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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政报》2021,(7):F0004-F0004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4月1日决定创办,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的重要载体:《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载: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和决议、决定、命令、政策;省政府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省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刊载的其他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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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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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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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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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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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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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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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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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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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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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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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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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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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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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o《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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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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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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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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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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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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