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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7 毫秒
1.
孙雅彬 《政府法制》2011,(29):26-26
北宋时衙门种菜的规模可以说要多大有多大。英宗皇帝甚至为这事儿大发雷霆。本来么,衙门是什么地方?是国家权威的代表,神圣不可侵犯,怎么能自轻自贱地混迹于农田!  相似文献   

2.
李晓巧 《政府法制》2013,(35):30-30
在古代中国,不仅商业领域造假迭出,并且出现过假衙门、假官员,甚至在清朝还出现了假太子、假皇帝,把“官”造假推向巅峰。  相似文献   

3.
陈令申 《政府法制》2014,(14):23-23
许多影视作品和小说针对“皇帝”这一人物的形象塑造极其丰富.我们经常看到的有康熙、乾隆微服私访民间,体察民情,惩恶扬善,其间也会因某事被地方恶吏抓进衙门,训斥杖责,最痛苦的是莫过于被关进大牢受刑罚之苦.其实这些都是作者捕风捉影的虚构,着实吸引人,混淆是非,毫无历史根据,以至于把看客们都给糊弄了.但是历史上还真有一位被杖责的皇帝,说出来也许你会觉得不可思议,这位皇帝就是五代时期后周的第二任皇帝柴荣.事实终归是事实,谁也无法改变.  相似文献   

4.
坟山之争     
何进 《江淮法治》2012,(14):37-37
大清道光年间,京城里发生了一件惊动道光皇帝的事。有个叫徐行的安徽泾县人居然在刑部大门前自刎身亡!人都死在自己衙门口了,刑部自然不敢有丝毫闪失,迅速查明了起因是由于安徽泾县徐、吴两家族之间的坟山之争。案件发生在嘉庆年间,历经多年审理,已经多次断令坟山归徐家所有。由于吴家吴恕恒等人持续的翻控,致令案件久不能结。由于案情特殊,道光皇帝下了圣旨.派两江总督孙玉庭亲自审理案件.务必查清实情,并将案情上奏。  相似文献   

5.
曹谨是清代道光时人,他考中进士后,被派到福建省闽县任知县。福建的闽县和侯官县都以盛产瓷器闻名,按惯例每年都要向福建按察使衙门送上许多精贵的瓷器,名义上是请按察使检查质量,好上贡皇帝宫廷,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索贿受  相似文献   

6.
声音     
《法律与生活》2014,(5):11-11
正"从没有人敢查我们的人,限你们下午下班前放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局长张京宏透露,办理"大衙门"案件,时常遭到涉案部委机要干部如上所述的强硬阻挡。  相似文献   

7.
北宋仁宗时期,京城汴梁发生了一件事,轰动了朝野。有一个名叫冷清的青年,自称是仁宗皇帝的儿子,遍访了六部衙门,要求见仁宗,以认祖归宗。他说其母原是宫女,曾得仁宗临幸,后被遣散回家,后来生了他。  相似文献   

8.
刘娟  胡睿  刘春 《中国检察官》2012,(17):69-71
有着七百多年历史的河南南阳知府衙门,是目前全国惟一保存完整、规制完备的府级官署衙门,它既是北京故宫的缩影,又是南阳历史文化名城的象征,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同很多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阳知府衙门在面对商业开发的冲击时,陷入了尴尬和无奈――照壁被毁、控制区被占、保护范围被蚕食。随后一个被称为南阳市"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的南阳鸿德购物公园随后就在这  相似文献   

9.
说是有一天,宋太祖赵匡胤忽然心血来潮,问大臣赵普说:"天下何物最大?"一时问住了赵普。皇帝并不罢休,又追问下来。赵普想了想说:"道理最大。"这话有些风险,为什么不是皇帝最大,而是"道理"最大呢?如果,宋太祖是个不讲"道理"的人,事情麻烦就大了。好在这位皇帝还懂道理,便连连称善,夸赵普答得好。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实行的是君主专政制度,高高在上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皇太子作为皇帝的继承人,即将取得皇帝之位,也应该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荣耀。然而,我国历史上有很多皇太子,不仅没有这种地位,甚至连自己的性命都难以保全,更不要说其他了。风雨飘摇中的皇太子朱见深公元1449年,明英宗朱祁镇在土木堡一战中,身陷敌营,成了蒙古骑兵的俘虏。为使朝政有人主持,明英宗之母孙太后不得已将英宗之弟成(阝王)朱祁钰任为监国。但同时,孙太后深知,如果朱祁钰被立为君王,他的生母吴氏就将立  相似文献   

11.
《衙门口:为官中国千年史》虽然描绘的是一幅古代官场的真实图景,但是对今天的社会治理具有很大的启示。《衙门口:为官中国千年史》作者:张程译者:王宇田出版:陕西人民出版社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里,无数年轻人本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发奋读书,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由于"官本位"思想的负面影响,很多人的个性、才华和豪情,被圆滑、平庸、腐败所摧毁。青年学者张程在《衙门口:为官中国千年史》一书中,通过衙门口看官场百态,同时也道出了世态炎凉。  相似文献   

