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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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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中国知识产权侵权归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乔生  沈木珠 《法学杂志》2001,22(5):25-27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零水平向世界水平跃进 ,并出现某些竞高与超标现象。本文在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攀高的问题和成因的基础上 ,对学界关于TRIPS协议侵权归责的“总原则”及我国法官衡平裁量形成的共识 ,提出了质疑。  相似文献   

2.
论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形式应分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 ,两者性质不同 ,构成要件也不相同 ,分属不同的民事责任制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则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TRIPS协议中的侵权归责原则仍然是过错责任原则。我国应当分别确立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和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律关于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规定是过错原则,从理论上说,由于知识产权的特点导致侵权行为之特殊,其侵权归责原则不应完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过错原则的局限性十分突出,法官成为法律原则与司法实践的调和者,不利于权利之保护。作者认为应在知识产权侵权法律制度中引入无过错原则,过错要件只与损害赔偿责任有关,而与停止侵权无关。  相似文献   

4.
归责原则是侵权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 ,填补损害是这一制度的基本功能。依《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及相关立法例 ,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不宜引入无过错责任原则 ,而可采用过错推定的方法确定责任。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应建立“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赔偿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谈TRIPS协议第45条肯定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知识产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是追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之一,又是知识产权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核心是对造成知识产权损害的行为人按照何种原则归责,或称按照何种原则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所谓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归责原则,即指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基本原则。它是确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人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统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法律各个规范的立法指导方针。“一定的归责原则直接体现了统治阶级对侵权立法的政策,同时又集中表现了侵权法的规范功能。”  相似文献   

6.
2000年4月17日-2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欧盟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办公室在广州共同举办了中欧知识产权高级培训班。来自全国二十几个省、市、直辖市的高、中级人民法院和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共60人参加了培训。期间,法国专家巴黎上诉法院的BrunoBoval法官和Serge Clsic先生介绍了法国知识产权诉讼的情况以及在欧洲专利、商标侵极案件的侵权判定、赔偿标准及其数额等中国法官非常感兴趣的问题,国内知名学者郑成思先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蒋志培副庭长为学员讲授了有关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法的修改,中国立法和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请求权,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知识产权侵校赔偿归责原则等具有前瞻性同时又是当前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中外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通则及知识产权立法尚未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侵权责任法有关民事权益侵权的归责原则,必将对构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产生积极影响。以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为指导,以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作为知识产权侵权的基本归责原则,探讨适用无过错原则和平均责任的可能性,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预防和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创造力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论TRIPS协议中有关商标权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俊 《法学杂志》2004,25(2):60-62
中国入世后应全面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TRIPS协议,熟谙TRIPS协议的知识产权内容,及时将其转化为国内法。TRIPS协议中规定了商标权的许多方面,涉及到商标的定义、商标权的主体、侵权、对驰名商标的认定等诸多领域。与其他国际公约相比,TRIPS协议具有进步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时应归入‘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这是一个已经由司法实践摆在我们面前不能不回答的问题”。对此,我们相关立法不甚明确,本文拟从对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法理分析入手,结合知识产权自身特点,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田园  李帅 《法制与社会》2011,(7):273-273
尽管侵权责任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应当引入知识产权的"物上请求权",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多重方式。此外,统观《知识产权协议》第45条第2款,其所规定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并不能认定为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1.
张红 《河北法学》2005,23(7):57-62
知识产权保护中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其侵权行为,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过错责任作为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政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作为过错存在的判断方式,既能够适合行政责任追究的特点,也与过错责任原则并行不悖.讨论过错责任的例外,应以区分行政责任的处罚责任和其他责任为前提.为制止违法行为蔓延对行政秩序的损害,其他行政责任的无过错适用,可以认为是过错责任的例外.鉴于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影响,进一步对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比较分析,从行政法理论和与TRIPs协议协调与适应两方面,对我国相关立法和执法实践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贺小勇 《现代法学》2008,30(2):126-132
2007年4月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机制问题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以寻求解决。这是DSB受理的第一起就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机制问题所引发的争端。本案的争议核心是如何解释作为"刑事门槛"的《TRIPS协定》第61条所规定的"商业规模"。通过DSB解释实践,可以看出,"商业规模"的解释主权应属各成员所有,但解释边界受《TRIPS协定》第61条相关条件的限制,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立法机制符合《TRIPS协定》,没有必要继续下降"刑事门槛"。美国对中国知识产权的施压应由单纯要求"降低刑事门槛"转变为"如何在降低正版产品的价格情况下加大对盗版的刑事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3.
当代侵权法的发展,必然对海上侵权法律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创新的制度设计,对船舶碰撞法律制度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其中包括:船舶碰撞行为主体的认定;判断碰撞责任主体的标准;碰撞行为与碰撞责任的分离;船舶碰撞三要件说;船舶碰撞的补救原则——救济性;船舶碰撞的救济范围——权益扩大,但不赔偿纯经济损失;船舶碰撞的连带责任——客观共同侵权;人命优位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传统的"全有全无原则"在处理新型侵权案件之时,难以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比例责任作为"全有全无原则"的补充则能较好地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比较法上,主要是在责任成立阶段,通过引入概率因果关系理论,结合损害的酌定,建构比例责任理论。我国侵权法上,比例责任还适用于责任范围的确定上,如多数人侵权"共同因果关系"案型,但是该层面的比例责任不宜扩展至单独侵权。两种类型的比例责任具有不同的教义学基础:前者的基础是《侵权责任法》的公平责任原则,其能在特殊案型中对因果关系和损害重新解释;后者的基础则是《侵权责任法》第12条。应当认识到比例责任有其适用范围和限度,其只能作为传统侵权的补充。产品侵权、医疗侵权、环境侵权和"共同因果关系"数人侵权是我国侵权法上典型的比例责任适用的案型,相关理论仍然需要进一步厘定。  相似文献   

