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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中旬一个星期内,北京市平谷县法院就审理了两起涉及子女抚养的纠纷案。一起是小段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案。1996年,小段的父母离婚,他随母亲张某生活。当时约定其父段先生每年给付儿子生活费600元。现小段已经上初一,每年的学习生活费用达6000余元。而母亲张某经济来源较少,无力负担孩子的各项支出。小段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将抚养费增至每年3600元。另一起是郭先生要求变更抚养权案。郭先生与韩女士于2002年离异,儿子判归随母生活。今年初,孩子到父亲处生活至今。郭先生认为,其间,孩子生活幸福、学习进步,遂要求前妻把孩子的抚养权让给自己,但遭拒绝。郭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变更抚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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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虽然已成为日常表达并为立法所承认,但是对于抚养何以是一种权利这一问题仍缺乏学术论证。基于霍菲尔德权利关系理论,抚养权具有权力、特权和请求权相结合的三阶属性。抚养权在权利生成阶段体现为权力,在权利运行中以特权为核心情形,并在特权遭受侵害时衍生出请求权。就正当性而言,抚养权不能通过父母利益、子女利益抑或亲子关系性利益被证成,而应被视为父母完整人格的展现和自我意志的表达。此种意志是对善的真诚认知,并在亲子关系中实现反思性建构,因而排除了意志论的任意专断性。兼具交互性、过程性和伦理性的抚养权可为立法及司法提供融贯逻辑,并为家庭关系优化指明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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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增加,出现了同性同居伴侣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和抚养子女的情况,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同性同居伴侣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案件。以目前仍在诉讼程序中的“同性伴侣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为基础,探讨了同性同居伴侣共同生养子女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对同性同居伴侣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建议。同性同居伴侣在共同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应该充分保护子代权益;发生子女抚养权争议时,建议将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抚养权认定的首要原则;另外,通过“互惠体外受精”的方式生育的同性伴侣,在抚养权认定过程中,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参与子女成长的权利,建议结合子女意愿采取对子女成长最有利的抚养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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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梅法案”(即贺梅抚养权案,简称“贺梅案”)—这部首次以华人命名的法案,源于一起抚养权案。7年之中,贺梅案经历了3级美国法院,更换了5任主审法官,最终中国夫妇顺利夺回抚养权,该案被评为2007年度十大国际经典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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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张铁林与訾女士争夺儿子抚养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但未判决.此前,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对张铁林私生女事件作出判决,张铁林一次性赔偿私生女18年抚养费.两起案件,不仅使曾以好父亲形象走进观众视野的“皇阿玛”张铁林再次成为热搜人物,而且由此引起的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也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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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初,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发出文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把安溪法院办理文某诉林某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成功做法,作为当前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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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表达的随父或随母一起生活的意愿,难以成为法院酌定直接抚养权优先考量的因素。为贯彻落实《民法典》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应当成为法院酌定直接抚养权的实体法律要件。《民事诉讼法》应当基于未成年子女与离婚(含抚养权事项)判决有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利害关系,赋予未成年子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诉讼地位。未成年子女参加诉讼所表达的随父或随母一起生活的意愿乃当事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实现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实体法目的,必须健全相应的诉讼程序规则,如明确法院为询问未成年子女意愿的责任主体,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和特别诉讼代理人制度,以确保未成年子女在离婚抚养权纠纷中有充分表达真实愿意和陈述意见的机会,发挥程序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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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09年我和妻子登记结婚,一年后我们有了一个孩子。现在妻子要和我离婚,我非常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是如何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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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往往是离婚夫妻争夺最为激烈的焦点。因夫妻双方都是出于对孩子的爱,抚养权归属,则又成为法律上最难以决断的选择。法不容情。可法也不外乎情!——这是一起离婚夫妻的夺子大战带来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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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取贷款,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东津镇两中学校长竞骗来一女教师陪银行行长;行长将女教师骗入一酒店内,一夜两次强暴女教师。事发后,两个狼心校长被主管部门停职,行长被停薪停职。因为本案的关键证据被女教师不慎毁掉,此案迟迟得不到定案。为告色狼,女教师四处奔走,在襄樊市人大等有关部门的干预下,2002年3月6日,警方在深圳将闻风而逃的行长抓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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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发生在贵阳市的一所重点中学--贵阳六中的校园里.
事情的结局是被一个女教师奸玩的两个男学生,一个被另一个杀死了,一个坐牢了.两家的独生儿子就这样活生生地给毁了,学生家长也几乎疯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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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凌晨,复旦大学女教师于娟因为晚期乳腺癌病情恶化,离开了这个世界,留下了伤心的父母、老公"光头"和两岁的儿子"土豆"。她眷恋这个世界。她在与疾病纠缠的两年中,开博客,写微博,写日记,在生死之间写下让许多网友深深感动的文字。她的博客题目是"活着就是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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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妻子是在3年前结婚的,婚前我们签定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万一将来离婚,则财产一人一半.孩子由我抚养。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对很多问题都无法统一认识,经协商,我们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财产和儿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却产生了分歧。妻子不同意按原来的协议办,她认为我这几年经商亏本。非但没赚钱反而使家里倒贴了不少,而她在银行工作,收入高又稳定,分财产时应该多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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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投毒害死9岁的继女及其1岁的堂妹,因怀孕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丈夫提出离婚诉讼,并多次要求她中止妊娠.女囚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后,丈夫仍要求与她离婚,并要求法院判决儿子归他抚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