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2014年11月18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一案,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被告人杨秀宇作为上述二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犯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被告人卢梅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3万元。 相似文献
2.
2021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秦某某、赵某非法经营兴奋剂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赵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秦某某、赵某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相似文献
3.
4.
2011年2月10日,康成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35万元,并予以追缴其非法所得。而他就是一起“原始股”神话的缔造者,千余人被他的神话所蒙骗,损失惨重。 相似文献
5.
6.
正应建成的敛财术并不高明,却屡屡得手,凸显在预防网络传销类经济犯罪方面,仍缺乏有效措施2013年8月7日,"万家购物"传销案在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处传销的组织者兼领导者应建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200万元罚金,又以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被告的涉案人员,根据涉案情况不同,法庭均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并处相应数额罚金。至此,这场轰动一时的网络传销大案,暂时告一段落。网络传销大佬17岁时,应建成已经放弃了学业,在 相似文献
7.
8.
9.
10.
2009年3月23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亿霖”非法传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9岁的主犯赵鹏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亿余万元。 相似文献
11.
12.
13.
2010年9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刘强胜和杨世海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此,中国买卖器官第一案尘埃落定。此案也让人体器官买卖黑市露出了令人惊恐的冰山一角。令人慨叹的是,刘强胜4人犯罪团伙中,竟有2人是卖过肝肾的受害者,而他们在出卖自己的肝肾过程中发现"商机"之后,竟变身黑中介靠买卖器官获利。在法庭上,刘强胜也搞不清他扮演的到底是救人的天使,还是压榨供体的恶魔。 相似文献
14.
今年8月20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软件盗版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四川省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软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772861.27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共软公司总经理孙显忠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共软公司市场总监张天平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拾万元;判处“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判处“番茄花园工作室”雇员梁焯勇有期徒刑两年, 相似文献
15.
16.
<正> 罪犯罗某因犯投机倒把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某法院分别依照刑法第117条、第130条、第156条和第64条的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原则处刑: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三千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千元,决定对罗某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罚金九千元。 相似文献
17.
在没有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到两年的时间里,4名男子使用短信群发器群发了上千万条商业短信。2011年3月29日,4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至2万元不等。这也是全国首例为“群发短信”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相似文献
18.
19.
<正>在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下单购买期货,本以为有期货居间人的指点,可以赚得多一些,频繁交易后却亏损连连,为何?原来利欲熏心的期货居间人为了获取高额的交易手续费回扣,在线“喊单”诱导投资者频繁交易,自己则“狂割韭菜”赚得盆满钵满。日前,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任某某等22人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任某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至6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至4万元不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