪法进行司法适用。目前宪法司法化在我国存在着许多的障碍,不可能一蹴而就,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有关宪法司法化的司法解释存废之间的艰难抉择中选择了后者也印证了这一趋势。  相似文献   

9.
司法ADR是顺应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具有广泛适用性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司法ADR制度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我国司法ADR制度的设置应当采取审前调解模式,适用一定类型的案件,并实行调解人员与审判法官分离制度。  相似文献   

10.
宪法虽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在司法实践中宪法却被长期“虚置”,并没有作为法院审判的直接法律依据,没有发挥应有的法律效力,在我国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宪法实际上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处境。最高人民法院对齐玉苓案的批复是否标志着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开端呢?宪法能就此实现直接适用吗?在借鉴世界各国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司法制度的核心是司法权问题。在人类宪政法治史上,司法权经历由不独立到独立、由政治上不存在到政治上存在的嬗变,最终使政治性司法权担当起守护宪法的职责。与域外规范宪法相比,我国宪法上的司法制度有两个明显特色,即法院无权解释宪法、检察权构成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司法独立之核心——法官独立及法官身份保障,我国宪法均未做任何规定。近年来进行的司法改革,有淡化这种特色并补救此种宪法缺漏的功效,值得肯定和继续。  相似文献   

12.
"但书"司法适用的现状暴露出令人担忧的问题,归结起来,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但书"司法适用少,作为支撑无罪司法判决的法律依据引用得更少;"但书"司法适用不统一、不协调。对此,论证和阐明"但书"司法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当务之急。从必要性角度分析,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完善需要出罪机制的建立;是刑事诉讼法适用的内在需要和实体前提。从可行性角度分析,是刑法总则统率、指导分则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法律规范基本构造发挥效用、保持生命力的重要体现;具有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保障和认可依据。据此,可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但书"的司法适用路径,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实效。  相似文献   

13.
"但书"司法适用的现状暴露出令人担忧的问题,归结起来,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但书"司法适用少,作为支撑无罪司法判决的法律依据引用的更少;"但书"司法适用不统一、不协调。对此,论证和阐明"但书"司法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当务之急。从必要性角度分析,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完善需要出罪机制的建立;是刑事诉讼法适用的内在需要和实体前提。从可行性角度分析,是刑法总则统率、指导分则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法律规范基本构造发挥效用、保持生命力的重要体现;具有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保障和认可依据。据此,可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但书"的司法适用路径,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实效。  相似文献   

14.
司法能动主义往往和司法审查以及时宪法的解释联系在一起.在中国,由于司法机关要承担服务大局的政治使命,而且要服务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确立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这些使命、任务和目标不一定必然与司法实务相关,这就决定了中国式的能动司法不具有司法的独立品性.在中国,法院既无司法审查权和宪法解释权,更无法官造法的权利,所以中国的司法能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能动主义,中国现实国情也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15.
当下中国的能动司法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并同时避免不利的实践与后果,就必须要恪守能动司法的限度;也即要处理好“能动”地司法与“依法”司法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之上型构起能动司法的边界。因而,这不仅意味着,当下中国司法场域里的能动司法,必须要认真对待法治的基本原则,甚至是“法条主义”;而且也意味着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必须要摆脱长期以来西方二元对立的司法知识观对中国司法裁判与司法发展的宰制,以一种新的、当然也是适合于中国社会的司法知识观来引领中国的司法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主持人: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一个热点问题处在热炒之中或之后,一个严肃的学者既不应当盲目地追捧,也不应当随意地否定,他最需要做的也许是客观地对待,冷静地反思,并在反思中实现超越。以下四位法学博士正是基于这种学术态度和追求,对于“能动司法”这个当下中国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独到的研讨。  相似文献   

17.
法治的核心是树立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宪法保障制度,宪法诉讼制度是在实践中证明最有效的宪法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宪法保障制度,建立宪法法院制度,赋予公民以司法救济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调动广大公民参与宪法实施的保障,是中国当代法制建设最为迫切的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18.
从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到现在已经88年了。在此期间,俄罗斯联邦的违宪审查制度经历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到宪法司法制度的演变。研究俄罗斯联邦宪法司法制度的确立进程、俄罗斯联邦宪法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等确有必要。  相似文献   

19.
司法腐败侵害司法公正、削弱司法公信力并将导致腐败现象的恶性蔓延。引发司法腐败的原因既有司法工作人员的个人因素,也有司法系统的体制因素。有效遏制司法腐败的对策,一是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推进司法独立,以实现预防司法腐败;二是加强人大、政协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鼓励新闻媒体监督司法活动及保障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三是强化对司法腐败的惩治力度,警示潜在的腐败分子,从而最终实现对司法腐败的治理,还司法公正于民,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20.
司法过程是形成案件事实、发现并适用法律、处理各种程序性问题的过程,司法裁判相应地包括实体性裁判和程序性裁判,后者具有相对独立性.司法程序性裁判机制的缺失是当前程序性违法现象泛滥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司法改革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中国司法改革推进路径在于通过规范司法程序性裁判消除司法程序性违法现象,重塑司法形象.为此,必须重新审视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调整司法程序性裁判的价值定位;必须重新把握公开审判原则,增加司法程序性裁判的透明度;必须根据程序主体性原则,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必须重新梳理司法程序性裁判的对象,建立有效的程序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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