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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应适应法律服务市场对人才综合性能力要求,既有的培养机制存在适应性问题,需要修改和完善。一般来说,法律职业人才是指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在内的四个主要门类的法律工作者,现有的培养体制面临着不能同市场需求对接、培养实务型人才机制不足以及培养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在未来的改革中,应从学位设置、培养目标、实务型法律人才训练、师资力量提升等环节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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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对于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共同法律语言、法律逻辑思维、法律精神的形成以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在工作实践中也需要有一个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例如法律职业人才考用如何有效衔接。对此,我们对2002年~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任职执业情况及择业意向进行了分析并了解到用人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需求情况,我们还到省法院、省检察院及齐齐哈尔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哈尔滨司法局,省农垦总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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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引,以我国法律教育及就业现状为立论展开的基点,从法律职业切入,概括了法律职业人生成培养的“五重准入制度”,归纳了法律职业“七大类”分类,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论述了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后继续教育等不足和缺失,并提出了整合规范思路,继而提出了构建“我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架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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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欧亚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4):37-41
21世纪是人类社会发展、融合与进步的时代 ,教育将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 ,法学教育承担着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历史重任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协调发展则是实施“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重要保证。因此 ,法学教育作为中间环节 ,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时代任务。然而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长期分离与脱节的局面 ,一直困扰着中国法治化进程。如何使二者密切相关 ,并协调发展 ,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 ,笔者进行了一定范围的调研 ,发表一些粗知浅见。 一、关于建立我国法律职业者一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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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系法律职业一体化模式的形成得益于法律职业内部经验、知识、事业、信念和道德规范上的共同性而使法律职业内部的流动较为便利,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机制及终身制虽然不利于流动,却在另一方面使法律职业群体成员产生出了精深而专业的经验技术积累,这也促成了大陆法系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考察我国法律职业现状,各法律职业群体间人数比例失当,专业人员稳定性差,职业化的培训和经验积累不被受到重视,相互间流动性大,而此状况对我国法律职业群体的建设极为不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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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的定位应该是,在对法学专业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以及法学知识的传承基础上,应该着重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法学教学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的法条解读能力,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教师应认真搞好案例分析,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热点问题讨论,积极开展法律模拟教学活动,认真开展法律诊所式教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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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与法律人才培养 总被引:67,自引:0,他引:67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制度性联系的缺乏 ,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 ,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掌握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知识 ,具备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 ,具备从事这一职业的基本技能。为了使法律人才的培养符合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 ,必须从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整体出发 ,结合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重构法律人才宏观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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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分为理论、职业、实习和继续职业教育四个阶段,其特点是虽无统一的法律教育体制和司法考试制度,各地区和各法律院校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但同时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法律职业人才的同质性;法学教育注重法律的实践性和应用技能的培养,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职业管理机构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相互协作,共同发挥作用。英国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有可供我们学习借鉴的优点和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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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统一的维护不力需要进行制度上的反思。法制统一制度在主体配置、权限分工以及维护机制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因此需要优化配置法制统一的维护主体,合理分工维护权限,健全完善维护机制,从而完善法制统一维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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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及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职业共同体问题,是法治理论与实践中“人”的因素问题,重视法律职业共同体理论研究,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化进程的现实需要。本文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为研究对象,循着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研究路径,借鉴中外学者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研究成果,对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了初步探讨,以科学阐释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及特征,推动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为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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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之间的互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职业的产生与形成始终与法学教育有着不解之缘。为解决多年来形成的将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分解为位于不同阶段相互缺乏必要联系的结构失范问题 ,我们必须通过系统的方法 ,从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出发、从法学教育的双重属性出发 ,尽快重构法律人才的宏观培养体制 ,使目前相互分离的法律学科教育制度、法律职业教育制度、司法考试制度、法律职业技能训练制度和终身化的继续教育制度整合构建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 ,进而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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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职业化过程中形成的律师性格中的独立性与依附性、自信性与自卑性、稳重性与浮华性、诚实性与唯利性的性格矛盾严重影响了律师的职业形象 ,也不利于中国的法律职业化进程。要从根本上改造律师性格 ,必须通过提高司法准入门槛、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建立科学的律师工作质量评估制度和独立自治的律师协会制度来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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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法律职业化与法律职业共同体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法律职业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现阶段基本形成了法律职业阶层,但并未出现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即便如此,鉴于法治信仰并未真正被培育,现有法律职业阶层仍然存在被异化为“物化”法律职业利益集团的风险。因此,法治信仰的培育既是法律职业化的基本要求,也是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元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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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法学教育不断繁荣,法学教育的培养方式引起了法学界的重视,我国的法学教育有人认为属于通识教育,有人认为应定位于职业教育。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学教育既有通识教育的一面,又有职业教育的成分,二者均不可偏废,在此基础之上寻求适合的培养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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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目标涉及到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本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构成要素应当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因社会需求和各高校的人才培养类型定位不同,不同层次或类型的高校,其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内涵也应有所不同.教学型高校本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应具备三个基本特征:一是面向基层培养人才;二是所培养的人才具有突出的实际工作能力;三是要求培养出的人才具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必备的身心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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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家与法学家的思维范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家的思维范式表现为“独立型思维”、“保守型思维”、“崇法型思维”等 ,而法学家的思维范式则表现为“批判型思维”、“前瞻型思维”与“人权型思维”等。本文针对我国法律家职业群体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在法律教学中可增开案例分析课程、司法伦理课程与其他社会科学的课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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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衔接——法律职业准入控制的一种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是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制度实施以来,为人们所关注和焦虑的一个重要课题。司法考试作为一种非常典型的法律职业准入控制措施,帮助我们营造了一个共同的语言、解释、价值、经历和身份的共同体,从而也决定性地正面促进了我国的法治建设。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司法考试不是万能的,它不能对法律从业者的法律素养作有效的考察和衡量,因此我们必须寻求有效的替代途径,而这正是法学教育,特别是法学院教育本身所具备的。美国法学院模式的成功对于我们构建法学院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理想关系,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启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