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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案情]2012年3月某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以招工为名诱骗被害人王某和胡某到某宾馆,并将两人控制。刘某和张某要求王某和胡某到某美发店卖淫。王某在威逼之下被迫同意,胡某自称处女拒不同意。刘某遂当着胡某的面,在张某的帮助下将王某强奸,并声称若胡某不同意,就和张某将胡某轮奸,若胡某同意,则  相似文献   

2.
正【基本案情】2013年2月3日19时许,王某从外打工回家,在村口被一陌生男子拦住。陌生男子抢走王某手机1部,现金600元。随后,王某被其拖至路边树丛中进行强奸。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提取了内裤上的DNA样本,经公安机关的样本比对,认定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正处于保外就医中的李某为犯罪嫌疑人。经查,李某对犯罪事实进行否认;因在夜晚,王某对李某的相貌特征也无法辨认,也无证人证实,事后王某也没有告知家  相似文献   

3.
王某系某市家电批发公司开票员。1994年11月,王某的好友丁某、胡某来向王某索取一套空白发票,王某当即答应可以帮忙。当日下午,王某趁同室开票员蓝某离开办公室之机,从蓝某的发票本中撕走空白发票一套,并于当日晚将此发票交给了某。一个星期后,丁某、胡某私刻该家电公司财务章及现金收讫等印函并模仿开票员蓝某笔迹从该公司骗走彩电45台,随后全部销赃,获得赃款IO万余元。1994年12月,了某、胡某来到王某家中,告知王某索要发票进行诈编作案的经过,并给王某现金S000元,王某听后便全部收下。1995年元月,丁某、胡某以诈骗被逮捕,…  相似文献   

4.
一、基本案情2003年9月26日,王某在一招待所内窃得他人手机一部(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60元),逃离现场时被人发现当场抓获。后侦查员在王某随身物品中义发现另4部不同类型的旧手机以及4张手机SIM卡,经查,这4部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2130元)均是2003年6月至9月间在闵行区被窃的,并有四名证人及部分被害人分别证实王某在该4部手机失窃时曾在现场附近m现或其到现场后不久手机失窃。而王某则始终甭认到过作案现场,  相似文献   

5.
基本案情:2005年5月22日凌晨1时许,张某驾驶自己的出租车与妻子文某(文某坐后排)到洗车场洗车。在洗车过程中,该洗车场洗车工周某趁张、文二人不留意之时,将文某放在后排座位垫子上的一部“三星”牌E808手机的手机卡取出,放在自己的衣服包里,并把手机藏于洗车桶里用泡沫加以覆盖。洗车完毕,文某发现手机不见后,即追问周某拿手机没有,周某再三否认。当周某主动将衣服包翻给文某看时,手机卡从周某身上掉出。  相似文献   

6.
笔者认为:王某的行为应定为盗窃罪。理由是:王某趁同室开票员蓝某离开办公室之机,从蓝某保管的发票本中秘密地窃走了空白发票一套,交给丁某、胡某骗取该公司财物,获得赃款IO万余元。为此,王某的行为在客观上侵犯了蓝某保管的国家票据所权;主观上虽然没有直接将窃取的空白发票据为已有,去实施诈骗行为,但毕竟王某知道这套空白发票是能产生危害结果的,更清楚丁某、胡某利用其窃取的这套空白发票骗取了该公司Ic余万元的财物,自己已接受了丁某、胡某骗取得来赃款8000元,可见王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主观方面犯罪要件。依照《中华人…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2008年1月,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执法检查大队(下称经检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到王某经营的某保健食品厂调查,将该厂生产的标有某品牌的保健产品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全部予以查封,并要求王某交纳35  相似文献   

8.
笔者认为王某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于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帮助犯的特征:主观方面:1.作为家电公司开票员的王某对空白发票的用途是完全清楚的。于某知道一套发票单是提取货物的凭证。2.对丁某、胡某向其索要空白发票的意留于某是清楚的。当了某、胡某向于某索取空白发票时,王某当即答应帮忙,当日下午下某趁同室开票员蓝某离开办公室之机撕走空白发票一套,并于当日晚将此票交给丁某。在1994年12月,丁某、胡某告知于某索要发票进行诈骗的经过.并给于某现金S000元,于某便当即收下,这一情节是十分重要的。共同犯罪意思的联络,不仅是限…  相似文献   

