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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某村村委会为加快村级道路建设,经研究决定,凡本村村民建新房必须交300元村级道路建设费,否则不予同意。2000年6月,该村村民陆某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照例要收300元道路建设费,村民陆某认为这是不合理收费,拒绝交纳。村支书大为不满,不同意其建房申请。陆某于是找到镇政府、县政府领导要求处理。有关领导告知村委会,其收费不合理,村委会应同  相似文献   

2.
针对中央两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选举工作的通知》中涉及到的村委会选举失范问题,学界现有研究大都是政策解读式的理论分析,缺乏必要的解释力。所以本文试图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出发,对个案村庄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贿选,非法使用暴力和村民自治权受到上级部门过度干预等不规范现象进行考察,以形成对当前村委会选举所面临困境成因的更具解释力的分析和思考。  相似文献   

3.
去年“两会”期间,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副主任徐山林讲的一件事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注意,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当地一位农民买了一台拖拉机,他不会开拖拉机的儿子开着这台拖拉机撞伤了一个老汉。老汉所在村的村民将拖拉机扣下。一年后,撞伤人的农民状告老汉扣押他的拖拉机,要求赔偿。当地法院判农民胜诉,被撞老汉的财产不足以抵付要求赔偿的财产,法院于是用该老汉早已出嫁的女儿家的财产去执行。老汉告状无用,服毒自尽,亲属气愤不过,状告到省人大。陕西省人大几次开会研究,但法院始终认为判决正确,直到后来由省人大访法律专…  相似文献   

4.
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表达自身政治意愿的主渠道。从对甘肃庆阳市西峰区唐苟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调查中发现,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着参与度低、公正度差、选举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在当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利形势下,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排除选举中的各种非法干预,遵守法定选举程序,设置有效的救济模式,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创新与变革选举方式是解决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海安县北凌乡大场村今年4月中旬村干部换届精简后,向全村510户农户发放了设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合理化建议、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栏目的征求村民建议意见表。5月初村委会收到各种意见、建议1000多条。村委会逐一研究落实答复意见:村民反映部分农田返碱严重,村委会决定修建防渗渠;村民反映路难走,村委会着手铺建砂石路;村民对二轮土地承包有意见,村委会全面复丈核对;向村民公布,等等,如此“村民说了干部做”,赢得村民称道。各地村级班子换届精简后,大多数新班子雄心勃勃,很想干出一番事业,造福一方百姓,于是实事一二三,规…  相似文献   

6.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课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谭索 《瞭望》2002,(29)
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别是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直接选举以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矛盾。近年来,大多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关系比较协调。但是,也有一部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存在着不协调的情况。矛盾比较尖锐的地方,已经影响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一突出的问题,已经引起从地方到中央高度的重视。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结构是指各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力、职责范围基础上的行为模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种表现形态。内部结构是指由现有制度体系规定的村庄内部各治理主体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关系以及各自的行为模式。但在基层国家权力的作用影响下,村民自治表现出了比制度规定的理想状态更为复杂多变的关系,各治理主体之间产生了许多冲突和矛盾(如两委关系失调和乡村关系紧张),形成了村民自治的外部结构。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过程中,外部结构与内部结构交叉重合,形成了村民自治的现实结构:一方面,乡镇党委通过对村党支部的领导关系以及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地位取得了对村委会的领导权;另一方面,乡镇党委又通遍对乡镇政府的领导关系以及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指导关系实现了对村委会的实际管理。这表明,村民自治并未使得国家权力从乡村社会退出,而是继续保持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承认这一现实是提高村民自治绩效的基本前提。本文旨在从政治学的角度对村民自治结构作一梳理分析,这对于我们清楚认识村民自治的现实,明确并理顺村民自治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实际包括乡镇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两部分。对于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基层政权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帮助的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即乡镇政府对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属  相似文献   

9.
试析我国村民自治的现实基础及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村民自治制度,于1982年被宪法正式确定,如果从1990年试点开始,其在我国示范运行已近十年了,1996年我国已建立了931716个村委会。实践证明,村民自治制度对推动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其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  相似文献   

10.
在现行制度框架下,一方面,由于缺乏村委会选举权利的救济制度,进而导致村民选举权无法得到及时而有效的保障;同时,另一方面,对行政侵权行为处罚不力,又无法真正对其加以控制,这两者无疑是当下乡镇机关频繁侵犯村民选举权的制度性因素,从而阻滞了村民自治实践的发展。因此,健全村民选举权的宪法、诉讼和行政救济体系,就成为控制村委会选举中行政侵权和规范村委会选举行为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1.
刘伟  陈畅 《瞭望》2000,(25)
探索村党支部如何发挥农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遇到的新课题。一些选上来的村干部认为,既然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就是自己管理自己,不再需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了。那么,党支部和村委会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兰州市安宁区委组织部部长石镜如最近就此问题和四位村支书进行了对谈,他们认为,农村党支部在新形势下要改变工作方法,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石镜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由党来领导,这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村民自治实施以来,有些地方的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不…  相似文献   

12.
乡镇政权干预村委会选举,是农村政治“内卷化”的明显表现,其背后隐藏了一种利益博弈的发生机理。基于博弈模型的分析,矫正乡镇政权干预村委会选举的不良现象,必须增强村民的博弈能力,提高村民反对干预的成功概率,降低乡镇政权干预选举的期待功效。其具体对策是:完善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培育村民组织化的社会力量,改革村委会选举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3.
郑云生 《求知》2001,(7):28-30
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被称为“三委”。正确处理好“三委”关系,是目前农村面临的一个突出而紧迫的重要问题。天津农村从前年下半年以来,按照有关规定,先后进行了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从组织上保证了农村的稳定发展。但在一些地方,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尤其是前两者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王振耀河北省固安县韩一村村委会选举会场在农村实行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制度,是继农村经济改革以后所进行的重大政治改革。这一制度实行14年来,全国928312个村委会、400万名村委会干部承担着基层行政管理工作,并办理农村的公共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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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直选中贿选问题的成因、危害与治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委会直选是村民自治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它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 ,推动了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但是 ,在目前的村委会直选中 ,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贿选问题 ,危害着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 ,对村委会直选中贿选问题的成因、危害及其治理 ,应深入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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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是1982年宪法赋予村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是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20年来,全国农村普遍进行了四到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最多的进行了七届,最少的进行了两届,直接选举村委会已成为我国农民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7.
在村民自治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很不协调,二者经常产生矛盾与冲突。这严重制约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和党的领导权的有效行使。为了协调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建议明确划分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权限范围;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增强党支部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领导能力。  相似文献   

18.
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是实现村民民主权利、财产权利保护的前提。但转型和发展期的我国农村,破坏村委会选举的现象屡有发生,不仅对村民利益造成伤害,而且经常会引发相关恶性案件,不利于社会稳定。现行法律对该类行为制裁不力,刑事法网不严。应将情节严重的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入罪予以惩治。  相似文献   

19.
自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来,以贯彻这部法律为基本内容,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活动已经开展十多年。以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为主要标志的村民自治活动,在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历史上揭开了崭...  相似文献   

20.
基于社会权力的内在要求、全体村民的权利让渡以及村民自治的应然逻辑,村规民约规定经济处罚是农村治理之所需。村规民约中的经济处罚,由村民通过村民会议因地制宜约定并授权村委会执行,它既不同于国家处罚的强制性,也不同于民事惩罚赔偿的自愿性,而是具有社会自治的合意性。通过有机契合国家法、合理确定处罚事由与标准,自治性经济处罚具有制度治理等价值。当然,需进一步规范村委会的经济处罚执行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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