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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9):40-4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管理,规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同海上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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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报》2007,(10)
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3号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该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该条例。《条例》要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条例》同时对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做了详细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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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5):29-34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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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4):69-71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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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16):38-39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7年以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3257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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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2)
正(2018年5月2日)沪府规[2018]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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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20)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6]5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批复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8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批复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批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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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栋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5):536-53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一、修改的必要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200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称现行安全生产法)施行10余年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还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各方面工作亟须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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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8):24-2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7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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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9):85-88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1号《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6月5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主席吴新雄2012年6月13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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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0):8-12
<正>晋政办发〔2023〕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防范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规定》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9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防范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规定第一条为促进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发生,规范涉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处置,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