9.
<正>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胡某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某文化公司”)媒介部副总监,负责东三省、江浙及广东地区的新媒体传输渠道的拓展工作。2015年7月,应公司要求,胡某开拓广东市场,同时胡某被告知公司合作底价为400万元。由于胡某对广东市场并不熟悉,遂委托之前在其他省市的项目中与之有过合作的王某(非北京某文化公司员工)去广东寻找媒体平台进行合作,并对王某称北京某文化公司开展业务的底价是400万元,谈出低于400万元的差价就是王某应得的好处费。  相似文献   

10.
一、基本案情谢某某在酒店请胡某、范某某、胡某某等多人喝酒。当晚酒席散后在酒店一客房内发生胡某酒后强奸喝醉酒的女性范某某的案件。范某某姐姐打电话向派出所报警,民警王某某等人出警进行现场处置、提取了物证"带有精斑的床单",并把胡某和范某某带到派出所。民警王某某打电话向在家休息的所长毕某汇报发生强奸案件的情况并对胡某等人作了询问笔录。当晚胡某的朋友朱某某受托打电话给毕某请求帮忙,毕某  相似文献   

11.
《律师世界》1995年第7期刊登了邓小林同志的《王某构成何罪》一文,针对文中所提的四种观点,笔者提出如下几个问题:(一)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满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诈骗罪的特征,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诈骗故意;客观上必须是用虚构事实或隐满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产生错觉,‘咱愿地”交出财物。本案中,王某与丁某、胡某事先没有通谋,事先也不知丁某、胡某会用空白发票去诈骗,所以王某主观上没有共同诈骗故意。客观上,王某只是趁同室开票员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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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曾某和胡某系中学同学。1994年12月,胡某看到股票、证券生意能够赚钱,但苦于没有股本,就请曾某想办法筹款。曾某遂找到某农村信用社主任王某,要求王某贷款给胡某共同合伙炒股。王某说胡某不是本地人只能以曾某的名义贷款。随后三人又共同商·定:炒股资金由曾、王提供,具体炒作由胡进行;利润分成,胡某得一半,曾某和王某共得一半;若亏损,由胡某一人承担。在1995年2月至1995年4月间,曾某以经商、周转之名分9次共从王某处贷款250万元。至1996年4月案发时,由于炒股亏损,曾某只还贷182万元,造成国家损失68万元。检察机关于19…  相似文献   

13.
[案情]某日凌晨2时许,张某与朋友侯某在某小区9号楼前聊天,王某和兰某酒后从此经过,兰某将侯某强行拦住,王某将张某挟持到8号楼前花生地中采取卡脖子、威胁等方法对张某实施强奸,但因喝多了酒,未实施成功。兰某将侯某打跑后也来到花生地,王、兰二人将张某扯至附近玉米地中,王某再次实施强奸,仍未成功。后兰某将张某强奸。之后王某第三次对张某实施强奸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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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夏河县田斌问:某厂将一辆三证不全、两年末审验的停报客货两用车承包给本厂职工文某(系驾驶员),承包合同规定文某交厂里的年承包费和承包期间的费用由文荣自理。文共承包后,在一次送病人返回路上发生翻车,造成死亡、轻伤重大交通事故,文某本人也在事故中死亡。请问:厂方对此事故有无责任?厂方应否承担死者老人和孩子的赡养、扶养费用?文某能否定为因公死本刊法律袂答:某厂将机动车辆承包给本厂职工进行经营活动,是一种内部经营管理方式,双方之间并不因此而改变其行政管理隶属关系,即仍然具有劳动法律关系。因此,企业对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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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5年2月13日12时许,被告人康某纠集宋某、王某(另案处理)采取殴打手段逼迫被害人刘某承认与康某之妻发生性关系,并将被害人刘某挟持到一招待所407房间。在招待所里,康某等人把被害人身上随身携带的一部波导手机和800元现金夺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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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06年6月12日,B公司原股东车某、李某、文某与A公司、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1)车某、李某、文某转让标的仅限于2006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的项目和清单中所列项目,其中机器设备除外;(2)A公司、王某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250万元的价格,受让李某、车某、文某三方在B公司拥有的100%的股权;(3)车某、李某、文某三方保证  相似文献   

