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鄂发改投资[2020] 7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州)分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在湖北视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要求,聚焦疫情对我省经济  相似文献   

2.
正鄂发改投资[2020] 7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在湖北视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要求,聚焦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阵痛,充分运用开发性金融支持  相似文献   

3.
正鄂发改投资[2020]12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交通银行武汉本部支行、各省辖分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在湖北视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要求,聚焦疫情对我省经济  相似文献   

4.
正鄂政发[2020]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5月22日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在我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  相似文献   

5.
正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和省委常委会关于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出台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全省各级人大应依据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6.
正吉政办发[2020]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中直驻吉有关单位: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共渡难关,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相似文献   

7.
正鄂发改财贸[2020] 6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 17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全省各级人大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加强联系,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大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9.
正青发改价格[2020]45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裕,价格平稳,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和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力度的通知》(青冠指[2020]3号)部署要求,现就  相似文献   

10.
正川办发[2020]1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川委厅[2020]5号)要求,现制定《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  相似文献   

11.
正鄂医保发[2020]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当前正值疫情救治防控的关键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  相似文献   

12.
正鄂医保发[2020] 1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社会预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正吉政办明电[2020]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路网畅通和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相关要求,经省政府  相似文献   

14.
正鄂医保发[2020]3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在汉委属、省属和相关部队公立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决策部署,支持医疗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临时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事宜通知  相似文献   

15.
正川疫指发[2020]1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2020年2月8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八条措施  相似文献   

16.
正川疫指发[2020]3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3月25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由Ⅱ级调整为Ⅲ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调整为各市(州)人民政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省级层面将继续保留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体系,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  相似文献   

17.
正鄂政办发[2020]1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4月30日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为全面落实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制定如下措施: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项目建设  相似文献   

18.
正川办发[2020]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印发你们。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相似文献   

19.
正2月26日起,我省已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紧抓好复工复产,尽快恢复当地经济秩序。各市(州)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20.
正川疫指发[2020]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防控物资暨春运错峰返程运输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力度,切实做好春运错峰返程运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