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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有限责任公司是出现比较晚的一种公司形式,这种公司吸收了无限责任公司和合伙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以其规模小、组织机构灵活等优点获得了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其投资者一般都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合性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要有互相忠诚彼此信任的股东组成,而股东之间有纠纷发生僵局时,为了维持股东之间的人合性就应当允许股东退出公司。然而公司法为了维护股东的人合性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本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那样通过在公开市场上转让股份而退出公司。所以为了使股东得以解脱、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就应当允许股东以退股的形式,收回其投资。对此,我国《公司法》通过第75条的规定引入该项制度,但仅仅对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情形作了规定,对于行使主体、行使程序、价格等却没有规定。本文从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出发,全面地考察了《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找出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2.
控制股东享有公司的控制权,确立控制股东的诫信义务有着法理学、民法学和公司法的理论基础.控制股东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控制权转让和利益冲突交易.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应当从控制股东的界定、公司法中出席会议股东法定人数、表决权排除制度、强制性安排小股东代表董事制度等方面构建完善我国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的公司法新规定.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根据《公司法》第二条规定,《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现代企业在中国目前只能采取这两种形式。 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只以其全都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所谓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作了很大的拓展,并注重了股东知情权行使的程序性规定,使这一权利实现了可救济性。但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实践中,新《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还显得过于笼统,如何把握一些争议问题,平衡股东与公司的利益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中如何判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的决策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其对公司的受信义务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公司法》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美国法中适用的是商业判断规则,但商业判断规则在适用中更多的是一项技术性的标准,依赖于法官的高素质。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应当将商业判断规则作为程序性事项,从程序上审查公司董事的行为,并避免对董事决策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  相似文献   

6.
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由于种种原因 ,股东大会决议往往存在瑕疵 ,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 ,是维护公司利益 ,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还非常欠缺 ,有必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终止并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作为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股东对这一进程的顺利完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在公司非破产清算中的民事责任规定缺失,《公司法解释(二)》初步构建了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体系。作为清算义务人之一的股东,在公司解散时起负有组织清算的义务。若股东怠于履行这一义务,则需要承担清算责任、清偿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股东的知情权基于股东利益的维护而产生。知情权不是一项单一的基本权利,而是股东质询权和查阅权的复合。知情权不是一项从属的权利,而是与股东的管理权和财产权相互独立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甚少,立法应予完善。知情权的主体是公司股东,包括小股东、隐名股东和出资瑕疵股东。知情权的实现方式应当遵守程序规则。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不特定股东的利益,对知情权的行使应当有所限制。知情权的法律救济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相似文献   

9.
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渐确立,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其影响也日渐深远。一方面公司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如以侵害职工和债权人利益为代价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制造环境污染等。这些消极现象反映了传统公司法理念强调公司以单纯赢利为目标,一味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所衍生的弊端。在这种情形下,适当修正公司绝对赢利性的观念,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实现公司社会角色的正确定位,就成为亟应解决的问题。本文试从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不同学说入手,借鉴外国的…  相似文献   

10.
浅谈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因资本多数表决原则的确立与实施,中小股东在公司利益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我国原《公司法》侧重于对公司外部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和有效司法救济手段的具体规定。由于对控股股东的法律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对其侵害行为缺乏必要的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践中控股股东往往滥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挫伤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甚至给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潜在的风险[。1]针对我国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新修订的《公司法》借鉴了国际上有关公司保护中小股东…  相似文献   

11.
股东诉权是股东实体权益的有力保障,对于维护中小股东在公司的各项权益尤为重要。但股东通过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来维护其在公司的利益明显存在很多现实困境与诸多限制条件。诉讼程序本身的复杂与大量诉讼成本的支出使股东维权困难重重。应当从公司制度本身去寻找解决之路,即立法上加强中小股东的权利配置,公司管理上实现两权分离,引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2.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与公司表决机制的演变密切相关,与"资本多数决"原则相伴而生。该制度的功能在于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其合理性在于保证公平的基础上,完成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公司运营的效率,最终实现公平与效率价值的平衡。本文将以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的理论渊源以及基本的制度构成要素为基础,比较、分析国外对该制度的规定,探究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并指出我国公司法对该制度规定的不足,从而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公司法上的出资义务是发起人、认股人以及股东依法向公司履行的一项给付义务。违反该项义务,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但其股东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制约。股东权限制理论是从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角度作出的制度安排,但这一理论安排没有考虑到具体的违反出资行为对公司及守约股东的损害程度,而且不能明确何种权利应当受到限制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受到限制。事实上,赋予公司和守约股东抗辩权更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守约股东的利益。在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下,股东转让股权的,无论受让人善意与否,均应当连带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在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启动失权程序,终局性地解除违约股东的股东资格,以达到维护公司稳定、保护公司资本真实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知情权尚有诸多不足,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首先是加强预防保护机制,强化公司登记查阅制度,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制度以及扩大董事的职权;其次是明确知情权主体的权利,包括隐名或挂名小股东的权利,新任小股东和前任小股东的权利;再次是完备知情权的范围。  相似文献   

15.
现代公司具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特点,公司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导致其对公司信息的获取困难.股东知情权是股东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前提,如何对股东知情权进行保护,如何解决股东知情权制度中的冲突,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得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又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命题.  相似文献   

16.
近《公司法》第72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做出了规定,设计了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和异议股东购买义务3项制度,但是这3项制度之间存在功能的重叠。比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或对股权对外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或只规定3项制度的1种或者2种。有必要对《公司法》第72条进行修改,单独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比较好的方案。  相似文献   

17.
公司在注销其法人格之前必须进行清算,以了结公司存续期间的法律关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导致其强制解散,使公司由业务经营转为清算。在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其人格依然存续,并以其名义参与诉讼。承认公司清算中法人格符合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财产独立的公司法理论,有利于维护公司、有限公司债权人和股东各自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公司大股东借助表决权优势侵害公司和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屡有发生,表决权排除制度可有效杜绝股东为私益而滥用表决权,维持决议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9.
因少数股股东退出机制短缺、资本多数决原则、合同预先规定的不足及法院遵循商业判断规则等原因,导致美国闭锁公司的少数股股东极易受到控制股东的压榨,为此,美国公司法为受压榨的股东设计了一套救济措施。考察美国的压榨行为处理机制,无疑会对我国公司法日后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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