17.
张某、李某密谋用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王某、赵某。按照预定的方案,张某购买了麻醉药物,李某则假意与王某、赵某相好。在四人聚会时,张某乘王某、赵某不备,将麻醉药物投放到王某、赵某的饮料之中。  相似文献   

18.
万慧  孟耀军 《法制与社会》2011,(29):118-119
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使用已经全面普及,人们对手机广泛使用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纠纷,如短信诈骗、侵犯人格权、离婚及强奸等。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型证明材料逐渐在人们的生活中、案件受理过程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因而对短信的证据属性认定以及证据种类界定的能方面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9.
李设球  杨伟 《证据科学》2005,12(4):244-247
2000年4月11日上午。已怀孕8个月的原告文某以其丈夫吸毒可能会对胎儿的正常发育和今后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影响.到被告某县人民医院要求引产,以终止妊娠。当时由经治医师袁某接诊,医师向其说明了怀孕的月份大,作引产产出的胎儿有存活的可能性。经文某同意后,收入该县人民医院的产科,当日10时为文某抽羊水4ml注入雷佛偌尔100mg。4月12日2时许,宫缩开始,4时40分分娩出一活女婴。接产医生即告知陪护的文某母亲张某,问是否抢救,张说:“不抢救”.随即将婴儿用草纸包上抱出产房.  相似文献   

20.
李健 《中国检察官》2012,(24):38-40
[基本案情]2008年4月,A市某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启动铁路北客站和动车组综合改造工程。该辖区某街办成立了铁路北客站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八个村的整体拆迁工作。时任街办主任的王某任领导小组组长,周某任办公室主任。两人预谋在拆迁工程中套取公款,由周某联系一家熟悉且可靠的包工头。周经过与胡某协商,约定实际拆迁费每平方米20元,再每平方米虚增3元.签订每平方米23元的拆迁协议,由胡某将每平方米虚增的3元提现后交给周某。因胡某没有建设资质,借用鑫兴公司的资质签订拆迁合同。嗣后,周某将拆迁公司基本情况及拆迁价格给王某汇报。王某个人决定由鑫兴公司承揽辖区内西三村等八个村的拆迁工程(实际拆迁七个村)。2008年6月,鑫兴公司将西三村拆迁完毕后.胡某将其余拆迁工程转让给鑫兴公司经理左某,并将其与周某的约定告知左某,左某表示接受。胡某、左某按照拆迁面积估算出给周某的提现金额,先后分七次从鑫兴公司账户提现465万元送给周某。周除将其中的20万元给相关人员发放奖金、迭给王现金155万元外.自己实得290万元。2008年11月,王某选中白桦林居一幢住房。周某建议由鑫兴公司为其出资购买.王表示同意.周某即向胡某和左某提出由鑫兴公司为王支付购房款。2009年4月.左某出资72万元为付选利购买了该房屋.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1.663833万元.并要求地产有限公司置业服务中心将该房产权证过户到王妻名下。2009年7月王入住该房。2010年3月.王某听说自己可能要调至区政府工作.遂与周某商定由鑫兴公司为其购买一辆斯巴鲁牌汽车。2010年3月24日,左某、周某、高某(左的朋友)在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王某订购了一辆黑色斯巴鲁牌汽车,左某支付购车款及相关税(费)合计328052元,并按照王的要求将该车所有人登记在王妻弟名下。2010年4月,左某提车后将车牌号码为陕AVW650的斯巴鲁牌汽车及相关手续交给周某。周将该车磨合后交给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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