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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6 毫秒
1.
近年来,证券欺诈事件频发,一方面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也极大地侵害了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由于证券法上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往往具有“小额多数”的特征(即当事人至少一方人数众多且单个当事人受损数额较小),加上我国现行的证券赔偿诉讼模式固有的缺陷,导致实践中证券赔偿的诉讼救济难以适应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在对我国证券赔偿群体性诉讼模式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各种群体性诉讼模式,对我国证券赔偿群体性诉讼模式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2.
本文就证券投资基金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一、目前,对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当事人的界定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契约与托管协议并存的二元体制存在不合理之处,就此提出取消托管协议并认为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为投资者,另一方当事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二、在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问题上,在分析了中国该领域存在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措施,三、在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构建问题上,宜在投资基金法统帅下,由公司法、信托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综合调整.  相似文献   

3.
张春丽 《法律科学》2014,(3):102-107
在我国证券欺诈案中,个人投资者救济难题是投资者"代理人"责任规则不健全、证券欺诈救济机制不完善的结果。不当获利返还原则是内涵"矫正正义"的结构性原则,该原则将投资者收益权保障目标贯穿于投资者代理人过错考察和证券欺诈赔偿基金制度中。"公平基金"等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是该原则的具体应用。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前后,大量投资者通过公平基金获偿。这也为我国投资者救济难题的解决和证券欺诈赔偿责任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新的分析思路。  相似文献   

4.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投资产品,根本上是为基金投资者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核心宗旨就是"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目前所有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虽然其与其他集合投资理贝才产品相比有明显优势,但是从证券投资基金本身的角度来看,契约型基金模式在持有人利益保护方面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  相似文献   

5.
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纠纷诉讼解决机制中在前置程序、诉讼方式、法院受理案由种类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立足现有法律的规定,可以适当借鉴美国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规定,对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纠纷的诉讼方式进行完善,以更好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良好的秩序.  相似文献   

6.
证券投资者赔偿保险是在证券公司因经营不善或违法违规经营导致公司破产后,通过专门的保险赔偿机构对证券公司客户等投资者的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投资者利益保护措施.赔偿制度是世界各国(地区)普遍建立的一种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议在我国证券法中增加券商破产后对投资者赔偿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明确此种保险的强制性特征;同时还要对有关保险范围、保险费、赔偿金确定原则等加以具体界定.  相似文献   

7.
最近几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证券欺诈行为频频曝光,证券欺诈的手段也多种多样,而当前法律(司法解释)仅约束虚假陈述,又伴随着2004年5月17日我国为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创业板在深交所的获准而可能带来的新问题,这使我们认识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还需要在司法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几类证券欺诈行为的法律定性来探讨建立一种民事赔偿机制,并通过一种集团诉讼的形式来实现对证券市场上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多年来,经济纠纷案件中可得利益的赔偿问题,不仅在法学理论界争论不休,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做法各异。因此,对可得利益的赔偿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理论上形成共识,在实践中统一执法,是非常必要的。一、可得利益的概念及其实践现状经济纠纷中的可得利益是指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另一方当事人本可通过经济合同获取利益的损失。换言之,即是:如果没有对方违反合同的  相似文献   

9.
证券欺诈民事赔偿案件中集团诉讼模式之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证券欺诈事件频生,一方面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对证券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对证券欺诈事件的处理,需要从不同层面上进行,而法院对证券欺诈民事赔偿问题的介入则是无法回避的。尽管相关的行政处罚问题已得到解决,但从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角度来讲,其中证券投资者私益的保护乃是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即需要我们运用相关的证券欺诈民事赔偿机制来实现此目标,在相关的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空白,由此关于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机制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作深入的讨论。相关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运用…  相似文献   

10.
董事责任保险是一种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所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的保险。在我国,这是个全新的职业责任保险品种。其优点在于它能有效地分散董事的任职风险,解决董事及高级职员的后顾之忧,并及时补偿公司股东等投资者受到的损失,因而它对平衡公司、董事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稳定社会秩序有着积极的意义。董事责任保险对于预防证券违法行为,维护程序正义,完备对证券投资者的实体权利救济,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完善董事的利益保护机制,合理划分董事与公司的证券民事责任界限都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1.
违约行为引起的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违约行为本身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非财产损害 ,不应该纳入违约责任予以赔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不法行为一方面构成违约行为 ,同时又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 (绝对权 )时 ,原则上既不能纳入违约责任也不能纳入侵权责任予以赔偿。但当该财产具有人格利益 ,例外的应该纳入侵权责任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12.
证券内幕交易制裁制度是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旨在预防和制裁内幕交易行为,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以维护和保障投资者利益。无疑,证券内幕交易制裁制度的立法目的是多元化的,但是这多元化的目的并不是均衡排列的。证券内幕交易制裁制度的直接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通过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有序实现,更好地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一、证券内幕交易制裁制度的归责学说证券内幕交易制裁制度的最初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这可以认证券内幕交易的最早归责理论学说寻找到依据。证券内幕交易的侵权归责理论学说认…  相似文献   

13.
胡波 《法制与社会》2012,(4):128-129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起诉请求履行或赔偿?本文从实际案例入手,厘清了合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先合同义务的概念、关系,界定了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责任形式,并阐述了诉的利益标准在考量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可诉性时的适用方法.  相似文献   

14.
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关系之制度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引言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法,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根据基金的收益凭证可否赎回,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两类;根据基金的组织形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两类。由于其所特有的分散投资组合、专家理财等功能,因此从其产生的那天起就备受投资者青睐。   在基金中,主要有三方当事人:投资者、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本质上…  相似文献   

15.
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在世界许多国家已有成功经验,我国根据新证券法也已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从而完善了投资者保护立法。然而由于缺乏该基金具体赔偿制度,使立法并不具操作性。具体赔偿制度应该包括赔偿范围、赔偿对象、赔偿数额和赔偿程序等,本文就赔偿范围作出初步的探讨与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6.
违约中信赖利益赔偿制度的产生是合同法的新发展。信赖利益赔偿的理论基础在于,充分救济非违约方的损失,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关系,并保护交易安全。违约中的信赖利益赔偿主要适用于履行利益模糊难以计算、一方不履行直接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因违约方的欺诈导致非违约方的信赖利益损失超出了履行利益的损失等案件。在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并存时,二者不能得到同时赔偿,而只能择一主张,且信赖利益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履行利益赔偿。  相似文献   

17.
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操纵股价、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等违法行为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在我国目前通过司法救济不仅尚不完全且困难重重,而快捷便利的仲裁在这方面亦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无论从证券仲裁的价值理念,还是国外的仲裁实践抑或我国的立法状况,仲裁机构受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证券纠纷应当不存在障碍。我国的仲裁机构应当敢为人先,率先制定自己的证券仲裁规则,尽早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证券纠纷纳入到仲裁范围。  相似文献   

18.
试论证券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试论证券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深圳市蛇口公安分局林电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旨在预防和制裁证券违法行为,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以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利和市场利益。内幕交易实质上是一种证券欺诈行为。内幕人员利用其所占有的实质性非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而非法获利,...  相似文献   

19.
最近几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证券欺诈行为频频曝光,证券欺诈的手段也多种多样,而当前法律(司法解释)仅约束虚假陈述,又伴随着2004年5月17日我国为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创业板在深交所的获准而可能带来的新问题,这使我们认识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还需要在司法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几类证券欺诈行为的法律定性来探讨建立一种民事赔偿机制,并通过一种集团诉讼的形式来实现对证券市场上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虚假陈述是我国证券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虚假陈述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规定有一些不足之处,实现证券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设置诉讼前置程序,确定赔偿范围及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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