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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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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同过失,是共同罪过的形式之一。虽然我国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但是,这并不是否定有共同过失犯罪的现象,基于共同过失是否应当负共同犯罪的责任 (成立共同犯罪 ),是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的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大陆法系立法及判例和实践,对共同过失正犯的理论和范围以及刑事责任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共同过失,是共同罪过的形式之一。虽然我国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但是,这并不是否定有共同过失犯罪的现象,基于共同过失是否应当负共同犯罪的责任 (成立共同犯罪 ),是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的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大陆法系立法及判例和实践,对共同过失正犯的理论和范围以及刑事责任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对于共同过失的犯罪,我国刑法不视为共同犯罪予以处罚,但是,共同过失犯罪同共同故意犯罪一样,应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而在监督过失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不属于共同过失犯罪。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对出于共同过失的犯罪,我国刑法不视为共同犯罪予以处罚,但是,共同过失犯罪同共同故意犯罪一样,应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而在监督过失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不属于共同过失犯罪。  相似文献   

5.
在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过程中 ,单位犯罪行为激增 ,其中也包括单位过失犯罪行为 ,这决定了单位过失犯罪的客观可能性和刑法价值性。单位意志深层次的因素是违法性意识 ,违法性意识说应作为肯定论的理论基础。以单位过失犯罪的主体特征、主观特征、行为特征来界定单位过失犯罪范围 ,一定范围内的单位过失行为应予犯罪化。单位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由单罚制过渡到双罚制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6.
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不仅只有故意一种,共同过失亦应纳入到共同犯罪之范畴。共同犯罪应表述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和共同过失犯罪。其中共同过失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由于共同怠于履行注意义务、监督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犯罪人,应追究其共同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监督过失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合理解决过失犯罪的责任分担,监督过失理论应运而生。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监督过失犯罪的认定往往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具体的危害结果,与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理论不相一致。监督过失的认定,取决于对被监督者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在没有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下,在何种程度上又引起了危害结果的恶化。因此,监督过失在监督义务、实行行为和主观罪过方面都应做特殊考虑。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此规定没有将"过失共同犯罪"同"共同过失犯罪"区分开,因而是不科学的,其虽然避免了理论上的争议,却也阻碍了刑法理论的发展.为此,有必要对过失共同犯罪问题重新予以认定,并进而构建我国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相似文献   

9.
无人驾驶技术高度发达,现有的无人驾驶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无法有效地应对无人驾驶汽车发展过程中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这种刑事风险不必通过立法论加以解决,可以通过解释论,以现有的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为基础综合运用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对无人驾驶汽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予以认定和区分;无人驾驶汽车不具有生命特征以及自主辨控能力,也不具有承担刑罚的资格,因此无人驾驶汽车不是刑事主体,其只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驾驶工具;在无人驾驶技术的不同阶段,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其主观罪过不同有所区分;未来在完善无人驾驶刑法规制中存在的共同过失犯意联络和证明难问题时,应当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引进严格责任,从而更好保障无人驾驶的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0.
我国正处于高速城市化进程中,过失犯罪危害严重,主要体现在交通、环境污染、生产安全等领域.我国过失犯罪对策不稳定,社会接受程度低,过失的认定存在漏洞又过于严苛;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对于监督者过失责任的追究不力.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过失犯罪问题与日本相似,应在三个方向借鉴其经验:加强推进法制框架内的应对,积极发挥司法功能,顺应社会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1.
国外关于刑事被害人理论基础学说纷呈,我国多限于对国外相关学说的介绍和叙述。事实上,刑事被害人补偿依循何种理论基础,直接影响立法例上被害补偿之范围,并且已有的理论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需要探讨的余地也很大。为此,以和谐、均衡、人本主义刑事法理念作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基础理论,对恢复因犯罪而失衡的法秩序,全面、均衡地保护人权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的规定没有遵循过失犯罪应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原则,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理论界对该罪罪过形式的分歧。理论界的争议也影响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导致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虽然第三人过失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但将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会导致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过于偏颇。因此,应将第三人过失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排除在刑法调整之外。  相似文献   

13.
新《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及该条规定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郾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确定的罪名不当,应确定为四个罪名,即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罪、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罪和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罪;2郾该条第4款在刑法理论及逻辑上存在矛盾,应将阻碍安全工作任务罪与拒绝履行国家安全义务罪分列。另外,新《刑法》第242条的规定纯属多余,应予删去。  相似文献   

14.
刑修(八)对重大环境污染罪进行修改,通过实行行为前置使该罪由结果犯变为危险犯,由过失犯变为故意犯,虽然强化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但依照我国刑法贯彻的旧过失论,没有惩处过失危险犯的空间,因此仍然存在环境法益刑法保护不足与环境污染犯罪化需求间的矛盾。有必要借鉴德日刑法中通行的新过失论,强化风险社会中行为人的结果避免义务,为惩处环境污染犯罪的过失犯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5.
刑法中的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同时负有数个义务,履行其中一个义务就无法履行其他刑事义务的困境。冲突的义务有轻重大小之分,只有刑事义务的不履行才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义务冲突。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过失心态并不能成为义务冲突成立的要素。刑法中义务冲突的成立要件应当包括两个:第一个是行为人同时身负数个义务,此为义务冲突成立的形式要件;第二个是因履行一个义务而无法履行其他义务,此为义务冲突的实质要件。  相似文献   

16.
业务过失是行为人实施基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反复继续的专业化而危险的行为时违反注意义务,造成社会危害结果的情形。业务过失的注意义务,并非是基于行为人的身份或者业务知识技能而赋予,而是基于业务行为的危险性特征,并且包含避免危害结果的内容。在立法上,应当就业务过失在刑法中加以明确规定,使之区别于普通过失,在刑罚的设置上,要考虑...  相似文献   

17.
论共同过失犯罪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首先介绍了刑法学界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纷争,并进而认为共同犯罪有事实的共同犯罪与法律的共同犯罪之分,而共同过失犯罪则属于事实上的共同犯罪而非法律上的共同犯罪(后者仅限共同故意犯罪).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共同过失犯罪的具体类型,并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共同过失犯罪的认定及其定罪与处罚问题.  相似文献   

18.
单位犯罪过失的特殊性体现在单位意志的认定、单位应当预见的内容、单位预见可能性判断标准和单位监督过失等方面。单位意志的认定可以从决策机构、决策程序和利益归属三方面进行考量。基于单位特殊的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单位应当预见刑法规定的具体危害结果,对预见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也应采用“客观说”。单位监督过失不仅存在于单位未恰当履行对成员的选任监督义务的场合,也存在于单位怠于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的场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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