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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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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源于希腊文的“安乐死”,意思是“幸福的死亡”,也就是指对身患绝症、临近死亡且处于极度痛苦之中而无法救治的病人采取停止治疗或使用相关药物等方式,使之有尊严、无痛苦地迅速死去。目前在国际上对安乐死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安乐死必须符合多个条件,除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极端痛苦而不堪忍受外,  相似文献   

2.
“安乐死”(Euthansic)一语,源自于希腊语“美丽之死(Euthanlos)”,又称“安死术”它是指危重病人已濒临死亡且受疾病折磨,异常痛苦,显然已无法救愈,出于怜悯心,为减除其痛苦,应其请求缩短其生命或提前死亡,使病人“安乐”地脱离痛苦。根据学者们的分类,归纳起来,主要有下五种:1、生存无价值生命的毁灭型“安乐死”.2、以提早死期为手段,也称杀害型“安乐死”3、不采用延长生命,也称不作为型“安乐死”.4、治疗型“安乐死”.5、纯正的“安乐死”.上述五种类型的“安乐死”,最后一种即纯正  相似文献   

3.
张浩 《中国公证》2002,(2):31-33
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院以46票对28票通过了法案,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医生帮助病人“安然死亡”合法化的第一个国家。此举必然会加速其他国家在此方面的立法进程,为在全世界范围内使“安乐死”合法化推波助澜。  相似文献   

4.
<正> “安乐死”,也称无痛致死,是指对于患了绝症、濒临死亡的病人,由于难以忍受肉体的痛苦,本人或其家属要求让其安乐地死去时,医生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采取措施提前结束病人的生命,使其安乐死去的行为。对“安乐死”问题的争论,在欧美从三十年代开始,一直进行着激烈的辩沦。主要存在肯定论和否定论  相似文献   

5.
所谓“安乐死”,是指对于身患绝症、治愈无望,处于难以忍受的极度痛苦之中濒临死亡的病人,应其本人要求,所采取的使其死亡或加速死亡发生的措施。由于安乐死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牵涉医学、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等诸多学科,所以国内外争论几十年,对于安乐死是否合理这一问题仍未有定论。尽管大多数人对安乐死表示了赞同的态度,实践中大多数国家对安乐死案件的处理并没有完全以杀人罪论处,但是目前在学术界否定说仍为各界学者之通说,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都不承认安乐死合法。本文试图采取利益分析的方法,对安乐死的合理性谈一点…  相似文献   

6.
我国安乐死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乐死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一词,原意是指“快乐的死亡”或“尊严的死亡”,直译为“无痛苦致死术”;解释为“对于现代医学无可挽救的逼近死亡的病人,医生在患者本人真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可以采  相似文献   

7.
荷兰国会上院通过了曾引起争议的安乐死法案,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它容许医生在遵守严格的官方规定的条件之下.对病人进行安乐死。该法例规定医生一定要考虑病人的性格、智力和他们受苦痛的程度,并从病人方面取得一完全明了后果的明确和重复的要求”。此外,帮助病人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咨询至少一位独立医生的意见,以及准备一份详尽的书面报告描述过程。荷兰通过安乐死法案  相似文献   

8.
安乐死的现状与立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安乐死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在外国争论不休几十年,才出现了世界上两个安乐死立法,即荷兰和澳大利亚两个国家。在我国也日益引人注目,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是,由于安乐死涉及伦理学、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牵连医生、病人、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关系,亟需深入探讨,使安乐死中的诸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以推动安乐死的合法化进一步发展。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原意为无痛苦死亡、尊严地死,又称安死术。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安乐死既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又有主动与被动之别。广义的安乐死,指对于一些出生时即为重残、痴呆…  相似文献   

9.
试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及其权利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 :患有不治之症且濒临死亡者 ;正在遭受无法摆脱的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者。因此 ,植物人、无生存价值的新生儿不能成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安乐死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 :选择死亡的权利 ;选择理想的死亡状态的权利。安乐死的权利属于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因此 ,所谓“非自愿安乐死”不属于安乐死的范畴。  相似文献   

10.
类似安乐死的现象最早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出现,不过,那是强迫的即抛弃老年人、身体有缺陷人的一种习俗。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希特勒拟定了强迫“安乐死”的纲领,使20多万人死于纳粹帝国的“安乐死中心”里,尤其是犹太人。这是以“安乐死”之名,行种族灭绝之实,是完全违背死者意愿的。 1938年,美国一个牧师组织了“自原安乐死合法化协会”,企图使对畸形儿和低智能儿的强迫“安乐死”  相似文献   

