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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3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依法裁定驳回王怀忠的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4年2 月12日王怀忠被执行死刑。至此,王怀忠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三个因严重腐败而被处以极刑的省级以上高官。  相似文献   

2.
据传媒报道,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涉嫌贪污被“双规”后,安徽省阜阳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傅洪杰因涉嫌犯罪在福州羁押期间自杀了。当地人说,不管傅洪杰涉嫌何罪,但肯定与其“靠山”王怀忠有牵连,而且罪孽深重,不然他不会走上绝路。傅洪杰与王怀忠,可以说是一条绳上的两只蚂蚱,王怀忠是傅洪杰的靠山,傅洪杰是王怀忠的走狗:王怀忠“拉屎”,傅洪杰给他“擦屁股”。王怀忠在阜阳当市长时,傅洪杰只是个科级干部,由于很会拍马,深得王怀忠的宠爱,因而扶摇直上,官运亨通,很快被提为  相似文献   

3.
1月15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二审被维持死刑判决。这表明我们党在反对党内腐败问题上,又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王怀忠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同时也是2003年被公开披露的13名腐败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之一。王怀忠一案的警示意义,在于它使1月13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决定颁布实施的《党内监督条  相似文献   

4.
2001年4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怀忠急匆匆地赶到北京参加一个有关“农业工作”的会议。不几天,就有王怀忠“犯事”的传闻,没过多久有两件事进一步印证了王怀忠已被“双规”:一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省政府职务序列分管农业的副省长王怀忠一栏被剔名,二是一条来自正规渠道的消息在王怀忠的“发迹地”阜阳市各个部门传达。  相似文献   

5.
据新华社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涉嫌经济犯罪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已被立案审查。熟悉王怀忠的人都知道,他是从阜阳“发家”的。对阜阳人来说,最近让他们“出名”的那桩事不太光彩:“巨贪夫妻”———阜阳市前市长肖作新及妻子被抓被判。肖作新与王怀忠,曾经是阜阳市市长和市委书记。许多阜阳人评价肖作新与王怀忠是“貌合神离”。肖作新为官资格老,但王怀忠却早于他被提拔,于是肖作新与王怀忠的矛盾一直处于半明半暗之间。后来,因为一封外商的举报信,安徽省纪委从1994年肖作新看艳舞表演的一张发票着手调查肖作新。没料到,…  相似文献   

6.
王怀忠的『升官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给予王怀忠开除党籍处分。鉴于王怀忠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已将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01年4月,时任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怀忠因与安徽省前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作新贪污受贿案有牵连,在北京开会期间被中纪委宣布“双规”,不久即以涉嫌经济犯罪被立案审查。消息传到省城合肥,并未引起多大的社会震动,因为人们早就议论过——“王怀忠早晚会出事的”。不幸而言中,王怀忠真的出事了。王怀忠到底贪占了多少钱,目前权威媒体尚未公布…  相似文献   

7.
2004年2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济南被注射执行死刑.王怀忠是建国以来第三个被执行死刑的省部级官员.  相似文献   

8.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于2004年2月12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这是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相似文献   

9.
海天 《廉政瞭望》2004,(2):23-25
在安徽,谈起李兴民,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李兴民不仅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的心腹,而且因为其当上毫州市委书记后出人意料地搞大阅兵而名声大噪。有人甚至这样说,论年纪李兴民不如王怀忠大,论地位李兴民不如王怀忠高,可其搞邪门歪道的本事却一点也不比王怀忠逊色。  相似文献   

10.
2004年2月12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由于背弃了党的宗旨,王怀忠自毁前途,走上了一条自绝于人民的不归路。(一)王怀忠,安徽毫州人,1946年3月出生。1964年9月参加工作,1966年2月入党。历经几十年的摸爬滚打,他从村里的记分员一步步走到了副省长的位置,期间曾经执掌过全国人口最多的地级市——阜阳市,任市委书记。历史上的毫州曾出了一个善耍权谋的曹操,王怀忠也自称是当代的“曹操”;阜阳有1300多万人口,他就狂妄地吹嘘:按人口比例,他就是世界  相似文献   

11.
2003年12月29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2.
赵亚兴 《奋斗》2004,(2):56-56
前不久,《都市资讯报》转引《安徽日报》的消息说,中央纪委通报了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的查处结果:开除王怀忠的党籍,同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被依法判处死刑。  相似文献   

13.
《党建文汇》2008,(10):33-33
王怀忠(原安徽省副省长,已于2004年2月12日被执行枪决)曾对办案人员说:“我是被查过18次、提过18次的人,谁都奈何不了我!”吴克利,正是那个“第19次”检察官,也正是这一次,贪官王怀忠落马——吴克利,职务犯罪侦查审讯专家,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纪检书记。  相似文献   

14.
2003年12月29日,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  相似文献   

15.
2001年11月2日,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披露,经中共中央批准,涉嫌经济犯罪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已被立案审查。王怀忠因牵涉阜阳原市长肖作新贪污案,涉嫌卖官、受贿等违法问题,于2001年4月份受到中纪委“双规”调查。  相似文献   

16.
为了"摆平"某上级机关.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一掷万金,出手阔绰.可问题仍没"摆平",120万元却被骗子收入囊中.最终,官儿没了,人栽了.听起来,似乎是天方夜谭. 无独有偶,王怀忠的"同乡"、"同志"兼"同职"--原副省长何闽旭,竟如出一辙,且青出于蓝胜于蓝.只不过,他是为了能使自己官运亨通.  相似文献   

17.
宾语 《共产党人》2004,(9):34-35
在阜阳市,李和中的名字与王怀忠的名字经常出现在报纸的同一个版面、电视的两同一条新闻、组织的同份调令上。1990年11月16日,安徽省委组织同时佬命两人为阜阳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1996年7月12日,在阜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王怀忠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和中当选为阜阳市市长。两个人经常在公开场合露面,甚至共同题写过一块“只要到阜阳,一切好商量”的匾。有人把当时两个人在阜阳市任职那几年称为阜阳的“二中(忠)时代。2002年9月底,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次会议,撤销了王怀忠安徽省副省长职务,3个月后,李和中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在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被撤销。  相似文献   

18.
像王怀忠这样在阜阳为官时就声名狼藉的干部,为何发案前一路高歌猛进,平均两三年上一个台阶,最后竟官至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的升官轨迹令人匪夷所思。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任何人包括党政“一把手”都无权直接任用干部。就地方党委而言,干部任免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党代会和党委全委  相似文献   

19.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受到海内外舆论的高度赞扬,也被广大人民群众寄予厚望。《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把手”。这个规定是基于现实的正确总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事实上,“一把手”成为监督的重点对象,不仅由于其往往拥有规避或突破各种约束的权力,而且因为其一旦“犯事”,产生的消极后果绝非一般人所能。去年年底被判处死刑、今年2月被执行死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就是典型一例。王怀忠犯罪,暴露了制约与监督“一把手”现…  相似文献   

20.
张祖 《河北党风》2003,(4):18-23
安徽阜阳地处淮北,虽经济落后却声名远播,因为近年这里有两个大贪官落马——原市委书记王怀忠和原市长肖作新。须知,阜阳辖下之亳州早有一位名人,他就是曹操。王怀忠恰与曹阿瞒同乡。他从任亳县县长、书记开始,到阜阳地区副专员、专员、市委书记,最后被提拔为安徽省副省长。据说此人素以“胆大、敢干、善钻营、多疑”著称,在当地得了个“现代曹操”的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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