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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0 毫秒
1.
借条、欠条不属于刑法上的"财物",不属于有价证券、有价凭证、有价票证;债务人盗窃自己出具给债权人的借条、欠条,意图赖账的,不构成盗窃罪,有可能构成侵占罪;行为人抢劫、夺取、骗取借条、欠条的,也不构成抢劫罪、抢夺罪、诈骗罪,也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2.
"两抢一盗"犯罪时间有诸多特定性。"抢劫"、"盗窃"犯罪主要集中在凌晨和晚上二个时段,"抢夺"则主要集中在上午、下午、和晚上。与"抢夺"等其它犯罪相比,"抢劫""盗窃"在凌晨的犯罪频率显然处于较高的水平,不同的是,"抢劫"犯罪在晚上是高发案阶段,而盗窃犯罪的高发案阶段在凌晨。"两抢一盗"犯罪还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从春季开始,"抢劫""抢夺"、"盗窃"逐渐上升,"抢劫"在夏季初的6月达到高潮后开始下降,秋季初又开始回升;"抢夺"在夏季末的8月达到高潮后开始随季节推移下降;"盗窃"犯罪曲线一年四季都在5.99%和9.6%之间震荡,即"盗窃"犯罪不受季节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入户抢劫"的保护法益除了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外,还包括住宅安全权,其内容包括:超出基本犯之外的财产权、人身权以及隐私权、安宁权、公民对住宅安全的信赖利益。据此,"入户抢劫"不以入户目的的非法性为必要,"在户抢劫"也属于"入户抢劫";构成"入户抢劫"通常要求暴力、胁迫的手段行为发生在户内,但即使手段行为发生在户外,或者手段行为是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强制行为,也有构成"入户抢劫"的可能性;行为人入户实施抢夺、诈骗犯罪也可能转化为"入户抢劫",而不仅限于入户盗窃的情形。  相似文献   

4.
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类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特别是未遂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入户盗窃、扒窃与普通盗窃一样,均属侵财类犯罪,区分既未遂坚持以获取财物为标准,不以财物数额为标准,但获取财物的方式有取得和接触等表现形态;公然夺取型抢夺罪既未遂标准,应以被害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既遂的主要衡量标准,以抢夺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为参考标准;转化型抢劫罪的既未遂标准,应参照普通抢劫罪认定,即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属抢劫既遂。  相似文献   

5.
抢劫、抢夺、盗窃,是常见的普通刑事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数量中占据较大的比例,且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生活的安宁,通过梳理特征,剖析原因,进而提出防范建议,以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相似文献   

6.
逃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方式多样,对各种逃费方式在刑法上如何正确定性值得思考。车辆应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对高速公路营业单位来讲属于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逃费类利益盗窃符合盗窃罪的"占有转移"要件。有限度地承认公然盗窃的存在,是应然选择。公然型逃费中,只要不是从收费员的实力支配下强行冲出,就不构成抢夺罪,属盗窃行为。欺骗型逃费,要以收费员是否具有主观上处分利益的意识和客观上处分利益的行为区分盗窃与诈骗。  相似文献   

7.
转化型抢劫的认定,历来是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的一个问题。转化型抢劫的前提应当是达到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程度。界定转化型抢劫既未遂状态的标准可概括为四个方面。转化型抢劫的共犯认定关键看各行为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的认定也需把握好四方面问题。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司法解释只明确规定了入户盗窃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可以直接转化为入户抢劫,而对于入户抢夺、诈骗在同等情形下是否可以直接转化为入户抢劫无明确规定。但是,事实上入户抢劫在入户前无需具备抢劫等犯罪目的。入户抢劫的核心要件不在于"入户"行为本身的非法性,而在于行为人利用了入户后形成的环境优势。司法解释对于入户盗窃的转化规定不应是法律拟制而应是注意规定。基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入户抢夺、诈骗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可以直接转化为入户抢劫。  相似文献   

9.
数字时代盗窃犯罪多利用数字技术瑕疵或管理漏洞作案。其盗窃对象除了财物外,还包括财产性利益。考量盗窃犯罪的主观要件——非法占有目的,应以能够支配某标的物作为"占有"的构成要义。鉴于数字时代盗窃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为避免刑罚出现畸重,量刑时应适用刑法总则及分则相关法条,考虑适用特殊减轻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10.
随着网络游戏用户规模的增加,网络游戏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刑法该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倾向于将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一刑法保护路径存在诸多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是债权,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不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即便窃取财产性利益可以构成盗窃罪,网络虚拟财产也不属于盗窃罪中的财产性利益。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无体物,盗窃罪说同样存在无法解决的缺陷。  相似文献   

