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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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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立法存在很多空白,不仅不利于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也不利于我国海外投资的进一步拓展。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已成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构思。  相似文献   

2.
试论我国担保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保证期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证期间制度是我国担保法上的一个重要制度,保证期间的适用将对当事人的权利产生重大影响,尤其对于银行业务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上的不明确和司法实践的几次反复,人们对保证期间的认识常常发生疑问。本文根据担保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保证期间的适用问题作一梳理,以期对银行业务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在比较中英关于保证的不同规定基础上,认为中国并未引入保证制度,并且由于该制度自身存在的缺陷以及英国模式的保证制度与中国作为一个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要求的不同,在将来‘海商法〉的修改中也不宜直接引入。同时,透过各国海上保险立法的现状分析保证制度的发展趋势,提出软化保证制度,并尝试用大陆法系的法律概念来解释与理解这种“保证”,以明确其法律属性及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海外投资速度加快,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企业紧紧抓住海外抄底的机会,继续扩大海外投资的规模。但是目前中国在"对外贸易"领域立法已经趋于成熟,而在海外投资立法方面却存在立法空白,亟待完善。本文通过对我国海外投资立法现状的分析,探析了海外投资立法的缺陷,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本文探讨了独立保证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情况,着重分析了其独立性原则,对独立保证与传统担保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研究了独立保证制度的基本理论。独立保证制度是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确立独立担保制度是历史的必然。  相似文献   

6.
郝海青 《法学杂志》2005,(3):123-125
保证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特有法律制度,本文通过分析一起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对保证条款的认定及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关于完善我国保证条款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亦称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国际投资保护的主要法制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海外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重要形式之一。而海外直接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却是这一领域不可避免的障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针对这一风险而建立的保护与鼓励本国私人海外投资的法律制度。对这一制度进行研究,无疑对我国健全海外直接投资的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梁述庆 《法制与社会》2010,(18):257-258
本文主要讨论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关系问题。文中在详细论述了保证期间的概念特征、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关系、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保证期间如何转入诉讼时效等问题的基础上,认为我国保证期间立法有缺陷,并对缺陷补救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9.
论中国海外投资监管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海外投资监管包括审批与监督,是世界各国海外投资立法的重要环节。可以说,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都无一例外地对本国海外投资作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投资审批与监督,投资完全自由化的国家是不存在的。为此,笔者结合我国海外投资监管立法及其实践的现状,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对我国海外投资监管立法的完善作进一步的探讨。一、国际海外投资监管立法借鉴(-)发达国家的间接监管。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完备、法制健全,一般奉行“投资自由化”政策,对本国的海外投资没有专门的审批法予…  相似文献   

10.
海上保险中的保证制度起源于英国 ,它是海上保险法中一项特有的制度。保证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与演变 ,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际航运事业发展 ,当代国际海上保险立法与司法呈现出更倾向于被保险人利益的特点 ,保证制度的发展也顺应了这一潮流。我国《海商法》对保证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 ,难以适应海上保险实务之需要。应借鉴航运发达国家之相关立法 ,以完善我国海上保险中的保证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法律关系主体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智 《时代法学》2003,1(1):77-82
本文从解析海外投资保险机构设置的立法体例入手,论述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置问题。认为我国应采取“德国式”的立法模式,即海外投资保险审批机构与执行业务机构相分离的立法模式。并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否可作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以及我国自然人及私营企业是否可成为合格投资者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2.
中国海外投资的立法体制不合理和立法原则不明确直接阻碍了海外投资实践及其立法的进一步发展。因此 ,确立海外投资立法的四项基本原则 :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原则 ,全球经营一体化原则 ,国家经济安全原则以及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原则 ,完善海外投资的立法体制 ,对于指导和促进海外投资的立法和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3.
票据保证是为补充票据债务人的信用,维护票据安全,促进票据流通而设立的制度,各国和各地区票据法都对票据保证做了规定,但略有不同。希望通过立法比较,从中借鉴国外和境外的相关制度和经验,以期对完善我国的票据保证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海外投资立法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爱民 《河北法学》2008,26(7):125-13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发展速度很快,但我国的海外投资立法明显滞后于海外投资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我国海外投资立法存在的缺陷亦日趋显现,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的海外投资活动。因此,我国海外投资立法的当务之急应是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我国海外投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迅速填补调整海外投资各环节的法律空白,完善现有法律的不足。  相似文献   

15.
论中国海外投资立法的路径和体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梁开银 《河北法学》2006,24(2):51-56
中国海外投资立法至今还没有引起学者和立法工作者的足够注意,表现出相关立法严重滞后、监管立法欠科学、立法层次较低和透明度不高等诸多问题,影响了中国海外投资实践的发展.我们应该建立国务院直属的海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海外投资管理和立法起草工作,选择"先单行法,后基本法"、"单行法和基本并行"的立法路径,确立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国际化战略、国家经济安全等四项立法原则,构建以海外投资法为基本法,以海外投资监管、保险和援助立法为单行法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6.
作为最重要的担保方式之一,保证在罗马法中应用广泛,其法律制度已经得到了较为完善的构建。其中,保证之债的从属性、保证人的追索权、抗辩权等制度一直沿用至今。优士丁尼在进行《民法大全》编纂时即将保证作为一种特殊的要式口约规定于《法学阶梯》的债法部分中,这样的立法例被包括意大利在内的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所继承。延续罗马法的传统,我国民法典分则的编纂工作应将保证作为一种有名合同重归于合同法分则。这不仅有利于梳理现行关于保证的规定并进行完善,也能够进一步明确合同法总则规定与保证合同之间的关系,实现民法典体系化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机制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直以来,我国将自己定位为资本输入国,在外资立法及国际条约的订立上更关注引资及外资保护,而对海外投资的促进和保证鲜有涉及,然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席卷下,随着经济发展,我国作为投资者母国的地位正在不断上升。以此为大背景,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机制的紧迫性已显现出来。在全面把握现状的基础上,应当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8.
在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国际背景下,中国现行法律对海上保险中保证制度的规定内容过于简单,立法技术亦显滞后,这直接导致司法实践对海上保险保证条款的法律适用问题存在着模糊认识。通过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特殊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可对保证条款与除外责任条款的区别、保证条款的特别生效要件、违反保证与标的损失的因果关系等几个重要问题形成更加清晰的认识。  相似文献   

19.
李本 《法学杂志》2015,36(3):95-101
当前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出现了贸易融资方式加速创新等新特点,加深了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立法进程及制度建构问题的拷问。对出口信用保险进行立法设计,关键需要进行四个方面的制衡考量:首先是资金注入及盈亏制衡;其次要针对WTO贸易政策审查中敏感度较高的出口信贷担保进行预警,尽量设计能获得豁免对待的、满足"君子协定"相关条件的条款,并最终为加入该"君子协定"做好准备;再次是对目前银保合作的推动和监管应充分关注并吸纳相关国际金融软法立法机构和伯尔尼协会的有益建议;最后,随着几大重要的国际区域性投资协定的谈判开启,我国必须通过对海外投资险进行立法协同从而和相关的国际投资利益进行博弈制衡。  相似文献   

20.
BOT项目下的政府保证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保证制度是BOT方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关系着投资者的投资态度和整个BOT方式能否顺利运作。然而我国有关政府保证的法律规范及政策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空白。政府保证的内容应依据BOT项目风险的内容而确定,其性质不同于民法上的担保,并且可能存在政府保证过度的情况,我们不能因为惧怕保证过度而完全不做商业性保证,也不能过分坚持国家主权而不作出任何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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