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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2)
正闽政文[2020]216号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你们《关于核定省高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闽交规[2020]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省高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即项目内的成功大桥(原"安海湾特大桥")客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客车)2.50元/车公里计算,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货车)2.00元/车公里计算;项目其余路段客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客车)0.60元/车公里计算,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货车)0.45元/车公里计算。 相似文献
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5)
正闽政文[2019]16号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你们《关于核定顺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闽交规[2019]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顺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即车型收费基本费率按小型车每车公里0.60元计算,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按0.090元/吨公里计算。收费车型分类和收费系数,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现行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执行。 相似文献
3.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确定我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陕交字[2020]1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执行国家统一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核定载人数8人和9人的客车,车型分类调整为1类客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