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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4 毫秒
1.
根据现场遗留痕迹物品收集证据 在实际工作中,侦查人员往往只是把现场上的痕迹物品提取了,没有围绕提取的痕迹物品进一步收集证据,证明现场上的痕迹、物品与案件联系的证据以及证明现场痕迹物品与作案人的行为有联系的证据,现场上的痕迹、物品本身不能说明它与案件的关系,要靠侦查人员收集证据来证明痕迹物品与案件与犯罪的关系。侦查人员赶到现场之后,对现场上遗留的各种物品,都要当成证据来对待。因为案件发生或者发现不久,案件事实并不清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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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见证人的作用不容忽视林维业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案件发生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所进行的实地勘验和调查研究。现场勘查是绝大多数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起,乏,现场勘查笔录亦是刑事诉讼法定证据之一。为了保证现场...  相似文献   

3.
纺织品整体分离痕迹在一些案件中大量存在,如抢劫、强奸、杀人案件中,由于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搏斗过程中的撕打、拉扯,很可能在现场遗留有这种分离物;盗窃案件中,现场遗留或带走的纺织品分离物。因此,在现场勘查中应加强对此类痕迹物品的发现、提取和检验。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盗窃电脑案件逐渐增多。此类案件现场勘查技术处理手段通常是有针对性的查找出入口、被翻物品上遗留的指印以获得案件线索,容易忽视电脑接线表面指印的提取。最近我辖区内发生2起类似盗窃案件,在勘查中,2枚分别遗留在电脑电线、电脑电缆线上的汗潜指印的发现和提取,给此类案件的勘查、痕迹物证的提取以新的启示,介绍如下,供同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现场勘验的任务就是从侦查的原点收集痕迹物证,为公诉提供依据,最终通过庭审将现场的痕迹物证真正地转化成定罪的证据。物证居于证据之首,是犯人与犯行的连接点,如何连接好这一点是法律赋予每个现场勘验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犯罪现场收集痕迹物证必须做到尽早、尽细、尽多,收集痕迹物证要做到仔细观察、采取稳妥的提取方法、慎重研讨其证据价值、保全证据的良好状态,然后通过高科技手段分析、比对得出科学的鉴定结论。此结论对于重现案件实事真相、证明犯行、确认犯人并绳之以法无疑意义重大。1现场痕迹物证保全的重要性现场痕迹物证保…  相似文献   

6.
手指、掌面皮肤是极易受到伤害的部位,尤其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存在身体对抗的案件中,现场勘查人员要注意从现场上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可能遗留的细小痕迹物证,如断离的手指、掌皮肤碎片,毛发等,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方向和证据.  相似文献   

7.
李丽 《法制与经济》2010,(16):51-51
在刑事诉讼中,案件的客观真实性是靠证据来证明的,证据是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事实。从证据学的角度说,物证、书证均属于实物证据。物证是指能够反映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以其记载或者表达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如合同、书信、账据以及有关部门制作的公文等都是书证。因物证、书证以其特有的固定的形态证明犯罪。更具有雄辩性,因此,在打击犯罪,维护法制中,古今中外无不十分重视对物证、书证的收集和运用。  相似文献   

8.
疑难案件,是指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材料不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短时间不易攻克的案件。形成疑难案件的主观方面原因: 搜集证据不细致,保管不善搜集证据不细致或者对收集到的证据不妥善保管,这是形成疑难案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例如,有的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不细,该提取的痕迹物证未能及时提取,对已提取的痕迹物证不及时检验、鉴定,不妥善保管,甚至造成丢失、变形、混杂、腐烂变质,失去应有的价值,再次取证又失去了条件,以致形成疑难案件。  相似文献   

9.
目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对那些无事主或案发时事主未报案的案件需要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辨认,通过辨认制作现场辨认笔录,用它来代替现场勘查笔录,笔者认为此种做法欠妥,理由如下: 勘查与辨认的内容及法律依据不同勘查是侦查人员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进行实地观察、调查和了解,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及其他相关信息的一种诉讼活动。依据勘查所制  相似文献   

10.
这里论及的证据材料,不完全等同于《刑事诉讼法》第42 条中规定的七种证据,更多的是指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对案件的定性、侦查的展开以及对抓捕犯罪嫌疑人等方面起重要作用的证据材料。现场痕迹物证现场痕迹物证,是勘查人员在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人体、文件等勘验、检查中发现和搜集的由于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作为犯罪现场上的一种客观存在,它包含着丰富的犯罪信息,是判断案件性质、分析作案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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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围现场是侦技人员收集手印等痕迹物证的重要场所,现场勘查中应注意综合分析现场环境、现场痕迹、作案手段、被盗物品特点及现场访问情况等信息,善于逆向思维,建立中心现场与外围现场之间的联系,并从外围现场发现手印等重要的痕迹物证,为打击犯罪提供有力的证据。  相似文献   

