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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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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信息月报     
宣传贯彻《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依法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7月30日上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大力宣传贯彻《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依法推进防震减灾工作。据介绍,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地震灾害成为严重威胁  相似文献   

4.
2008年12月22日至27日(2008年12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  相似文献   

5.
藏政办发[2008]124号(二○○八年十月十一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我区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破坏性地震应  相似文献   

6.
刘业飞 《今日山西》2004,(12):F003-F003
大同市地震局是大同市人民政府直属职能局,是大同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及相关法规在大同市行政区域内的执法主体部门。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  相似文献   

8.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  相似文献   

9.
<正>济政字[20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0.
<正>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已经2015年5月6日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郭树清2015年5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防震减灾知识,是指与防震减灾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技能等各类知识的总称。  相似文献   

11.
(2012年8月28日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  相似文献   

12.
山西是一个多地震的省份,地霞强度大,频度高,灾害重。山西省地震局作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本省防震减灾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各项职责。主要职能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规监督、检查全省的防震减灾工作;  相似文献   

13.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自治 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编发〔2001〕4号)、《中国地震局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震发人〔2001〕216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河南省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能 河南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一)职能调整(加强和新增的职能) 1.加强社会管理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河南省的防震减灾工作。 2.加强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市、县防震减灾  相似文献   

14.
《天津人大》2008,(6):5-6
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李润兰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世新参加。  相似文献   

15.
从4月25日开始,省人大常委会组成防震减灾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周化辰带队,分赴省直及白山、延边,就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相似文献   

16.
《湖北政报》2009,(Z1):7-10
<正>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5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鸿忠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确定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  相似文献   

17.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经河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0年10月1日施行。8月2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就宣传、学习、贯彻《办法》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世英、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涛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张涛副省长指出,《实施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把我省多年来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防震减灾制度上升为地方法规,使我省的防震减灾工作全面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在讲到宣传、学习、贯彻我省的《实施办法》时,张涛副省长强调指出,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这既是全省人民强烈的企盼和愿望,也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现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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