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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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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涌 《刑事技术》2004,(3):40-41
当前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呈现出日益多样化与高智商化,反侦探意识加强,在作案过程中越来越注意对现场手印的掩盖和破坏,为了不在现场遗留下手印,犯罪分子大多采用戴手套作案,并以戴纱手套为多,以利用纱手套对手印进行掩盖,但同时,在现场上也留下了新的痕迹——纱手套印。纱手套具有较强的吸附性,犯罪分子手部的个体气味必然会通过纱手套转移到现场纱手套印上,并且稳定地保存下来。  相似文献   

2.
在现场勘查中应注意利用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的特征,分析作案人的职业特点。这项业务在实践中有其必要性又有其理论依据。可以通过作案人遗留在现场的工具或工具痕迹、作案人使用工具的熟练性、作案人持械破坏的技巧性、作案手段的技术性等方面来综合分析推断作案人的职业特点,为侦查破案提供传据。  相似文献   

3.
判断一起命案现场是否有女性参与,现场的足迹、指纹和生物检材是最可靠的证据,但若缺乏此三种证据而需要作出判断,则是一件很棘手的工作.男女因生理和心理上有着各自的特征、特点,使得他们在选择作案手段、方式以及作案前后的心理反应上都不尽相同,呈现在命案现场上的各种痕迹、迹象和状态也有所不同.本文结合法医命案现场分析,讨论女性杀人案件现场的指向性.  相似文献   

4.
命案中伴有附加性加害行为的犯罪心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命案中的附加性加害行为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杀人过程中,由于某种心理动因的需要,在被害人处于濒死期间或死之后,又附加实施的侵害行为。在杀人案件侦查实践中,此类实施杀人且伴有对受害人的附加性加害行为的情形出现机率较高,而这种加害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与支配下发生的,必然反映出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和个性特征。因此,对此类特殊现象如若分析不当,则会直接误导侦查方向。常态情况下分析,经常会归因于熟人作案、泄愤心理或灭口动机,而很少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对这一行为特征作深入详尽的研究剖析。命案侦查中,如何通过现  相似文献   

5.
确立微量物证技术在现代侦查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立微量物证技术在现代侦查中的地位陈结淼近年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复杂化、智能化、专业化,有的犯罪分子有着较丰富的反侦查经验,熟悉用以证实犯罪的常规物证,如指纹、足迹等。为逃避侦查,他们作案以后,往往会伪造现场,破坏现场,毁灭证据。在这种情况下,...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广东涉车治安基本状况涉车犯罪形势严重涉车犯罪,是指以机动车辆为目标或工具,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秩序,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涉车犯罪主要表现在以机动车为侵害目标和以机动车为作案工具两个方面。目前广东的刑事案件大约有80%涉及机动车,以机动车为作案工具已经成为刑事犯罪活动的基本行为方式,而犯罪分子作案使用的机动车绝大多数是“黑车”。目前涉车犯罪中影响最为突出的是,盗窃随处停放的机动车、杀人  相似文献   

7.
犯罪现场的勘查是有一定范围的,如何把整个现场的勘查范围划得适当,既不遗漏也不扩大,这是比较困难的。其难就难在中心现场外围的划定。面划大了,造成人力物力及时间上的浪废,划小了,有可能会遗漏犯罪分子在现场周围的一些活动范围,使一些痕迹物证采集不到。因此,准确地划定现场的勘查范围对于全面掌握现场的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是非常重要的。中心现场的外围现场是整体现场的主要部份之一,具体地说,它是犯罪分子在作案前寻视作家目标时,在作案目标周围窥探、逗留、守候等待时机作案的场听、它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反映出犯罪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1.容易受到破坏由于中心现场外围一般是露天的,如果保护得不及时或保护的范围不当,很容易遭受人为的和自然的破坏:如围观人员的践踏、勘查中的疏漏,再加上气候的变化,都可能给现场造成极大的损害。  相似文献   

8.
伪饰现场是指犯罪分子或当事人有意布置的假现场,或者作案后布置有虚假痕迹物证的现场。伪饰现场在现场勘查中是经常遇到的。准确地鉴别伪饰现场对正确地分析案情,开展侦查,揭露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准确地鉴别伪饰现场,掌握鉴别伪饰现场的各种方法,就要研究伪饰现场的特点,了解它区别于其他现场的特殊本质,了解犯罪分子伪饰现场时所采用的各种手段及影响犯罪分子选择伪饰手段的各种主客观条件。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由于犯罪分子在作案时带手套的越来越多,使得我们现场勘查提取指纹的越来越少,我们有的勘查员甚至看到戴手套作案的现场就失去了信心。但是,本人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实践证明,戴手套作案的犯罪现场不等于犯罪分子不留下手印,现场就无痕可取,只要我们认真研究犯罪分子作案的规律特点,仔细寻找,不少现场仍然可以发现和提取犯罪留下的手印和其他痕迹物证。  相似文献   

10.
随着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日趋智能化,现场上留下的指纹、足迹等常见痕迹也越来越少,这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但有些现场,犯罪分子往往留下了一些生物检材,如血液、唾液、毛发等,这有利于我们认定案犯。其中犯罪分子在吃饭、喝水、吻、  相似文献   