12.
吴佩林 《中外法学》2012,(6):1292-1316
近三十年来,学界对中国传统司法中州县官判案依据有持续的论争,而背后的问题意识却值得反思。从档案出发可以看出清代州县官审理民事案件有其基本的思路,主要表现在:凡民间调解系统或两造言明已经将纠纷调明,衙门一般不再干预与追究;在诉讼过程中,只要民间组织申请销案,一般皆准;将一些诉讼判归家族或乡保调解;往往会忽略两造所述情节,也不一定核实案情;摆明事理,平衡双方利益,试图达到两造"双赢"的结局;对明显危及社会秩序的"刁讼"、"缠讼"行为,衙门予以责处;尊重地方风俗习惯;对部分案件也会参引法律,甚至会直接引用律例。县审民事诉讼的这些思路也多与传统法律文化精神相吻合。之所以如此,实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使然。如果认为衙门主要是依法断案,还有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论证。  相似文献   

13.
法史学界关于《大清会典》的效力、适用、编纂意义问题上具有影响力的三种观点有待商榷。《大清会典》并不具有最高效力层次的法律地位,其在适用上具有三个特点:朝廷统一编纂《会典》,各衙门分别适用则例;皇帝根据需要直接适用《会典》中的礼制大纲;援引律例而非《会典》断罪。编纂《大清会典》,具有确立法统、统一法律体系的政治意义和法律意义,又有建立盛世标志、争取官民拥戴的文化意义和教育意义。  相似文献   

14.
清水衙门就是没有油水的衙门,也 就是既不能决定人之升迁罢黜,也不能 决定物之流通钱之分配项目之审批功罪 之裁决的衙门。 一般来说,懂行的人不用外人介绍, 只要到办公大楼里看一看各个衙门上悬 着的牌子,就能知道哪是油水衙门,哪是 清水衙门。你可以仔细观察一下,凡是日 日月月始终门前冷落鞍马稀的衙门一准 是清水衙门。也可以观察每个衙门前的 地面。凡是门前的水磨石地面油光锃亮 的,基本可以断定该部门属于油水衙门。 反之,就是清水衙门。  相似文献   

15.
赵我欢 《政府法制》2013,(17):28-28
北宋皇帝宋神宗刚登基不久,身边缺一个称心的宰相。一天夜里,宋神宗做了个梦。梦中,宋神宗在一座金碧辉煌的衙门里看到一块金字牌匾,上书“宰相项安节”。莫非是上天的旨意,让项安节来辅佐自己?宋神宗兴奋了一夜,翌日便派人到全国各地去寻找梦中人——项安节。  相似文献   

16.
佚名 《政府法制》2012,(30):43-43
贾黯(公元1022年-公元1065年),字直孺。宋代河南邓州人,以直言敢谏闻名。 宋英宗治平二年,贾黯被任命为给事中兼御史中丞。在任期间,他尽职尽责,多次直言进谏。周孟阳、王广洲曾是英宗为皇子时的旧臣,英宗即位后特别关照他们,多次召其上殿议论国政。  相似文献   

17.
古时,在大狱中苦苦煎熬的囚犯特别盼望皇帝家能发生什么特大喜事,比如老太后过60、70岁大寿,多年不育的皇后喜得皇子,等等。每逢此时,皇帝不免"龙颜大悦",便要"大赦天下",囚犯们就  相似文献   

18.
虞金星 《政府法制》2012,(11):39-39
以今天的眼光看,皇帝未尝不是一种职业。只不过这种职业技术要求太高,所以向来是干得好的少,庸庸碌碌甚至严重背离职业目标、破坏职业形象的多。因此,皇帝的职业教育也成了个大问题。诸如四书五经等文化基础课当然多有名家硕儒担当,  相似文献   

19.
汪瑶 《政府法制》2014,(20):15-15
纵观两宋,保持相对宽松的言论自由是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难以比肩的.如在宋代,就有人敢改皇帝“语录”,进行无尽嘲讽的例子.南宋洪迈在《容斋续笔》记载宋太宗曾书写《戒石铭》云:“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并令“语录”书写于各级衙门的大堂上,告诫各地官员他们的工资与福利是各类“纳税人”提供的,不好好为百姓服务,就是对不起百姓,对不起苍天.宋太宗这种“超前”的意识足以让今天读到这段史料的现代人惊叹了.  相似文献   

20.
权不压法     
正在我国古代,皇帝贵为天子,其个人意志通过至高无上的皇权行使得以充分体现,法条律令也难以约束。但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我也偶尔读到过开明君主个人意志服从法令的记载。记得年轻时读《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得知,汉文帝刘恒就是一位被法令说服过的皇帝。有一次,文帝出巡路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忽然从桥下跑出一个人,惊了文帝的车驾。文帝令护驾的骑士抓了那人,交给廷尉衙门查办。廷尉张释之通过调查得知,是远处一个县的人来到京城,听见警跸传呼,便急忙躲进桥下。过了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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