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43 毫秒
1.
当代中国死刑改革争议问题论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秉志 《法律科学》2014,(1):146-154
死刑改革是当代中国刑法改革过程中最受关注、最具现实意义且备受争议的重大问题。中国虽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废止死刑,但却有必要将废止死刑纳入其政策内涵。在功利与人道之间,人道性应当成为我国死刑改革最主要的根据。我国应以无期徒刑作为死刑的立法替代措施,适时建立死刑赦免制度,公开死刑执行的数字,并于适当时机废止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2.
死刑改革是当代中国刑法改革过程中最受关注、最具现实意义且备受争议的重大问题。中国虽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废止死刑,但却有必要将废止死刑纳入其政策内涵。在功利与人道之间,人道性应当成为我国死刑改革最主要的根据。我国应以无期徒刑作为死刑的立法替代措施,适时建立死刑赦免制度,公开死刑执行的数字,并于适当时机废止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3.
近代以来,随着人道主义呼声的高涨,犯罪人的处遇措施应该得到改良、死刑应当废止的主张日渐扩大了影响面。但是人道能否限制刑罚?从国内的主流观点——人道是刑罚的价值要素去推论,人道可以对刑罚构成一种根据性的限制,与人道不符,刑罚就应该废止。但是通过价值哲学、刑罚历史、刑罚根基的考察,人道不是刑罚的价值要素。因此,人道对刑罚的限制不是根据性的,而是条件性的,只有当人道理念较比刑罚理念占优势时,人道才限制刑罚。至此,中国当前的刑事政策应是适度改良监狱设施,坚持保留死刑立场上的严格限制死刑。  相似文献   

4.
如果采用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说法,那么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四个法域之间在死刑政策和立法、司法上是不一致的。然而,从一个中国的死刑废止前景看,这种冲突不仅不会成为废止或者限制死刑的障碍,反而会成为一种促进。在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语境下,中国已经是一个部分废止了死刑并正在努力限制死刑的国家。从两岸四地互动影响、多民族文化交融、国际国内交流促进的趋势看,尽管中国的死刑改革之路会困难重重,但中国废止死刑的前景是非常乐观的。  相似文献   

5.
死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种,而死刑的存废是颇为当今世人争议的话题。在争论中我们逐渐的认识到死刑的本质,死刑的价值也逐渐趋于明朗,这也使得我们能越来越理性的对待死刑制度。如今,从世界范围看减少、限制乃至废止死刑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在我国目前阶段,由于死刑受其价值本质、物质条件和人民的思想文化观念影响,尚不能奢谈全面废止,但基于死刑本身确实存在诸多不可克减之诟病以及我国"少杀、慎杀、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的现行死刑政策,本文建议应把非暴力犯罪——这一设置死刑显然过于严苛并且由此导致价值失衡的犯罪,从立法上及时废止其死刑。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志壮 《法学论坛》2004,19(2):74-78
本文首先介绍了死刑制度及其历史沿革,通过死刑存废之争,以及各国立法例的探讨及法律发展,指出中国现阶段不宜废除死刑,但应通过立法、司法等限制,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并对中国刑事法的发展提出立法预测———中国刑事法人道化。  相似文献   

7.
死刑断想--从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谈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邱兴隆 《法学评论》2004,22(5):18-27
死刑虽然具有遏制犯罪之效 ,但其大于终身监禁的边际效益是无法证实或证伪的。当代报应观念早已抛弃等害报复而演化成了等序报应 ,而等序报应并不一定要求对杀人者处以死刑。立足于等害报复而为死刑所为的辩护 ,既不合乎当代报应观念 ,也无法解释对杀人者并非全部处以死刑的现实。人权的普遍性决定了犯罪人的基本人权具有超然的不可剥夺性 ,废止死刑是保护作为人的犯罪人的基本人权的直接而现实的要求。限制死刑的国际标准与中国的国情并不冲突 ,中国的死刑制度应尽快与死刑的国际标准接轨 ,这不但是必要的 ,而且是可行的。中国应该立即着手限制死刑 ,并在不久的将来废止死刑。  相似文献   

8.
中国逐步废止死刑论纲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赵秉志 《法学》2005,(1):55-62
文章首先进行了关于死刑限制暨逐步废止的理论与立法之考察,并提出了关于逐步废止非暴力犯罪死刑、逐步废止非致命性普通暴力犯罪死刑和废除致命性暴力犯罪与战时暴力犯罪死刑之构想,就中国分阶段废止死刑配套制度之设计,提出中国分阶段逐步废止死刑进程中的制度配合和中国死刑逐步废止后的制度建构;最后关于影响中国逐步废止死刑的两个社会因素之考量中,分析关于民意与立法者、决策领导层的认识问题对死刑废止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死刑是从人类文明史前时期留传下来的遗迹,所以,必然随着人类文明、和谐的发展而废止。但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本人认为应从完善死刑制度着手,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真正做到"少杀、慎杀",从而顺应国际死刑制度发展的总趋势。笔者从死刑的意涵、死刑存废的利弊等方面,深刻分析了中国限制死刑的合理性,并提出六点合理限制死刑的办法。  相似文献   