1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受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当前犯罪活动日益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即犯罪分子日益狡猾,他们为了逃避罪责,采取各种手段破坏现场痕迹,使传统的手印、足迹等痕迹物证提取率逐渐下降,给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困难.但是,不管犯罪分子多么狡猾,绝不可能将其犯罪的遗迹全部消除,必然会留下微量或痕量的物证.发现提取分析鉴定这些物证,可为案情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为审判提供确凿的证据.  相似文献   

12.
蔡晓东 《刑事技术》2003,(Z1):62-63
近年来心理测试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越来越多,但由于心理测试的运用在我国还处于摸索阶段,在理论上还不是很成熟,我在心理测试工作中有一点体会,本文讨论一下犯罪现场信息在心理测试中的重要作用和运用。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犯罪现场是获取犯罪信息及搜集物证的“宝库”,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结果必然会使犯罪现场上的客观事物发生各种变化,这些变化是研究犯罪现场的关键。犯罪现场信息是从犯罪现场提取的相关痕迹、物证及通过现场走访和现场分析获取的犯罪资料。犯罪现场信息…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刑事侦查需求和应用实践的角度 ,来探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主要评价标准 ,以达到减少和防止在建设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过程中失误的目的。1 提取现场指纹不可控制性1 1 现场指纹成因的不可控制性现场指纹是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 ,触摸现场相关物体而留下的接触性痕迹。犯罪过程的客观记录 ,不可能要求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留下的指纹清晰、完整 ,更不可能人为地把现场指纹“变”得符合检验要求。1 2 现场指纹质量的不可控制性现场指纹是行进型物证、动态型痕迹、瞬态型“照片”。接触的客体不同形貌、不同表质、不同环境气候条件、不…  相似文献   

14.
工具痕迹是刑事痕迹检验技术工作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刑事犯罪现场出现率较高的痕迹物证.案发现场实践证明,工具痕迹对案件侦破可以起到以下作用:一是帮助分析作案手段;二是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职业、性别和人数;三是可以串并案件;四是能在法律上起到揭露和证实伪造现场犯罪的作用;五是推断工具种类;六是认定作案工具,能为破案提供有利线索.  相似文献   

15.
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除了留下各种各样的物质痕迹以外,还会留下潜在的心理痕迹,通过现场勘查,提取遗留在现场中的各种痕迹物证,来分析作案人实施犯罪的心理过程,对于推断作案人的犯罪行为动机和目的,认定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和范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入室盗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盗窃作案手段职业化,作案人往往针对某种特定场所实施盗窃作案。为顺利地实施作案,通常自行制作作案工具,制作的作案工具为了达到针对特定场所不同结构的门窗的破坏也由作用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笔者在工作中检验了一起专门盗窃城郊平房破坏挂锁和栅栏式窗户防护网的作案工具。现介绍如下,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一名基层技术员,最根本最重要的任务是参加各类案件现场的勘查,在现场勘查中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尽可能的提取到能认定犯罪分子的痕迹物证。近年来,随着犯罪分子反侦查手段的不断提高,在一些案件现场上经常发现手套印痕,犯罪分子戴手套作案,很难发现提取到手印。实际工作中,我  相似文献   

18.
一 犯罪痕迹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一切变化现象。按照痕迹的存在形态可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有形的形象痕迹,主要是指遗留在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另一类是无形的意识痕迹,即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印象痕迹,有人称之为感知痕迹;再一类是通过现场各种变化现象所反映出来能表征犯罪人心理现象的心理痕迹。 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在犯罪现场上能直接或间接反映犯罪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这种痕迹能反映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特征。  相似文献   

19.
杨扬  刘海辉 《政法学刊》2009,26(4):83-85
通过现场勘查,就是要查清事件的性质,即研究和了解犯罪分子作案情况、作案动机和手段;研究和了解犯罪分子本人的特点和特征;发现和提取犯罪分子作案遗留的痕迹、物证;为侦查破案提供各方面的犯罪信息。侦查人员依靠这些犯罪信息,“再现犯罪”,确定侦查范围,制定侦查计划,采取侦查措施,进行侦查破案。  相似文献   

20.
农村系列性盗窃案件有一定的规律,一人或一伙人在实施多起盗窃犯罪时,在选择作案时间、侵害对象、作案工具、作案手法和过程、猎取目标等等,都有其同一性,并保持相对稳定,在不受外界冲击和影响时,一般不会改变。其基本规律是:□作案时间不变。在我们侦破的20串系列盗窃案件中,选择夜间作案的13串,占65%;白天作案的7串,占35%。一人或一伙人一旦选择某一时间作案并频频得手,他们就认为是作案的最佳时间,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建昌大盗苏桂纯,从1990年11月至1991年11月的一年时间里,在建昌县的12个乡镇盗窃农户作案102起,盗窃现金和有价证券4.3万元。他从第一起案件得手到最后一起案件被查获,每次作案都选择集日上午9时,趁人们赶集之机作案,作案时间始终没变。□侵害对象一致。在20串系列盗窃案件中,以住户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分子,一般不盗窃企、事业单位;选择侵害对象是医院的,一般不盗窃供销社。系列性盗窃案件的侵害对象一般都保持一致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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