11.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自 2 0 0 1年 1月至 2 0 0 3年 1 0月 ,抢劫、抢夺 (“两抢”)、盗窃犯罪案件居高不下 ,盗窃犯罪呈现出盗窃车辆案件多 ,盗窃公共财物多 ,共同盗窃犯罪多 ,盗窃目标明确的犯罪多等特点。“两抢”犯罪呈现出犯罪手段形式多样 ,危害性大 ,车匪路霸案件突出 ,罪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将“入户抢劫”作为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关键原因在于行为人对抢劫行为有预谋和事先准备,由此决定了抢劫的社会危害性、既遂可能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一系列问题。“入户抢劫”中的“户”应具备家居生活性和相对封闭性两个特征。入户的非法目的应限于为实行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四种犯罪,而不及其他。入户抢劫的对象不应限于户主,不应为共同居住成员或近亲属。  相似文献   

13.
当前司法实践中对入户抢劫的认定存在广泛争议。本文结合最高法院制定的两个相关法律文件,就入户抢劫主观标准、既遂、未遂形态以及入户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入户抢劫犯罪的认定中涉及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按我国传统的通说,盗窃与抢夺的区别在于是秘密窃取还是公然(或公开)夺取他人财物,这是由“盗窃”和“抢夺”的字面含义得出的当然结论,具有科学合理性。不从字面含义理解“盗窃”与“抢夺”的“新说”,认为盗窃与抢夺的区别在于对象是否属于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行为是否构成对物暴力。这种主张不仅无法合理说明,为何不能采取通说却要采用这样的标准来区分盗窃与抢夺,而且增添了区分的难度,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掌握执行。  相似文献   

15.
关于盗窃与抢夺的界限划分存在"秘密窃取说"与"平和窃取说"两种观点,而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缺陷:秘密窃取说的问题主要存在于秘密性要件的归属上,而平和窃取说的问题主要在暴力标准的认定上。笔者认为:平和窃取的情况是存在的,而对于以暴力程度作为界分盗窃与抢夺的标准则应当舍弃;"抢夺必然触犯盗窃"的观点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且不符合刑法的解释理念;承认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法治精神相悖,不宜提倡;盗窃与抢夺这类相似的又具有排他性的犯罪,刑法理论给出的界限往往是缺乏实际价值的,只有合理地提出两罪的构成要件,并联系实际情况,才能有效解决疑难案件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6.
近几年来,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街头犯罪比较突出。遏止街头犯罪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在加大街面警力部署的同时,建立街头电视监控系统,是打击街头犯罪最为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COA标签为正版操作系统的合法凭证。盗窃COA标签的行为不涉及侵犯著作权的问题,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盗窃COA标签的犯意不在于故意毁坏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COA标签载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其属性决定其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因此,盗窃正版软件标签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  相似文献   

18.
一、1999年以来我市刑事犯罪活动情况1999年1-9月份,我市刑事案件和大案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5.3%和3.1%。抢劫、抢夺、盗窃三类案件之和占全部案件总数的89.1%。杀人、抢劫、抢夺、盗窃、诈骗、贩毒等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而爆炸、伤害、强奸、入屋盗窃、盗窃摩托车案件以及破坏经济秩序等案件有所上升。主要情况如下:(一)爆炸、涉枪等严重暴力案件危害严重。1—9月份,全市立爆炸案件13起,破获10起,上年同期仅发生回起爆炸案(已破)。系列性的爆炸勒索案件较为突出,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犯罪分子以爆炸威胁进行勒索钱财的…  相似文献   

19.
"被害人自愿"与诈骗罪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为人通过实施欺诈手段取得财产的行为不一定构成诈骗犯罪。诈骗犯罪中的欺诈手段和其他侵犯财产罪中实施的欺诈手段的根本区别是 :诈骗犯罪中的欺诈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 ,其基于意志自由“自愿交付”财产。区分诈骗罪与盗窃、抢夺、抢劫、敲诈勒索等其他以实施欺诈手段侵犯财产的犯罪 ,必须从被害人在受到欺诈时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来进行。  相似文献   

20.
招摇撞骗是指行为人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炫耀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招摇撞骗行为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权的利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两种情形,即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彼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目标对象应当包括财物、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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