10.
死刑作为一种古老的刑罚制度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和民主的发展,废除死刑是从刑罚人道主义出发所得出的必然结论。欲在我国实现废止死刑,分析死刑制度走向,应当从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开始,这也是通往废止死刑的现实之路。  相似文献   

11.
死刑是从人类文明史前时期留传下来的遗迹,所以,必然随着人类文明、和谐的发展而废止。但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本人认为应从完善死刑制度着手,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真正做到“少杀、慎杀”,从而顺应国际死刑制度发展的总趋势。笔者从死刑的意涵、死刑存废的利弊等方面,深刻分析了中国限制死刑的合理性,并提出六点合理限制死刑的办法。  相似文献   

12.
童德华 《法商研究》2015,(2):139-146
虽然死刑缓期2年执行制度被誉为新中国刑法立法上的一大创举,并且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该制度具有限制、减少死刑的功效,但是由于该制度存在助长死刑判决数量、导致司法不公、助长法官的司法惰性、易滋生司法腐败等问题,基本不具有现代刑罚应体现的人道性价值,与现代法治理念相冲突,在逻辑上也难以自洽,因此应逐步废止该制度。  相似文献   

13.
从当前国情和现实来看,我国还不具备全面废止死刑的条件,目前我国应该在暂时保留死刑的同时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在立法时,明确死刑的适用条件、严格死刑的适用对象、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死缓制度、构建死刑赦免制度,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逐步推动中国废除死刑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14.
钊作俊 《河北法学》2004,22(3):26-28
死刑作为一个国家的伦理文化积淀 ,其存废不能脱离某一国家特定时期的具体国情。当代中国之死刑需要在理性与感性的互动过程中渐入现代化之路 ,绝不能人为地强行废止 ;现实的妥当举措乃顺沿一般之强化、限制再到废止之轨迹 ,通过立法与司法双重限制之机制 ,达于最终废止之目的。  相似文献   

15.
通过考察联合国国际公约和区际人权公约,我们欣然发现,全球范围适用死刑在继续萎缩,且受到国际法限制,国际死刑无疑正朝着废除的方向发展。特别是欧洲人权公约及其议定书在世界废除死刑运动中起到关键作用,为世界死刑的限制和废止作出独特贡献。我国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个经济类犯罪的死刑,表明我国也逐渐加入到限制死刑的国际行列之中。但鉴于我国现阶段的特殊国情,死刑废止尚无法一步到位,只能够是依照国内法治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推进。  相似文献   

16.
文章在死刑限制暨逐步废止的理论与立法之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分阶段废止死刑的具体构想,包括逐步废止非暴力犯罪死刑之构想、逐步废止非致命性普通暴力犯罪死刑之构想、废除致命性暴力犯罪与战时暴力犯罪死刑之构想。文章进一步就分阶段废止死刑配套制度之设计与影响中国逐步废止死刑的两个社会因素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7.
《现代法学》2016,(1):3-13
死刑改革是当下中国重大的现实问题,而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改革问题则是死刑改革中最受关注和争议最大的重要问题之一。中国最新刑法立法《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明确了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促进了死刑适用规范化;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以积极限制死刑适用;并且确立了严重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的终身监禁制度,以达到严惩严重贪污受贿犯罪和着力减少死刑立即执行之适用的双重功效。在未来中国对严重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立法控制中,应当考虑将死缓制度作为适用死刑的优先考虑方式;在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分立时,应择机先行废止受贿罪的死刑;待时机成熟时,应在立法上及时全面废止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18.
中国短期内能否废止死刑问题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短期内应立即废止死刑的观点值得质疑。中国大陆地区不适宜在短期内全面、彻底地废止死刑:中国大陆地区当下还缺乏立即废止死刑的文化条件;尚不具备在短期内废止死刑的必要社会基础。但在某些条件较成熟的地区,可以尝试建立废止死刑的试验区(刑事司法特区),为全国在未来逐步全面废止死刑提供司法经验。  相似文献   

19.
自贝卡里亚提出了废除死刑的观点之后,死刑保留论和废除论的争论一直未停止。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削减了13个,但仍有55个之多。我国历史上死刑适用泛滥,受传统历史的影响,并根据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废除死刑的目标仍然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国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应当在保留死刑制度的前提下,减少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罪名的数量,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缩减死刑适用的对象,严格贯彻死刑的执行程序,使死刑制度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并最终逐渐走向废止。  相似文献   

20.
民族自治地方死刑限制与死刑废止是中国渐进式废除死刑进程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而“两少一宽”的刑事政策则是民族自治地方死刑限制与废止的逻辑起点;死刑司法限制的重点应是少数民族地区和风俗习惯有关的类型化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由于少数民族没有“杀人偿命”的死刑文化,应尝试在少数民族地区首先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