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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美国最初以设置领事法庭模式实践其在华治外法权,通过颁行法庭章程进而构架领事——公使两级审判模式。以中世纪商人式领事为基础的领事法庭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财政预算不足、监狱机构缺失、领事法律知识匮乏及贪腐问题严重均阻滞美国在华治外法权的演进。为摆脱前述困境而创设的驻华法院这一职业化司法模式无疑更有助于达成这一目标,进而促成美国法律帝国主义的伸张。  相似文献   

2.
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由于种种原因,外国传教士成为重要媒介。在近代西方国际法传入中国的过程中,晚清寓华美国传教士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以第一位来华医学传教士伯驾翻译国际法的活动为中心,兼及丁韪良,论述了寓华美国传教士对近代西方国际法传入中国所作的重要贡献及其对晚清外交和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和平共处”首先是指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和平共处。根据2014年2月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领事工作》(上下册)有关阐述,1954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倡导之际,新中国第一个有关领事工作的规定出台;翌年,外交部设立领事司主管全国领事工作。从此,伴随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发展和普及,领事保护中国公民海外权益的称谓在从“护侨”发展成“领事保护”的同时,“领事保护对象”亦经历了从“华侨”发展为“派遣国及其国民(包括个人与法人)”的过程。  相似文献   

4.
领事婚姻是指当事人依国际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登记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对中国公民中的内地居民(以下简称"中国内地居民")来说,有两种机构可以为其办理领事婚姻登记手续:一是中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二是他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在实践中,通常是指第三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第三国,是指相对中国及接受中国常驻外交、领事代表机构的某特定国家而言的第三方国家,与此同时,相对该第三国而言的中国内地居民是其第三国人.  相似文献   

5.
屈文生 《法学研究》2023,(3):205-224
在“条约世纪”里,英美在华行使治外法权的主体,大致经历过一种以领事官为主向以法官为主的转变过程。依照不平等条约、英王御准的枢密令/美国国会法令等成文法,英美两国驻华领事官曾获得非同寻常的司法权和管辖权。但自19世纪中叶起,限制或规制领事官司法权却成为半殖民地国家反抗领事裁判权和英美本国政府加强治外法权统治的“共同目标”。对于领事官司法权的整个讨论,便转移到如何在华设立并运作“混合法院”以及专门法院之上。两国在华攫取的司法权由此从非职业的领事官渐次流动至驻华职业法官,但这不过是两国域外管辖权制度安排中“左手倒右手”的把戏,遑论领事官司法权事实上并未被彻底削弱。两国变换行使治外法权的主体,意在加强“治外法权统治”。  相似文献   

6.
孔建丘 《政府法制》2013,(24):42-44
作为中国近代人士想要以经济力量来治国平天下的代表,盛宣怀给了人们一个像模像样的答案.他创办了中国第一家电信企业、第一家内河航运公司、第一条南北铁路干线、第一家国人自办的中国通商银行、第一个钢铁联合企业、第一所正规大学等等,作为中国当时最大的工商业资本家和全国首富,盛宣怀享有"商父"之誉,实不为过.亦官亦商,亦中亦洋,盛宣怀的人生境遇令人感慨. 贵人李鸿章助他走上洋务之路 1844年,鸦片战争的硝烟还没有散尽,盛宣怀来到了这个世上.1860年,太平军进江苏,打、砸、抢成风,17岁的盛宣怀只得随祖父母避居苏北盐城的亲戚家,后来又到湖北.  相似文献   

7.
许育红 《中国法律》2008,(3):40-40,107,108
一、中国领事公证人依法可办理领事认证的合同类文书的形式 中国领事公证人,是指在中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中执行公证职务(办理公证与认证事务)的领事官员。  相似文献   

8.
目前,中国驻巴西的外交、领事机构有中国驻巴西大使馆(在首都巴西利亚)、中国驻里约热内卢总领事馆和中国驻圣保罗总领事馆,统称“中国驻巴西使领馆”。依现行做法,中国驻巴西的外交、领事机构在为巴西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时不分领区,均确认巴西外交部领事司领事协助处的印章和官员的签字属实(因巴西外交部驻里约热内卢代表处也为当地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文书办理认证,故中国驻里约热内卢总领事馆同时也确认该代表处的印章和官员的签字属实)。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的等级法观念,自夏、商,周三代开始萌芽,至近代数千年而不衰,其影响渗透到立法、执法乃至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中国国人心理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中国传统法律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剖析,可以使我们对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异同有更深的理解。  相似文献   

10.
信托制度渊源于英国14世纪衡平法,逐渐为其他国家法律所认同和借鉴。各国一般以法律移植的方式,由国家制定相关法律规则来实现信托的规定。但是近代中国却是一个特例,信托法律制度的立法晚于信托制度的实践。这一特例成为研究法律移植的一个绝佳材料。一、道契与洋商挂名道契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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