15.
曹险峰 《法学研究》2013,(6):88-103
依国内学术界多数观点,由于侵权责任法没有对权益进行区分保护,所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侵权构成模式属于法国法模式。但是否将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判断要素,才是法国法模式与德国法模式的本质区别。我国侵权责任法契合未来民法典的整体布局,明文以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成立的判断要素,在立法模式上属于德国法模式。但在适用层面,德国法模式未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侵权责任法(尤其是第2条)的独特规定及特色不同于德国法,并缺少与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2款和第826条类似的法规范支撑。可依“欧洲侵权法原则”提出的“弹性制度”解释权益的区分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6.
In April 2007, the United States filed an application with the DSB of WTO with respect to the issue of criminal law protection mechanis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 which was the first dispute accepted by the DSB arising out of the issue of criminal law protection mechanis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core of the dispute of the case is how to interpret the “commercial scale” under Article 61 of the TRIPS Agreement as the “criminal threshold”. It can be seen from the practice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DSB that while each WTO member is entitled to interpret the term “commercial scale”, the boundary of interpretation is subject to Article 61 of the TRIPS Agreement. It is unnecessary for China to lower her “criminal threshold”, since China’s criminal law protection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licy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RIPS Agreement. In fact, the United States should change from lowering the criminal threshold to how to strengthen the criminal crackdown on piracy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lowering the price of genuine works when imposing pressure on China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e Xiaoyong, Ph.D, is presently a professor in the Faculty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University of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He studied as a visiting scholar at the University of San Francisco (2001). He was awarded a Chevening Scholarship in 2002 sponsored by British Council and Shanghai Outstanding Teacher Award in 2004. He has released more than 80 academic articles on WTO issues and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and his monographs include Legal Aspects on Supervision under Financial Globalization (2002), International Trade Dispute Settlement and China’s Perspective: Under the WTO framework (2006) and new issues under the WTO (2008).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本质论——兼论“绝对权请求权”之确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责任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侵权责任内涵不同,其把本应属于物权请求权的内容也纳入到侵权法的调整范围。如此创新并无理论基础,也造成了适用上的混乱。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和返还财产等归为物权请求权制度内容,并进而确立人格权请求权与知识产权请求权,还侵权责任以损害赔偿责任的本来面目是弥补缺陷最佳的方案。  相似文献   

18.
《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免责事由、医疗机构实施过度医疗的责任以及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更为明确和系统的规定,这在医疗损害赔偿立法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WTO总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实施多哈宣言第6条款的理事会决议》赋予了发展中国家为维护公共健康安全而进口廉价仿制药品的权利,协调了公共健康安全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冲突。该决议在合格药品范围、合格进口成员方资格、国内市场的解释等方面采纳发展中国家的建议而对TRIPS协定以重大发展,这种发展昭示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向"人本主义"法律价值方向回归,"差别保护"将是协调21世纪国际知识产权利益冲突和解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困境的有效模式之一。  相似文献   

20.
服务侵权责任是一项独立的质量侵权责任。承担服务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服务存在缺陷,即服务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包括服务设计缺陷、服务指示缺陷和服务过程缺陷。服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采取过借推定兼顾公平原则。服务侵权责任与产品责任、建筑侵权责任构成我国“三位一体”的质量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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