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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法官的职业品格对于实现司法正义具有重要作用。司法惩戒不能仅以矫治不端行为为目的,还应当体现司法职业保障的要求,即司法惩戒应当对财产罚有所侧重而对身份罚有所限制,以保障法官的职业身份与能力不被侵扰。我国传统的司法惩戒并没有内含着司法职业保障的相关性规定,在惩戒权的设定、惩戒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均存在重惩罚而轻保障的问题,不利于养成独立、公正、能动的法官职业品格。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改革背景之下,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建设越来越需要专门法律人才的参与。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作为法治队伍建设的主力军,二者之间具备共同的法律知识体系、法律逻辑和一致的工作内容,均以实现案件正义为职业目标。从律师中遴选初任法官、检察官,不仅能够提高我国司法队伍的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还能促进各种法律职业者之间的互动、有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我国的培育。立足我国实践,学习国外经验,从适时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建立遴选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客观评价机制、有序建立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等方面出发,积极探索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培育路径,推进司法改革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司法责任制是新一轮司法改革重点强调的关键机制,而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由裁判者负责"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探讨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重构,需要明确法官司法责任的界限,合理划定追责范围;明晰权责主体,将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作为主要追责对象;结合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改革设计设置追责主体以及严格法官惩戒的追责程序,强化法官职业保障。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重构应当以确保法官独立行使职权为核心前提,进而实现严肃惩戒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监督司法活动,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4.
法官责任制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法官责任制,是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应赋予主审法官独立的裁判案件的权力,由其对所审理的案件负责,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分离现象,能够有效去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同时,加大对法官职业的保障力度,增强法官的主体地位,提高法官自身的职业荣誉感,真正使法官热爱司法事业,增强法官的自律意识。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要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5.
法官职业化和精英化是法治对现代司法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基本途径.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存在诸多现实障碍,通过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完善法官遴选制度、促进法官专业化和裁判独立,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6.
将法官职业"去行政化"是我国司法领域改革一直致力于打破的藩篱,是遏制司法行政化的必要一环。深圳的法官职业化改革只是为法官职业化改革点起了"一束光",并需要进一步细化,接下来的法官职业改革至少应该在理顺法院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法官职业选任条件和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方面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7.
中立性是审判实务的重要特质,在现代司法理念下,成就了法官独特的品格,基于法院中立性原则的内涵和要求,实现法院司法中立性原则,应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培养法官现代职业思维模式,加强法官角色定位建设;加强立法,确保法院、法官独立、中立的角色定位;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及机构建设;以中立性为基础和重点,加大法院司法的改革力度;建立法院所运用和管理的ADR机制,细化、深化调解工作等。  相似文献   

8.
法官奖励既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手段.为了更好地激励法官养成良好的素质,实现个人价值和司法价值的统一,法官奖励制度应当体现司法规律或司法职业的要求.针对我国现行法官奖励制度中存在的奖励主体不明确、奖励措施不健全、奖励标准不科学、奖励程序缺乏民主性、奖励效力不足等缺陷,应当予以完善,以促进公正、效率、权威、廉洁司法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要“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这一讲话首次把改革法院人财物体制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中,为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中职业保障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指明了今后法官队伍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我们必须正视和明晰法官职业保障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积极实施改革办法,构筑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基本底线。  相似文献   

10.
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体现司法民主、保障司法独立、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等独特的价值功能,然而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在实践中呈现边缘化态势,导致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的价值取向出现偏差,背离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初衷。因此,在陪审工作中要注意衡平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取向,端正价值取向上的偏差,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与法官职业的制度结合,重在保障权力制约下的司法独立,在实践中要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优先,兼顾司法效率。同时,应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准入机制、构建科学的人民陪审员管理体制、优化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审判职权配置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实践,有效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应有价值。  相似文献   

