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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在一个人的户口本姓名一栏填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姓名,另一个是曾用名,而当事人所持的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与户口本上的姓名不一致,却与曾用名一致.像这样的情况究竟能不能办理婚姻登记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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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 76号)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在具体的操作工作中,笔者常遇到外省籍的当事人无身份证只持户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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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瞭望》2004,(6):32-33
民政部对外公布10条婚姻登记管理新规定,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身份证件的要求,并首次明确了非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赁户口簿复印件可登记根据很多人因条件所限难以提供户口簿的情况,《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男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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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所以,婚姻登记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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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缺乏衔接,这样的结果易造成空档,让不法之徒钻空子,也易造成非法婚姻的滋生。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要携带户口证明,而户口证明即是公安部门填发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验证时就要以此来核实有关项目,合格后即发给《结婚证》或《离婚证》,当事人领到结、离婚证后,即成为合法夫妻或解除夫妻关系。而所持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仍是“未婚”或空白,而要变更户口簿上“婚状”内容,等派出所统一核对时或在办理婚迁时才能填写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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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在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常遇到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时提交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操作不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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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7):650-654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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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合法证件。在民担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中,居民身份证也成为公民结婚登记的主要证件之一。然而,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常为居民身份还“失真”而感到困惑。《婚姻法》中规定”“结婚年龄男刁得早于22周岁,女币得早于20周岁。”世一些青年,4达到早婚的目的,以身份证丢失为由,采取重新申请出时身份证的办法,弄虚作假,将出生年月提前,有的各至连户口簿上的年龄也一起改动。持写有有效期“三个月”或“六个月”等临时身份证作证件,使婚姻登记杜关判别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婚龄增加难度。1995年梅州市涉外婚姻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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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而目前身份证上只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五项,建议再加上一项——血型,这样会更有利于社会管理和公民生活健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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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4年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有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职权。2003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则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这一法定职责有所限定,仅对相关材料进行简单询问和形式审查,并未对其是否还具有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职权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只需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声称无配偶,即可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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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条例》已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意义、作用毋庸置言。在实施过程中有一个问题需要明确。《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针对这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该如何执行?也就是如何确认当事人是否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如果不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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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6年5月中旬的一天,当事人吴××,女,1973年10月出生,随身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结婚证是2006年3月补领的),到婚姻登记处咨询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吴××对婚姻登记员说:1995年与薛××(1972年8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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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重码谁之错──一起原告撤诉案件留下的思考沈望云公民欧某持身份证向市工商银行申办牡丹信用卡。银行在办理中发现欧某所持身份证号码已被他人先前使用,且使用人系蒋某。欧某的办卡事宜因身份证有疑而遭拒绝。面对银行的拒办.欧某只好向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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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接受咨询时接连发现几起婚姻登记机关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裁判文书上加盖"注销"章的情况。经了解,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许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为防止离婚案件当事人持此生效裁判文书再次另行办理结婚登记,采取不收取法院的裁判文书,而是在裁判文书上加盖"注销"章后,将裁判文书退还该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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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四同志:对你来信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九九四年一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婚姻登记作了以下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上规定说明,婚姻当事人双方可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只需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不需户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