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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莫负春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3):3-8
根据监督活动不同的力量来源,法律监督可以分为权力监督和权利监督。本文分析了权力监督和权利监督的种类、特性及原则,提出要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再以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廉政机制。 相似文献
2.
人大监督与诉讼监督的关系之辨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我国的宪政框架内,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是在人大监督之下的一种法律监督,虽然二者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但在原理、性质、效力和范围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当前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大监督与诉讼监督的关系,积极探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善于借助人大的力量,更好地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3.
樊华中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1):101-108
对我国行政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目的在于及时调节和疏导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间的行政纠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面对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行政法律监督目的并未完全实现。行政法律监督应当包括抽象行政法律监督与具体行政法律监督两方面。以行政诉讼监督效果衡量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其效果并不明显。当前随着大调解格局、法院能动司法、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开展,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有难点,但也有不少突破点。 相似文献
4.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网络开始成为新的舆论阵地,网络监督应运而生,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网络监督具有监督范围广泛、监督主体庞大,监督方式灵活等特点,因而受到民众的普遍关注。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规制,网络监督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何更好地与传统行政法制监督方式衔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思考与建议,以期从制度上加以引导与管理。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监督与监察部门的监察监督之间的关系和衔接成为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监察监督和刑事检察监督分别依托于具有混合属性的监察权和检察权,前者集党纪监督、政纪监督和法纪监督于一体,其监督手段主要体现为职务违法处置和职务犯罪调查;后者可以细分为刑事法律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通过细化两大监督的具体职能,可以发现刑事法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在立案管辖范围、监督方式以及监督阶段等事项上具有差异性、趋同性和互补性,监察监督的范围覆盖检察人员,但检察机关可以在强制措施、证据材料以及退回补充调查等问题上发挥制约监察调查活动的作用。当然在实务工作中可能出现“以偏概全”“混淆概念”以及“重配合、轻制约”的失衡现象,对此,应当将两大监督置于国家权力体系之中予以审视,以国家权力监督原理为指导来进一步理顺刑事检察监督与监察监督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来,普通公众特别是弱势、边缘群体通过网络舆论这一具有开放性、自由性、互动性等优势的方式,逐渐拥有了更多的对行为主体和权力主体进行监察和督促的话语权。舆论监督也成为了与传统三权并列的第四种权利,而网络舆论,实际上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在网络时代的反映。正因为舆情监督承载的载体所拥有的这些先天优势,使其已经开始给社会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成为了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民主化的一柄利剑。 相似文献
7.
监督的产生缘于人类社会的分工协作,社会活动参与者对其他参与者享有监督权源于活动目的性的本质要求。由此来看,我国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两重性:一是专门性监督,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二是参与性监督,即作为诉讼活动参与者的监督。这种两重性具体表现在刑事审判监督上。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检察机关不仅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还是诉讼的一方,故其中的检察监督是专门性监督与参与性监督的叠加。忽视检察机关的参与性监督,主张将其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相分离,违背了监督的基本原理,也违背了监督的亲历性和及时性要求。 相似文献
8.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唐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制度,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 相似文献
9.
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应有之义。创新,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充满活力的不竭动力。近年来,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中创新,创新中发展,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实效。监督形式上力求“活”。在人大监督方式中,“看、听、问、议”是最基本的形式。用“活”这四种监督形式,一定程度上就能提高监督实效。“看”。常委会把“看”作为各项活动的必备形式,通过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在选择查看地点时,常委会确定能全面反映工作的视察点,做到好差都有。同时,尝试无陪同视察,留足充裕的时间,让人大代表细查慢看,从而对查看对象的工作情况了解得更细致、更深入。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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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蒋德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12(3):84-92
由于检察机关的诉讼功能,我国法律监督长期被当作诉讼监督,法律监督制度变成了诉讼制度。这一错位不仅未能忠实体现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的国家职能,而且导致法律监督权威的严重缺失。中国检察制度改革必须跳出诉讼监督的传统和习惯,以法律监督为核心重新构建法律监督制度。因此,要正确解决法律监督作为国家制度和诉讼制度的关系问题,处理好一般监督和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和其他监督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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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的资源整合首先应当在致力于实现技术层面之监督职能独立及责任独立的同时,加强各执法监督主体之间的信息互动,形成监督合力。其次,应当建立专门的人大监督部门,真正发挥人大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制度功能。再者,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视以新兴的互联网空间及商业媒体为代表的社会舆论监督,尊重其作为新兴监督平台或一定民意平台的事实地位并将其整合为体制内行政执法监督之有效资源。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之一,然而在实践中却常与刑事控诉相混淆。刑事诉讼监督应当与法律监督的价值取向相契合,立足专门性、外部性和事后性三大特征,探索有助于促进公平正义的完善机制。 相似文献
16.
人大机关和国家审计机关,是两个不同层面的监督主体,是我国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监督偏重于定量分析,人大监督偏重于定性分析:人大监督比国家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更高,是最高层次的监督。长期以来,这两种监督主体各自按照不同的运行方式独立运行,形成了迥然不同的监督模式,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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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监督的目的均在于给被监督者施以一种约束力量,以促使被监督者向着监督者指引的方向运行。法律监督就是在解决监督者所要达到的依法状态与被监督者的立法、执法内容或行为是否合乎这种状态的矛盾,从而保证国家的法律能够正确、统一地实施。庭审监督是检察机关作为监督主体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法律不受侵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刑诉法规定而对庭审活动的违法情况予以及时纠正,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这就是庭审法律监督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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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即事物的类型,通常是指由特定,要素构成的具有显著特觚的典型样式。法律监督模式则是指各闰进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形成的由监督机关、监督权限及监督途径等要素构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典型性的范式。 相似文献
19.
刑事法律监督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看,我国关于刑事法律监督制度的立法尚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手段有限、监督措施乏力、监督程序简单等。因此,为了提高我国刑事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应当建立健全刑事法律监督的发现机制、增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手段、明确被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细化刑事法律监督程序,从而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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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监督是保证良好立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我国现行的立法监督缺乏系统性的法律规定,缺乏专门化的监督主体,导致其在实际运行中弊端重重。本文以我国立法监督的法律规定及其运行制度为视角,分析了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的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