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里用“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的表述,笔者认为不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从这一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检察院在“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作出起诉的决定,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既然是“认为”,这只  相似文献   

2.
刍议“金字塔“型刑事证据标准与公诉观念的转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一刀切”证据标准的弊端《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判决实行“一刀切”的证据标准。《刑事诉讼法》第 1 2 9条规定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第 1 4 1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1 6 2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依照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见 ,刑事诉讼法对移送起诉、提起公诉、有罪判决的证明要求是一致的 ,都必须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诉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此可见,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在此,笔者对这一证明标准谈点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这条规定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前应当对起诉进行审查。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相应做出三种不同的处理决定。关于“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实际上意味着,法官在决定开庭审…  相似文献   

5.
刑诉法第141条对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作了规定,即“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正确理解起诉的证据标准,首先要和有罪判决的证据标准相比较。刑诉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有罪判决,”从表面看两法条好像没有什么区别,从表述上基本一致,检察机关的证据标准应该等同于审判的证据标准,我们的目的就是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如果我们掌握的标准不同于法院的标准,证据就无法得到法庭的认可,缺少证据的事实也不能够被法庭认可,因此,检察机关的诉求就不会被法庭支持。然而这种标准使检察机关在起诉时过于慎重,担心可能在适用相同的标准却作出与审判机关不一致的“错误”的决定,  相似文献   

6.
公诉案件还是全案移送证据材料为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要向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的主要证据复印件,而这种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方式在实践中却存在诸多执行障碍.<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就是我国目前起诉标准的法律依据。但究竞证明到何种程度算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界定。运用证据进行证明的过程不是千篇一律的,它总要根据个案的特点来决定证明的程度,一刀切地适用同一标准是证据制度不尽成熟的体现。那么,是不是一个案件中,必须所有的证据都达到绝对确切的程度,才可以对该案提起公诉呢?笔者认为,这样的要求是不现实的。刑事证明活动中,该准确的必须要准确(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而可以概括之处亦应大胆予以概括认定,以分清主次,提高诉讼效率,现举例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8.
对我国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金达峰 《行政与法》2003,(12):91-92
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相对美国“高度盖然性规则”或“51%规则”,我国对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过高。笔者认为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可以低于有罪判决的标准,特别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更应当起诉,而不必规定过高的证据标准。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这一规定的增设,建立了人民法炼对检察机关某些不起诉案件的制约机制,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严格执法,具有…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法条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往往认识不一致,有的同志认为,应当先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然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有的同志则认为原不起诉决定无需撤销,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符合现行刑事诉讼的立法精神,笔者同意后者观点。本文就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与意见相佐者共同商榷。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相似文献   

12.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编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这一规定表明,公诉案件可以转化为自诉案件,并赋予被害人起诉权。经过一段时间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公诉转自诉后以下两种法律…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公诉的主体、客体和对象,但对公诉的具本内容却未明确规定。因此,实践中便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和做法。从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看,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在  相似文献   

14.
新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145条规定.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人民法院。这两方面的案件,无论从其特点,还是从司法保障方面都与公诉案件及传统意义上的自诉案件.如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某地检察院反贪局1999年底侦查终结的陶某挪用公款案,经移送起诉部门审查,认定陶系非国有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挪用公款罪主体,陶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因改变定性导致立案管辖变化,可否由起诉部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认识上产生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这类案件经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已进入起诉阶段,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诉讼经济和有利于及时惩罚犯罪出发,无需再按立案管辖规定移送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和移送起诉,应由起诉部门按改变后的定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另一种意见认…  相似文献   

16.
谭林  张伟 《中国检察官》2006,(10):69-69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人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58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这就产生了这样的司法问题: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建议,同意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间,人民法院能否依照职权核实证据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在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期间,不宜、不应调查核实证据,理由如下:一、庭审阶段的补充侦查使案件回流于侦查…  相似文献   

17.
一、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刑事诉讼法详细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的三种方法,简言之即“开庭审判、退回补充侦查和要求撤诉。”人民法院只能也必须在这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来作出处理。这与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18.
一、严格证据标准,排除非法证据 对于只有口供而无其他证据证实的死刑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严格证据标准,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其他证据佐证,使证据确实充分,否则不能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 和自己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可分为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本文就存疑不起诉谈谈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法条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往往认识不一致。有的同志认为,应当先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然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有的同志则认为原不起诉决定无需撤销,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符合现行刑事诉讼的立法精神,笔者同意后者观点。本文就此淡一点粗浅的认识,与意见相佐者共同商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