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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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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信息化的持续推进,对人民法院工作已经产生并将继续产生深远影响。人民法院必须抓住信息化持续推进的大好机遇,努力提高司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10月9日,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推进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当前人民法院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既要抓住机遇,也要迎接挑战。在信息爆炸时代,谁  相似文献   

2.
汪敏 《中国审判》2013,(12):59-61
<正>一、问题的缘起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强调各种形式的司法公开,从裁判文书公开推广到各类庭审的公开,而且强化了公开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即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要求不公开的以外,各级法院应当将公开宣判的裁判文书进行上网。最高人民法院为此还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2009年)及《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2010年),以考核、考评各高级法院的形式推进司法公开。但是,目前有关裁判文书公开的政策仍然比较保守,  相似文献   

3.
李立 《中国司法》2014,(5):90-91
正作为政法微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微博在2013年的表现亮点突出。济南中院直播薄熙来案庭审、"京法网事"直播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北京大兴摔童案庭审等,极大地回应了社会关注,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舆论反响积极。2014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司法公开座谈会"上表示,要用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之前,他曾明确要求:"把法院微博建设成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阵地"。  相似文献   

4.
李敏 《中国审判》2014,(1):22-2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本的出路就在于司法公开,没有公开,公正无从谈起。司法公开既是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制约司法专断的有效方法,也是提升法官业务素质、提高裁判质量、防止外部干扰的有效途径。正因如此,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直是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纲要中的重要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司法公开和以往相比在方式方法上有了重要的变化。如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司法公开制度全面、深入的改革,以充分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这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全国各级法院也对此展开了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几个司法文件,并下发通知,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省市部分法院开展深化司法公开的试点改革。  相似文献   

5.
2014年6月5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界的代表来法院,由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越飞向大家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情况。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6.
《中国审判》2014,(9):F0004-F000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二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对推进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当前人民法院一硕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当下信息化蓬勃发展的时代,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更新理念、加大投入、加强培训来迎接挑战,努力跟上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步伐。  相似文献   

7.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
钱弘道  姜斌 《政法论坛》2013,(4):121-128
当前我国法院系统进行的司法公开化改革将司法公开的主旨定位为对法院的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地方法院在改革措施上将公众和司法权的主要关系局限为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通过两个模型可以说明公众、媒体与司法权的正向关系。第一个模型通过诉讼活动对当事人声誉的影响,分析司法公开如何通过"信号"机制提高法院判决执行力;第二个模型从"公众强制机制"出发,分析司法公开对于法院与行政机关在权力博弈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两个模型说明,在强调公众和媒体对法院活动进行监督的同时,我们忽视了公众、传媒对司法权的强化作用,当前司法公开改革从理念到具体措施尚需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5日公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简称“三五”纲要)。本文结合“三五”纲要及全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推行的各项改革举措,论述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  相似文献   

10.
执行公开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确保执行公正、阳光司法的重要措施,但也是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重难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萧山法院为100家司法公开法院之一。本文即以萧山法院近几年的执行公开工作为样本,以调研、总结、交流等方式获取信息,从执行立案公开、措施公开、听证公开等方面阐述现状,从中发现问题,进而分析目前困扰执行公开推进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建全司法辅助制度、建立执行案件短信平台全程告知制度、完善浙江法院网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扩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强度等司法建议措施,以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公平进步。  相似文献   

11.
2013年12月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的"法治中国与司法公开—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暨司法公开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对浙江全省103家法院,陆续出具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保障机制5个方面的测评分析报告和阳光司法指数总测评报告,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对外发布。  相似文献   

12.
借助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公开是司法机构活动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的要求。司法权的专属性、定分止争的功能和追求正义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司法活动必然要遵循司法公开的原则;其内在规律也揭示了司法公开性的必然性。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尤其是对我国现阶段司法改革而言,它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必要性,是维护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可靠制度保障。司法公开绝非简单的文书公开,而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建构,并以此倒逼司法改革的深化。  相似文献   

13.
《中国审判》2010,(5):14-17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推进,各级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努力探索创新各项改革新举措,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改革。虽然他们的侧重点不同、方式不同。但其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目标不变。法院的大门正逐步敞开,司基公开在向着更广阔的天地和更深的层面发展。公开已经从一个法律制度真正成为一项项生动的实践。  相似文献   

14.
蒋惠岭 《中国审判》2014,(11):34-37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的新任务。当前,中国的司法公开制度改革方兴未艾。  相似文献   

15.
高绍安 《中国审判》2013,(9):104-104
<正>8月22日上午,全国法院第四次司法统计工作会议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发表书面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出席会议并致辞。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要求"从有利于强化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出发,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司法公开的时机是司法公开机制的重要内容。司法公开的时机应当遵循尽快公开和适时公开原则。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和对象,公开的时机应当不同。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对公众、当事人、人民陪审员、听证公开中对听证参与者和旁听人员等对象公开司法信息的具体时间。  相似文献   

17.
正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的决定。2013年11月25日孟建柱在《人民日报》发表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文,对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设想,其中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本文对检务公开的概念和意义、北京检务公开工作的现状、存在问  相似文献   

18.
王庆廷 《人民司法》2011,(21):55-55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司法公开不仅作为一项热门话题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更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各级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可以说,各类措施屡见不鲜,各项活动层出不穷.好不热闹。司法公开的意义自不待言,  相似文献   

19.
审判公开是我国宪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三大诉讼法规定的一项诉讼原则.目前,我国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的司法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而推行司法公开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从理论上讲,司法公开应从狭义、中义、广义三个层面进行解读;司法公开的主体应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两个司法机关;司法公开的核心领域应是刑事司法,刑事司法公开不应局限于庭审、审后两个阶段,应扩展至审前阶段;刑事司法不公开的案件范围不应突破法律规定,大众传媒对刑事司法的报道也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审判》2013,(12):106-106
<正>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指出,推进司法公开,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新媒体时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公开、透明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准则,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司法公开、公正与否,是一国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形象的直接反映。推进司法公开,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利于推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把司法公开向更广更深处推进,可以更充分地实现公众的知情权,有助于社会对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进行监督。把司法公开向更广更深处推进,要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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