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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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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广义上理解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包括采取和继续羁押两阶段,对羁押必要性的理解离不开对羁押功能的认识。功能即有用性,是采取和继续羁押的依据,缺失了功能性的羁押不再是必要的。未决羁押具有的程序保障、社会防卫、特定防卫、安抚、推进侦查等功能的定位可以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在程序和内容上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2.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实践中主要由监所检察部门实施该制度,侦查监督部门几乎未实施,审查的整体成效较小。由于社会危险性评估未达成共识、办案单位抵触、建议缺乏刚性效力等问题,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不被办案单位采纳。构建合理的审查主体,科学评估社会危险性,提高建议采纳率,是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3.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作为一项诉讼监督权能,需要加以全面认识和把握。从立法宗旨出发,应围绕审查主体、程序启动、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频次等方面科学构建工作机制,以使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发挥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4.
自2013年1月1日起,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正式运行。但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办案人员思想认识存有偏差、公检法沟通协调尚需磨合、羁押必要性评估仍需完善等。为了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羁押必要性审查得以发挥应有的价值作用,需要继续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增强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5.
逮捕作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极为广泛,由于缺乏必要的捕后审查机制,导致了审前羁押率高、超期羁押现象严重等问题。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和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均表明:审前羁押应是特例而非常态。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条文规定颇为笼统,有进一步探讨和研究的空间。具有中国特色的羁押审查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必须以中国法律为基础,以现有制度为依托,从而实现降低审前羁押率、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随着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惩治活动的展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再次成为社会热点.持续20年之久的羁押制度改革,以实践中不能见效、审前羁押率高位徘徊而再次引起理论界的反思.单就程序理性的缺失而言,审查的程序性规则模糊、程序制度设计的技术理性不足、救济程序的制度供给不足、相对人权利保障缺乏刚性、审查主体的中立性和独立性缺乏等,仍然是...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法》(修订)对刑事羁押制度进行了完善,首次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概念。除了独立审查仍然与国外有区别之外,基本上体现了国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每条原则,且在法律上的规定甚至比域外更加详细。我国应构建以监所检察部门为主导的权力配置模式,建立体现司法规律的运行机制作保障,逐步建立起成熟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并促使形成有助于降低羁押率的司法理念,才能真正地实现降低羁押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设立了逮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继续审查的制度,凸显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措施的中国特色。羁押必要性的继续审查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同时又明确了刑事诉讼各阶段办案机关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  相似文献   

9.
在羁押率畸高不下、未决羁押还不能消除的司法背景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人权保障意义。从现有立法层面考察,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依职权、依职责以及依申请启动;审查时应以逮捕的条件为主要标准,兼顾适用缓刑的条件、羁押事实的变化,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当羁押。  相似文献   

10.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于动态考察被羁押人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最大限度维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在实践中,目前刑事羁押率依然呈高位态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收效甚微,尤其在审查启动、审查模式、审查内容、评估机制、审查环节和审查后果等方面突显了不少问题,非常有必要进行反思,并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加以完善和解决。  相似文献   

11.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羁押采取审慎态度和严格法律控制的一项制度,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分为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不同情形下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主体和审查启动主体有所区别。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标准是该项制度的关键问题,辩护律师充分参与是该项制度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方式。我国1996年刑诉法有关羁押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无法实现人权保障的目标。新刑诉法首次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还要进一步界定其内涵,通过建立定期复查制度及相应的程序规范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顺利运作。  相似文献   

13.
超期羁押、久押不决和高羁押率是刑事羁押的顽疾,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加强对刑事羁押的检察监督和司法救济。长期以来,对于羁押必要性的检察监督一直存在很大空白,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制度,强化了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责任,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高羁押率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但该规定相对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科学构建,应当在审查主体、审查时间、审查内容等方面予以细化和明确,并健全相关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较为原则地增加了有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如何在各诉讼阶段落实该规定还值得进一步探索。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规范的问题。为此,应当明确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主体,构建相应的程序机制和救济机制,并完善其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5.
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共有审查、建议、决定三个环节。《刑诉规则》对这三个环节的权力配置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相谋和。探析每个环节的权力归属,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正确实施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框架内从无到有,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方面。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属创新性制度,如何进行在实践中尚处于摸索阶段。鉴于听证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特点的契合,听证可以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模式予以运用。  相似文献   

17.
随着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的施行,检察机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在审判阶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现阶段我国检察机关内部尚无明确统一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从而限制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审判阶段的适用。基于此,文章在对现阶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平衡审查主体职能分工、明确审查标准、建立审查工作流程及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实现对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从制度层面结合监所检察工作的驻所检察工作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出现的新问题。指出应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犯捕后会见制度,解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未成年社矫人员相关制度与刑事诉讼法合理对接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刑事司法实践中关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制度日益完善,但超期羁押、隐形羁押等问题仍然是困扰刑事司法的难题。新《刑事诉讼法》提出了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为此,应当探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基础,进而提出构建相关工作机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20.
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应当坚持以人权保障与权力制约为价值追求。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审查最为合理。审查涉及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的羁押,刑事拘留羁押和逮捕必要性应当纳入审查范围。应当即时审查与定期审查相结合。以在押犯的人身危险性为基础确定审查内容。在听证式审查或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量化评估羁押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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