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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原告:张林英、董沙贝、董沙雷、董一沙被告:上海广元艺术工艺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广元公司)被告:中国革命博物馆(简称革命博物馆)被告: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工美集团)一审结案日期:2002年6月19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案日期:2002年12月16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2.
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立富,经理。 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TITAN SHIPPING PTE LTD)。 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TAT PIN(PTE)LTD]。 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公司)因与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公司)、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斌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欺诈损害赔偿纠纷,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木材公司诉称:1988年7月20日,原告在海南省海口市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了订购  相似文献   

3.
周翔 《知识产权》2002,12(5):34-41
当事人原告: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简称北大方正公司)原告: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简称红楼研究所)被告: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术天力公司)被告:北京高术科技公司(简称高术公司)  相似文献   

4.
案情被告刘守奎系原告泰安市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原告)职工,在原告处负责计算机软件开发事项。1998年7月,根据原告指令并由原告提供全部物质条件,由刘守奎负责开发“工程量计算软件”,至1999年5月已经完成了市场调研和软件设计。为证明诉请,原告向法院提供了由刘守奎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计算内容》、《第一部分:工作流程、总控及属性定义》、《第二部分:模型建立及修改》、《第三部分:图形及工程数据》等4本软件技术资料,对此,刘守奎予以认可。嗣后,刘守奎离开原告单位,于1999年6月10日与被告上海广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运公司)…  相似文献   

5.
原告:杨艳辉,女,27岁,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住上海市陕西北路。被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法定代表人:颜志卿,该公司董事长。被告:上海民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法定代表人:程继术,该公司董事长。原告杨艳辉因与被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公司)、上海民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惠公司)发生客运合同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杨艳辉诉称:春节前为与校友聚会,我通过电话向被告民惠公司预订一张去厦门的机票,并言明要在上海虹桥机场…  相似文献   

6.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3,(1):374-378
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公司)因与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公司)、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斌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欺诈损害赔偿纠纷,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木材公司诉称:1988年7月20日,原告在海南省海口市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了订购9000立方米马来西亚坤甸木材的购  相似文献   

7.
原告:黄亚君,女,1967年8月24日生,上海市民。 被告:上海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俊卿,董事长。 原告黄亚君因与被告上海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摄影公司)发生返还技术指导费、商标使用费纠纷,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8.
被告福建泉州纯真熊胆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胆酒公司)系被告福建建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中集团)的子公司。1997年8月25日熊胆酒公司与原告福建隆达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广告意向书》,约定被告拟委托原告设计、制作、发布“纯珍”熊胆酒的户外广告与电视广告业务。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任务,否则,被告将取消原告的代理资格。同年11月14日,隆达公司与建中集团签订了一份《户外广告合同》,约定:建中集团委托隆达公司全面负责“纯珍”熊胆  相似文献   

9.
【案情】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被告(反诉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2015年1月21日,本案被告(反诉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与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签订《融资协议》,约定诺米多公司委托飞度公司通过"人人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融资88万元(包括诺米多公司出资70.4万元)。诺米多公司委托飞度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展示诺米多公司  相似文献   

10.
【案情】原告:吴文景。原告:张恺逸。原告:吴彩娟。被告:福建省永春牛姆林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姆林公司)。被告:厦门市康健旅行社(以下简称康健旅行社)。原告吴文景系受害人张渊之妻,张恺逸系张渊之女,吴彩娟系张渊之母。被告牛姆林公司开发的牛姆林生态旅游区系国家4A级旅游区。2005年5月5日。原告吴文景、张恺逸与张渊等17人,参加了由被告康健旅行社组织的牛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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