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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成员的权利是每一个成员在其团体内享有的对本社团事务的参与权;社团的权利主要表现为法人的权利,它既是相对于国家权力、也是相对于其他社团权利和其他公民权利(以及人权)而存在的。社团的权力不同于社团的权利,是对内而非对外的,其来源主要是法律授权和结社者的构建。社团权力具有私权力的特点,它比国家权力距离个人更近,但其强制性相对淡化。社团的责任源于社团的权力,不行使权力或权力行使不到位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社团权力应当保障其成员的权利而不应压制其权利,社团领导人应该有引领其成员的作用和能力,他们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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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结社权在虚拟环境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在虚拟环境中结成网络团体的行为符合结社的构成要件,是公民结社权在虚拟环境中的运用。市场经济下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是网络结社产生的根本原因。网络结社的出现一方面为公民结社权的实质性实现找到了新的空间,另一方面却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法权界限划分的不清晰使得网络结社行为失范。网络结社的出现事实的改变了结社问题上权利和权力的分布状态和力量对比,原有以严格登记主义为特征的立法模式不仅不能控制结社,反而会使网络结社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主观目的和客观效果严重背离。正视公民结社权,制定法律层面的结社法,降低成立社团的门槛,加强对社团的事后监管,是网络结社出现后在处理结社问题上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3.
结社,人之群性使然.人有善恶,社分雅俗.古时三两文人墨客同聚,或填词赋诗,或击乐引吭,是为雅集.上至朝臣下至百姓,凡同姓、同族、同乡、同庚、同窗、同道,皆有结社佳话相传.而官场沆瀣、聚啸打劫一类,自属俗集乃至"恶集".征之于史,结社从来都是有规则法度的.社团内部皆有章程约法,各国法律多有结社规定.社团之生存与发展空间实为法律所设定.结社除与法律有关外,还颇受当时社会政治气氛影响.例如,若上下和谐,则君必不以结社问罪于臣;如上下有隙,则骤兴之朋党祸患,其结果不胜惨烈.清末列强入侵,民族危亡,西方观念与制度亦船载以入,士人呼号,百姓响应,结社之风骤起.从太平天国到义和团,从公车上书到同盟会,从农会、工会到民盟、九三学社,从商会到政党,社团的产生和发展在中国现代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关于结社的法律也经历了复杂的变迁,并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研究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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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家的社团立法由宪法的公民结社权 ,民法的主体制度、财产权制度、治理制度 ,行政法的监管制度与税收优惠制度等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法律维护公民结社权 ,尊重公民在成立组织方面的自主性和选择性 ,保护社团的财产权 ,对社团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提供了一些制度化的机制和途径。由此 ,在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 ,在公民的结社自由和国家对社团的监管之间 ,建立了某种平衡 ,创造了一个相对宽和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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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社会团体的法律地位及淡化其行政化倾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社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空前发展的数十万社会团体,已成为我国社会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及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作用。因此,明确社团的法律地位,保障社团合法权益,淡化社团行政化倾向,使其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在社会转型的特定背景下 ,产生了与西方社团性质不同的各种社团 ,由此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社团罚。面对社团罚给公民、法人权益造成的损害 ,我国法学理论没有及时对其进行准确的定性 ,法律实践也缺乏迅速有效的制度救济。国内外学界的契约说、社会权利让渡说、社团固有权利说、国家授权说等各种观点 ,均无法正确阐释我国社团罚权力的本质。我国社团罚权力的本质是公私权力的混合 ,社团罚中存在着变相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民主性不足、法律救济缺失等问题 ,应当从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方面 ,科学构建对我国社团罚进行法律控制的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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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社团是高校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形式,是学生行使结社权的主要方式。作为各高校课堂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学生社团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学生社团在建设、管理和运行上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社团管理无章可循、社团经费极度缺乏且管理、使用不合理、社团法律地位、法律关系以及法律责任模糊等等。笔者拟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可行性建议以促进高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公民的结社自由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问题在于,怎样实现结社自由以及实现怎样的结社自由,才能最好地保护结社者的权利。本文首先从农民工的权益状况入手,分析农民工工会维权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实践与际遇。其次,本文以人权基本理论为框架,将结社自由分成经济型的结社自由和政治型的结社自由,力图论证农民工工会实现维权职能,主要是需要经济型、手段性的结社自由。最后,本文呼吁工会组织回归经济社会权利,从而化解其政治色彩,真正实现结社自由与维权职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