11.
法官员额制是当前司法改革重要内容,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法官员额制可以使法官的综合素养再上台阶,审判工作更趋专业。法官在审判中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法官是高于一般社会化的职业,对法官应该有更高的素质要求。除了职业技能、司法良知等综合素质以外,法官的党性修养更加重要。  相似文献   

12.
律师与法官是一个国家司法的中坚力量,如何构建我国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笔者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律师与法官关系的重构措施:认为应当加强律师与法官的自律;实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合理"隔离";建立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机制;完善律师与法官的监督与制约程序;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相似文献   

13.
法官职业化改革曾一度是司法改革的主要议题,但目前却呼声渐弱,措施停滞.五年间,众多法学家和学术界人士纷纷讨论法官的职业定位、方向、路径与前景等问题,观点莫衷一是,分歧日益加大.鉴于全面的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之所必须,当下应考虑的问题是法官数量控制、法院内部组织管理、法官司法经验和司法能力提高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健康权乃基本人权之一,应得到充分尊重并保障实现。老年人为社会弱势群体,其健康权的保障更应受国家及社会的重视。一般认为,国家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的义务主体,但养老服务机制下由国家直接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有其缺陷。在公共服务社会化趋势的背景下,政府将该直接义务让渡于市场服务行业,亦即使健康权的保障由单一的政府导向型转向多元化的市场导向型,对老年人健康权的保障具有灵活、专业、高效等优势。基本医疗制度下通过竞选资质优厚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来保障老年人健康权,当属充分保障人权的有效举措之一。  相似文献   

15.
司法的现代化需要通过司法的改革来实现,包括司法观念和司法制度的变革,制度的建构和顺畅需要司法理念的先行和共识.一支高素质的能适应法治现代化需要的职业法官群体是推动法治国进程乃至实现真正法治社会的根基.法治的现代化需要法官的现代化,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必然要求法官角色的转换和法官形象的重塑.本文试图从司法价值理念的角度来探讨和认识21世纪法官这一职业群体在完成角色转换过程中所应具备的自然和社会属性.  相似文献   

16.
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应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但司法公正的实现有赖于众多制度与措施的保障.法官的心证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各种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与措施得以落实的必要条件.心证公开包括心证的条件公开、心证的过程及理由公开、心证的结果公开与心证结果的监督机制公开.法官心证公开要彻底实现,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也应当跟上.  相似文献   

17.
试论军事法官专业化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军事法官管理制度,不利于发挥军法工作职能,不符合司法活动高度专业化的规律,不利于军事法官的生长使用。推进军事法官专业化建设不仅有紧迫的现实意义,而且有切实可行的现实基础。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军事法官专业化建设路径,需要厘清军事法官的职能定位,完善管理机制,严格职业准入和加强职业保障,规范职业培训。  相似文献   

18.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司法应急机制,是合法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司法保障,是实现应急机制体系化以及解决司法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的客观需要。当代中国不断完善的行政应急机制为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司法应急机制奠定了规范和实践基础,人们不断提升的关注度是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司法应急机制主观条件,国外相关立法和实践为建立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司法应急机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为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司法应急机制,应确立应急管辖制度和应急法官及技术陪审员制度,设立突发环境事件速决程序及司法应急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9.
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核心的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从非法官成长为员额法官,绝非简单名称的转换,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科学化的过程,也即法官养成机制的形成。员额法官的作用如何发挥是检验员额法官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地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着全国绝大多数案件的审理工作,是法律与民众之间矛盾表现最激烈的地方~[1],最贴近民众的也是基层法官,在此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养成机制的构建及其完善,直接关系到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以员额法官的定位为观察角度,结合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实践,对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养成机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构建与完善等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期对法官养成机制的研究提供基层视角。  相似文献   

20.
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无疑在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然而当前的困境在于现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缺乏合理的配套注销机制,从司法实践来看其已经难以满足我国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需要。为此,以司法体制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为契机,以期立法做出相应调整,尽快建立完善法律职业准入的配套注销机制,以实现我国司法职业队伍的"有进有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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