11.
秦阳 《法律与生活》2011,(15):54-55
2011年6月,83岁的“美国死亡”医生杰克·凯沃尔基安在密歇根州离世。因为生前曾协助130多名患者“安乐死”,杰克医生的行为不仅引发广泛争议,还被冠以“死亡医生”的名号。但有人认为杰克医生是倡导“死亡权利”的仁慈天使。相对于颇受争议的美国医生杰克,英国的“死亡医生”希普曼则是人们公认的来自地狱的撒旦。  相似文献   

12.
<正> 去年陕西省汉中某医院发生的“安乐死”案件(见1988年1月31日《健康报》)在全国各界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争论。赞成的、反对的、折衷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试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安乐死”问题。一、“安乐死”的概念“安乐死”英文叫Euthanasia,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根据《布莱克法律字典》的解释,将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且痛不欲生的病人用  相似文献   

13.
安乐死     
《法律与生活》2011,(16):53
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痛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元痛苦死亡,二  相似文献   

14.
情理与法的大决斗——介绍国外有关“安乐死”的争论金子桐所谓“安乐死”,是指身患绝症,生存无望,在濒临死亡之前,为解脱难以忍受之病痛而萌自杀之决意,而又缺自杀之能力或勇气,乃嘱托他人帮助杀害自己,以达其自杀之目的的行为。就其获得的他人帮助自杀之行为而言...  相似文献   

15.
谢萌 《法制与社会》2013,(15):288-289
中国对于安乐死的讨论已经有超过20年的时间,安乐死也越来越被我们的社会所接受.本文从安乐死的概念角度入手,讨论探析当今发达社会对于“安乐死”的理解和各个国家对于安乐死的法案整理与不同层度的推进,正确认识安乐死这种优化的死亡方式.  相似文献   

16.
法国或通过新法允许绝症患者注射镇静剂死亡,以结束病人在生命最后阶段的痛苦.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称,法国议会于2015年1月开始就这项涉及高度敏感议题的法律草案进行辩论. 按照新法规定,医生有权应患者请求为其注射镇静剂,直至患者死亡.但前提是,就短期看患者已经生命垂危.虽然法国安乐死尚未合法化,但该国于2005年通过的莱奥奈蒂法允许“被安乐死”,即停止治疗.  相似文献   

17.
安乐死的宪法学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安乐死是困扰人类的一个道德和法律难题,是一个多学科研究的问题。从宪法学的角度来看,安乐死主要涉及到:病人的生命权与人性尊严的竞合、病人是否具有死亡权或者能否放弃自己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病人的个人自决权与国家对基本权利的保护义务及其冲突三个问题。如果解决宪法学上的这三个问题,将为其他学科具体构建安乐死制度提供理论上的论证资源。  相似文献   

18.
所谓“安乐死”,其原意是指无痛苦地、仁慈地死亡。“安乐死”是否构成犯罪,是世界众多法学家、社会学家、医学家乃至哲学家等长期争论的课题之一。对此,过去我国基本持否定态度,但近年来也出现了肯定的观点。自1986年6月在陕西汉市中发生了全国首例“安乐死”案件后,更吸引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的热情关注。下文是本院电教中心赴汉中参加该案旁听、录象和采访的简要报道。供广大读者在深入研究“安乐死”问题时参考。  相似文献   

19.
王锴 《证据科学》2006,13(2):92-97
安乐死是困扰人类的一个道德和法律难题,是一个多学科研究的问题.从宪法学的角度来看,安乐死主要涉及到:病人的生命权与人性尊严的竞合、病人是否具有死亡权或者能否放弃自己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病人的个人自决权与国家对基本权利的保护义务及其冲突三个问题.如果解决宪法学上的这三个问题,将为其他学科具体构建安乐死制度提供理论上的论证资源.  相似文献   

20.
日本的安乐死研究重视患者的“自我决定权”,有轻视“经济负担”等外在社会利益因素的倾向。而我国恰恰与此相反,过于关注“社会医药资源的合理配置”等外在社会利益因素,缺乏对患者“自我决定权”这一内在因素的深入研究。其实,“自我决定”与“社会决定”分别是允许积极安乐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用二选一的方法,舍弃其中的任何一个原理来建构安乐死合法论是行不通的。只有将“自我决定权”与“社会决定权”相结合,才能从刑法理论上顺利解决安乐死问题。只有当两者都符合时,积极安乐死才是合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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