12.
一、侦查员的思维应该具有广阔性 侦查员感知案件事实的过程就是思维的过程。只有最大限度地把一切有关的证据收集起来,才能为正确而科学的思维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才能对支离破碎的各种各类证据进行分析与综合,才能对侦破案件必须解决的每一个问题进行抽象和概括,才能把案件事实系统化和具体化。众所周知,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下实施犯罪活动都是在极为隐蔽的状态下进行。预谋性和集团性犯罪还有精心的准备和周密的计划。有的犯罪人还破坏,伪造现场,采取多种反侦查措施。这就需要侦查员广开思路,多方人手,广泛收集证据。无论什么样的案件,侦查员想不费气力,轻而易举的就能把足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很快收集起来是不可能的。因此,就要求侦查员下苦功夫,既要收集明显存在的证据,也要收集隐在的证据;既要收集痕迹物证,也要收集证人证言,还要收集犯罪人的心理痕迹;既要收集直接证据,也要收集间接证据;既要收集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也要收集通过判断推理才能得出结论的证据。  相似文献   

13.
王涛红 《刑事技术》2004,(4):42-43,19
近来,盗窃电脑主机内的CPU主板、内存条的案件逐渐增多。此类案件现场勘察技术处理手段通常是有针对性查找主机机箱内侧遗留的指纹以获得案件线索。最近,在我辖区内发生的一起类似的盗窃案现场勘查中,一枚遗留在印刷电路板上的灰尘减层指纹的发现和提取方法,给此类案件的勘查和痕迹提取以新的启示,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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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接证据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六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收集和运用证据来定案处理,依照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程度,或者按照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大类.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与案件主要事实只有间接的联系,并且只有借助其它证据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的主要区别是:一是证明的对象不同.凡是单独一个间接证据所证明的只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个别事实情节,而查证属实的直接证据均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二是证明关系不同.凡是单独一个间接证据,即使已经查证属实,还必须借助其它证据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查证属实的直接证据,均能单独和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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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上海地区对被害人利用胶带实施捆绑的恶性案件呈多发的态势,仅2009年1月至7月本区就发生6起,该类案件往往直接提取的痕迹较少,但现场上都会遗留有粘在一起的胶带,而在胶带粘面上指纹的遗留几率都较高。对现场提取的胶带的处理,基层技术员一般采用碳素墨水来显现粘面指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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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证据     
阿碧 《检察风云》2012,(11):58-60
在一些案件中,有时刑侦人员会遇到棘手的问题——找不到有用的证据。在这些案件中。违法犯罪分子可能有反侦查的经验。他们抹去了留在现场的痕迹;或是抵达现场的非刑侦人员移动现场的物品,无意中破坏了留在现场的痕迹;还可能是被害人出于恐惧、羞耻等原因清洗了案发时的痕迹。而在更多的室外案件中,由于案件发生距被发现时间较长,自然界的风霜雨雪把证据抹去了。能否找到那些似乎已经消失的证据?法医专家表示,案发现场的证据并非完全消失了,它们可能留下不太明显的痕迹或碎片,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可以让这些“隐形证据”显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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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辽宁省大石桥市公安局在破获一起劫车杀人案时,意外地侦破了一起发生在1986年10月29日的邢伟被杀案,并抓获了这起杀人案的真凶江海。 据大石桥市公安局刊警大队2000年7月24日形成的《侦破“86.10.29”邢伟被杀害案件经过》记录,侦查人员在抓获一起劫车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江海后,“于7月21日立即开展查证工作,调取有关案件卷宗及痕迹档案,从技术科物证室查到从该案现场录音机内磁带盒上提取的指纹痕迹,并立即进行对比检验,经检验认定现场指印是江海右手环指所遗留。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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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物证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为诉讼提供证据。然而在实际公安工作中,许多刑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后,往往仅限于现场勘查寻找、发现、提取、固定常见的典型痕迹物证亦即狭义的犯罪痕迹,对不需通过刑事技术手段获取的广义犯罪痕迹以外的非"典型痕迹",不善于发现、分析和利用,甚至是对这一方面"毫无概念",从而为案件的侦破带来困难甚至是失去战机。为此,结合实际案例,论述非典型痕迹及其在侦查破案中的运用,以拓宽现场勘查人员和侦查人员的侦破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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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枪弹痕迹对侦查破案的作用枪弹痕迹在刑事侦查破案中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区分枪种,认定枪支,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分析案情,为侦查提供线索.重视对涉枪案件枪弹痕迹的现场勘查和概念,在侦破涉枪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对枪案现场的仔细勘查和研究,对现场痕迹物证的认真检验和充分利用,对正确确定案件性质和明确侦破方向,都有帮助.因此,在遇到涉枪案件时,首先应结合现场遗留的弹头,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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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提取现场遗留物品投毒案件的侦查,首先要确定投毒药物。必須及时提取现场遗留的剩余物品及受害人本身的材料,包括呕吐物、抢救过程中的洗胃液、检验尸体提取的胃组织内溶物等,检验分析确定毒物,是确定投毒案件性质的一个重要环节。 2.从因果关系入手,提取嫌疑人家中的嫌疑工具投毒案件,受害人与嫌疑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要求受者要提供准确的怀疑对象,提取犯罪嫌疑人家中与现场勘查分析的同类工具。对工具内的残留物质马上进行检验分析。 1997年12月8日晚,南安市筠阳镇昌溪行政村月塘村3户人家6口人因吃了别人投放在家中厨房的桔子而中毒,经抢救才脱离危险,经过仔细勘查现场分析得知是案犯用注射器将毒物注入桔子中。通过三家被害人提供的共同嫌疑人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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